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郭庆、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剑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张剑峰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二、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以前报告期财务报表是否发生了追溯调整
□ 是 √ 否 □ 不适用
| 2012.9.30 | 2011.12.31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总资产(元) | 783,844,669.28 | 818,889,185.96 | -4.2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 625,146,857.40 | 613,762,092.74 | 1.85% |
股本(股) | 128,000,000.00 | 128,000,000.00 | 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4.88 | 4.8 | 1.67% |
| 2012年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33,334,888.73 | 186.83%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2604 | 117% |
| 2012年7-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12年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总收入(元) | 99,707,848.87 | 31.3% | 291,963,381.03 | -2.6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5,485,852.79 | -70.7% | 24,184,764.66 | -34.6%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429 | -78% | 0.1889 | -50.96%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429 | -78% | 0.1889 | -50.96%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88% | -3.85% | 3.9% | -10.0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28% | -4.35% | 2.87% | -10.1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元)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5,600,599.98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
债务重组损益 |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95,987.80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1,790,000.00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 |
所得税影响额 | -1,122,988.17 | |
| | |
合计 | 6,363,599.61 | -- |
公司对“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以及根据自身正常经营业务的性质和特点将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说明
项目 | 涉及金额(元) | 说明 |
财务费用 | 1,790,000.00 | 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贷款,利息支出财政予以返还 |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13,942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种类 | 数量 |
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 1,6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600,000 |
于英 | 682,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682,800 |
吴培侠 | 635,686 | 人民币普通股 | 635,686 |
许昭虹 | 598,955 | 人民币普通股 | 598,955 |
周夏容 | 242,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42,000 |
滕纪秋 | 177,2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77,200 |
张令婷 | 136,4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36,400 |
王林 | 123,2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23,200 |
邓柏权 | 121,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21,000 |
齐鲁证券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 113,3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13,300 |
股东情况的说明 | 无 |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本期解除限售股数 | 本期增加限售股数 | 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郭庆 | 80,000,000 | 0 | 0 | 80,000,000 | 首发承诺 | 2014年12月29日 |
杭州如山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6,000,000 | 0 | 0 | 6,000,000 | 首发承诺 | 2013年10月27日 |
杭州如山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2,000,000 | 0 | 0 | 2,000,000 | 首发承诺 | 2013年12月13日 |
通联创业投资股份有限系公司 | 8,000,000 | 0 | 0 | 8,000,000 | 首发承诺 | 2013年12月13日 |
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 1,600,000 | 1,600,000 | 0 | 0 | 网下配售股份限售 | 2012年3月29日 |
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 1,600,000 | 1,600,000 | 0 | 0 | 网下配售股份限售 | 2012年3月29日 |
中天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1,600,000 | 1,600,000 | 0 | 0 | 网下配售股份限售 | 2012年3月29日 |
全国社保基金四零五组合 | 1,600,000 | 1,600,000 | 0 | 0 | 网下配售股份限售 | 2012年3月29日 |
合计 | 102,400,000 | 6,400,000 | 0 | 96,000,000 | -- | -- |
三、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货币资金期末余额23,303.13万元,比年初下降31.42%,主要是募投项目投入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所致。
应收票据期末余额2,802.11万元,比年初下降45.68%,主要是年初应收票据部分到期兑付所致。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6,211.38万元,比年初增长126.00%,主要是公司适当增加销售赊销额度所致。
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761.07万元,比年初增长155.42%,主要是个人往来款及经营性往来款增加所致。
在建工程期末余额8,806.72万元,比年初增长83.63%,主要是募投项目投入所致。
短期借款期末余额3,000万元,比年初下降64.71%,主要是降低银行借款额度所致。
应付票据期末余额2,315.90万元,年初无余额,主要是采购设备款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所致。
应付账款期末余额5,630.64万元,比年初增长36.10%,主要是部分货款尚未付清款项所致。
预收款项期末余额4,001.49万元,比年初下降33.34%,主要是促进销售增长,适当下调了销售定金收款的比例。
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242.22万元,比年初下降45.03%,主要是发放年终奖励所致。
应交税费期末余额49.72万元,比年初下降90.43%,主要是上缴上年度税金所致。
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423.14万元,比年初下降40.26%,主要是支付往来款所致。
其他流动负债期末余额206.67万元,比年初增长77.14%,主要是本期收到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所致。
其他非流动负债期末无余额,年初余额87.50万元,主要是一年以上的递延收益已无结余所致。
财务费用本期-640.78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359.29%,主要是银行存款增加与银行借款减少共同引起利息净支出减少所致。
资产减值损失本期225.2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11.31万元,是由于本期末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余额增加,相应的计提坏账准备增加所致。
