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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科三环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10-1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970 证券简称:中科三环 公告编号:2012-040 北京中科三环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2012年第六次临时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科三环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10月10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12年第六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2年10月18日上午在北京以通讯方式召开,董事长王震西先生主持了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决定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102,527,763.68元,具体情况如下:单位:元
本次置换能够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帐时间不超过 6 个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中科三环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0月19日
证券代码:000970 证券简称:中科三环 公告编号:2012-041 北京中科三环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201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北京中科三环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10月10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五届监事会201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2年10月18日上午在北京召开,监事会主席张子云先生主持了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公司本次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的自筹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本次置换有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置换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帐时间不超过 6 个月。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中科三环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2年10月19日
北京中科三环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要求,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帐时间不超过 6 个月。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 独立董事:詹文山 王瑞华 权绍宁 2012年10月18日
证券代码:000970 证券简称:中科三环 公告编号:2012-042 北京中科三环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 356号”《关于核准北京中科三环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中科三环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500万股,发行价格每股24.00元,募集资金总额6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674.50万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8,325.5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2年4月20日到账,并经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京都天华验字(2012)第0036号”《验资报告》。 截至2012年9月3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额为102,527,763.68元,具体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1、为抓住市场机遇,保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根据业务发展和市场需求情况,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以前,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决定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102,527,763.68元。本次置换能够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帐时间不超过 6 个月。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2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意见认为:公司本次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帐时间不超过 6 个月。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 4、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的自筹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本次置换有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置换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帐时间不超过 6 个月。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 5、注册会计师出具鉴证报告的情况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此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12)第110ZA0187号),审核结论如下:经审核,我们认为,中科三环公司董事会编制的截至2012年9月30日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说明》中的披露与实际情况相符。 6、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施卫东、陶云云核查后认为:中科三环本次以募集资金102,527,763.68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02,527,763.68元的事项,已经中科三环第五届董事会2012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并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帐时间不超过6个月。本保荐机构同意中科三环实施该事项。 三、备查文件 1、中科三环第五届董事会2012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中科三环独立董事意见; 3、中科三环第五届监事会201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4、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报告; 5、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意见。 北京中科三环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0月19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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