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10-1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12-058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于近日接到股东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集团”)的通知,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质押情况如下: 阳光集团将所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2,000,000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质权人为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质押登记日为2012年10月17日,质押原因为融资。 截至本公告日,阳光集团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为131,960,75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4.62%),累计已质押的股份数为128,104,34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3.90%)。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12-059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竞得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所载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2年10月18日,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房地产”)在福州市国土资源局举办的2012年第三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招、拍、挂出让活动中,以人民币159,000万元竞得编号为宗地2012-05号地块(以下简称“目标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一、目标地块的基本情况
本次公司参加目标地块的公开招、拍、挂出让活动及其竞买成交总价款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在股东大会对经营班子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后续事项 公司将根据福州市国土资源局成交确认书的有关约定,安排与福州市国土资源局签订目标地块的相关出让合同。 公司将根据上述事宜的进展情况,按照《公司章程》及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并进行信息披露。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九日 本版导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