投资收益本期45.0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607.21%,是由于本期收到的如皋市农商行分红款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营业外收入569.7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90.79%,主要是本期收到的政府补助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所得税费用本期330.46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41.48%,主要是本期利润减少引起所得税费用相应减少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333.49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2,171.31万元,主要是本期更多的采用银行承兑汇票的结算方式支付采购货款及适当增加应付供应商货款付款期限,引起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出现较大变动。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044.35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2,743.67万元,主要是募投项目资金投入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945.75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9,705.79万元,主要是本期偿还银行借款及分配现金股利所致。
(二)业务回顾和展望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董事会制定的年度经营计划,紧紧抓住我国汽车、新能源、航空航天等行业进行自主创新、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有利时机,以市场为导向,保持公司在现有液压机市场的传统优势的基础上,重点发展大(重)型、智能、柔性、精密、复合型液压机;同时,利用自身的综合优势,进一步加快机械压力机的研究和开发,实现了液压机和机械压力机的协同发展;加快募投项目的建设进程,进一步扩大生产能力。截至九月底,数控重型机械压力机生产项目新建的2.5万多平方米生产车间已初步建成并交付使用。
前三季度,公司克服下游部分行业受当前宏观经济形势变化而投资动力不足,市场需求不旺,部分客户推迟提货的不利影响,通过进一步加大市场开拓力度,不断优化产品结构,保持了前三季度公司销售业绩的基本稳定,但因市场竞争激烈,公司产品销售价格下降,毛利率下滑,致使效益情况欠佳。2012年1至9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9,196.34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2.65%;实现净利润2,418.48万元,比上年同期降低34.60%。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加大研发投入、加快技改进程、加强各类人才的引进和培养等措施,使公司核心竞争力进一步提高。公司未发生因设备或技术升级换代、核心技术人员辞职等导致公司核心竞争能力受到严重影响的情形。
当前,我国正处于扩大内需、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对先进金属成形装备有着巨大的市场需求,公司面临很好的发展机遇。当然,受当前我国经济周期波动的影响,公司下游行业的固定资产投资动力不足;国家货币政策仍然趋紧,公司下游客户的现金流趋于紧张,这些都可能会影响公司产品的市场需求,或导致客户推迟提货。对此,公司将加强国内外市场营销力度,积极开拓新的销售网点,努力扩大市场份额;继续加大科技投入,优化产品结构,加速相关品种的升级换代,进一步提升产品的科技含量和附加值,努力提高企业效益。
四、重要事项
(一)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及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项 | 承诺人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 | |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 | | | |
资产置换时所作承诺 | | | | | |
发行时所作承诺 | 郭庆、杭州如山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通联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一)股东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为了避免将来与公司发生同业竞争,2011年3月15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郭庆向公司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承诺如下:“一、本人将尽职、勤勉地履行《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实际控制人的职责,不利用锻压股份的实际控制人的地位或身份损害锻压股份及锻压股份其他股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二、截至本承诺书签署之日,本人未从事与锻压股份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三、自本承诺书签署之日起,在作为锻压股份的实际控制人期间,本人或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从事与锻压股份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四、自本承诺书签署之日起,在作为锻压股份的实际控制人期间,如本人或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拓展业务范围,所拓展的业务不与锻压股份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如锻压股份将来拓展的业务范围与本人或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则本人或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停止从事该等业务,或将该等业务纳入锻压股份,或将该等业务转让给无关联的第三方;如本人或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获得与锻压股份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商业机会,则将该商业机会让予锻压股份。”(二)公司股票上市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郭庆2011年3月15日向公司出具承诺函,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作为担任公司董事长的郭庆还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公司法人股东杭州如山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通联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3月15日向公司出具承诺函,承诺“自增资完成工商登记日后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票,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票;且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转让的前述股份将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所持发行人前述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五十。”(三)关于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的承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郭庆2011年3月15日作出书面承诺,承诺:“对于发行人在发行上市前未依法足额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如果在任何时候有权机关要求发行人补缴,或者对发行人进行处罚,或者有关人员向发行人或其子公司追索,郭庆将全额承担该部分补缴、被处罚或被追索的支出及费用,且在承担后不向发行人追偿,保证发行人不会因此遭受任何损失。”(四)关于募集资金的承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郭庆2011年3月15日出具承诺,承诺其将不利用其实际控制人的地位,将公司的募集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的投资。 | 2011年03月15日 | | 截至2012年9月30日,公司上述承诺人遵守上述承诺,未发现违反上述承诺情况。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 | | | |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 √ 是 □ 否 □ 不适用 |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 | |
是否就导致的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问题作出承诺 | √ 是 □ 否 □ 不适用 |
承诺的解决期限 | |
解决方式 | |
承诺的履行情况 | 截至2012年9月30日,公司上述承诺人遵守上述承诺,未发现违反上述承诺情况。 |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31,417.6 | 本季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41.67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9,352.75 |
说明:公司应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变更募集资金投向议案的日期作为变更时点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9,352.75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1,799.04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29.77%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大型精密成型液压机扩产改造项目 | 是 | 18,242.12 | 8,889.37 | 5,115.66 | 5,115.66 | 57.55% | 2013年06月30日 | 0 | 不适用 | 否 |
数控重型机械压力机生产项目 | 否 | 12,528.23 | 12,528.23 | 6,683.38 | 6,683.38 | 53.35% | 2013年06月30日 | 0 | 不适用 | 否 |
