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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69 证券简称:华侨城A 公告编号:2012-37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公告 2012-10-1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2年10月18日,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福州市人民政府在福州市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以下简称《框架协议》),拟合作建设涵及娱乐体验、生态观光、商务休闲、运动养生、高尚社区等于一体的国际化高水准的文化旅游综合项目。 一、项目名称 福州华侨城大型文化旅游综合项目。 二、投资规模 项目投资总额不低于100亿元人民币。 三、合作意向 双方将以海峡西岸经济区为基本市场,立足福州,辐射华东、华中区域,突出华侨城综合开发优势,依托福州市深厚的文化底蕴以及地块优异的自然生态禀赋,创新旅游产品形态,投资建设一个多元业态混合发展的大型文化旅游综合性项目。其中旅游项目须建设成为不低于国家4A级标准的大型旅游项目。 《框架协议》签订后,若公司以公开方式竞得项目地块土地使用权,应与项目所在辖区政府签订具体合同,并在项目所在辖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项目公司开发上述项目,承接该协议中的权利义务,全力推进相关项目。 四、重要提示 上述协议为框架协议,公司能否顺利执行本框架协议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由于项目开发周期长,投资金额也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且该事项不对公司当期业绩存在重大影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就此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二年十月十九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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