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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桐君阁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10-1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简称:桐君阁 股票代码:000591 公告编号:2012-26 重庆桐君阁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1、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 会议通知:公司董事会于2012年9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重庆桐君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12年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3、 会议召开情况:重庆桐君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2年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2年10月18日上午10:00于公司五楼会议室如期召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的形式。 4、 会议出席情况: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人,代表股份数1382807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35%。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5、 会议其他相关情况: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小军先生主持,到会股东以记名投票方式对既定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 二、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1、《公司2012-2014年分红规划》; 表决情况:赞成票13828078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0%。 表决结果:通过 2、 《关于聘请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票13828078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0%。 表决结果:通过 3、 《关于为上海太极医药物流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联法人股东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共136878000股在表决此议案时,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赞成票140278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0%。 表决结果:通过 以上所有议案内容详见2012年9月14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网(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重庆静昇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李珗、赵起予以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所律师认为,公司2012年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重庆静昇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重庆桐君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二年十月十九日
重庆静昇律师事务所关于重庆桐君阁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3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重庆桐君阁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静昇律师事务所接受重庆桐君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李珗律师、赵起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出席了公司于2012年10月18日上午10:00在重庆市渝中区解放西路1号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的2012年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规则》")的有关规定以及《重庆桐君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所律师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仅用于见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执业精神,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对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资料进行了核查和验证,同时听取了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就有关事实的陈述和说明。现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召集人资格 1、经查验,本次股东大会是经公司第7届董事会第5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决定召开的。 2、公司董事会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至少15日即2012年9月14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了《关于召开公司2012年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股东大会通知》),公告编号:2012-23,向全体股东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会议议程等内容,并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网(www.cninfo.com.cn)上详细披露了本次股东大会拟审议的议案内容。 3、本次股东大会于2012年10月18日上午10:00按照公告公示日期如期召开,由公司董事长王小军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表决的方式。 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召集人资格、会议通知的时间、方式和通知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和内容等事项与《股东大会通知》一致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 1、经本所律师查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的帐户登记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股东代表的授权委托证明和身份证明等凭证,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人,代表股份数1382807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35%。 2、出席及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成员为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 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表决程序,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采取记名投票方式就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经监票人监票及清点,并当场公布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公司2012-2014年分红规划》 表决情况:赞成票13828078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0%。 表决结果:通过。 2、 《关于聘请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票13828078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0%。 表决结果:通过 3、 《关于为上海太极医药物流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联法人股东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共136878000股在表决此议案时,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赞成票140278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0%。 表决结果:通过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票数均符合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召集人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重庆静昇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陈鹏飞 律 师:李珗 律 师:赵起 二○一二年十月十八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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