天津基地数控重型锻压设备生产一期项目 | 是 | 0 | 9,352.75 | 0 | 0 | 0% | 2013年12月31日 | 0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30,770.35 | 30,770.35 | 11,799.04 | 11,799.04 | - | - | 0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天津基地数控重型锻压设备生产一期项目 | 是 | 647.25 | 647.25 | 0 | 0 | 0% | 2013年12月24日 | 0 | 不适用 | 否 |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 | | | | | |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 | | | |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647.25 | 647.25 | 0 | 0 | - | - | 0 | - | - |
合计 | - | 31,417.6 | 31,417.6 | 11,799.04 | 11,799.04 | - | - | 0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 适用 □ 不适用 |
本次超募资金总额为647.25万元。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2年8月31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超募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647.25万元投资“天津基地数控重型锻压设备生产一期项目”。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 适用 √ 不适用 |
□ 报告期内发生 □ 以前年度发生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 适用 √ 不适用 |
□ 报告期内发生 □ 以前年度发生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 适用 □ 不适用 |
截至2011年12月22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额为67,932,999.88元,其中:大型精密成型液压机扩产改造项目27,456,645.23元,数控重型机械压力机生产项目40,476,354.65。南京立信永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宁信会专字(2011)0379号《关于南通锻压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确认:截至2011年12月22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自筹资金67,932,999.88元。2012年1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使用募集资金67,932,999.88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同等金额的自筹资金。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 适用 √ 不适用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 适用 √ 不适用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与海通证券以及募集资金存储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皋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如皋支行、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三)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其他重大事项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五)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
1、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情况根据公司2011年3月5日召开的201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公司章程(草案)》及2011年12月4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过的《关于补充南通锻压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利润分配相关条款的议案》规定,公司将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综合考虑企业实际情况、发展目标,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从而对利润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重视全体股东的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充分考虑投资者的回报,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基本原则,每年向股东分配的现金股利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20%。
公司董事会将在充分考虑以下因素的基础上制定利润分配具体规划和计划:
(1)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不损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
(3)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4)充分听取和考虑中小股东的呼声和要求;
(5)货币政策环境。
2、公司利润分配的具体政策
公司利润分配具体政策如下:
(1)利润的分配形式:公司采取现金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2)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公司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二十。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在一年内购买资产以及对外投资等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百分之三十以上的事项。根据公司章程规定,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应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3)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公司经营情况良好,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后之余,提出并实施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4)未分配利润的使用原则:以最低投资成本和最大产出效益为原则,主要用于与主业相关的投资或补充营运资金。
(5)公司利润分配审议程序:在公布定期报告的同时,董事会提出利润分配预案并在董事会决议公告及定期报告中公布;公司股东大会按照既定利润分配政策对利润分配方案审议通过作出决议。
公司在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并对企业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有权部门有利润分配相关新规定的情况下,方可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并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3、上市后未来三年利润分配的具体计划
公司上市后,第一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25%,以后年度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20%。此外,如公司经营情况良好,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股利分配之余,提出并实施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今后公司如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具体的规划和计划,及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将充分听取独立董事、外部监事和公众投资者意见,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得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在审议公司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具体规划和计划的议案或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监事会会议上,需分别经公司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二分之一以上外部监事同意,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可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向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征集其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独立董事行使上述职权应当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
4、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分红标准和比例明确和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独立董事尽职履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中小股东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维护,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和程序合规和透明。
(六)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实现扭亏为盈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八)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九)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按深交所相关备忘录规定应披露的报告期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一)发行公司债券情况
是否发行公司债券
□ 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