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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资管破题 单一客户资管账户获准开设管理部门要求,证券账户名称应反映产品属性,不得炒新、炒ST股 2012-10-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桂衍民
证券时报记者 桂衍民 期货资管业务开展终于破题。证券时报记者日前从有关管理部门获悉,期货公司已于10月17日正式获准为单一客户开设资产管理计划证券账户。据悉,管理部门对期货公司单一客户资管账户做出诸多限定,如账户名称应恰当反映产品属性,不得专门申购新股、炒ST股等。 一个计划对应沪深账户各一个 为便于期货公司开展单一客户资产管理业务, 10月19日,相关管理部门下发了期货公司资管计划开户相关通知。记者获得的资料显示,该通知仅限于期货公司单一客户资管计划涉及的账户开户和账户管理等业务,对期货公司特定多个客户资管计划涉及的相关事项并未囊括。 对期货公司申请单一客户资管计划开立证券账户问题,通知发布单位明确表示,应由期货公司直接到中登公司上海、深圳分公司办理;期货公司每设立一个单一客户资管计划,可以在沪深市场各开立一个证券账户。 期货公司申请开立单一客户资管计划证券账户时,须提供的材料包括《机构证券账户注册申请表》、证监会关于批准开展资管业务资格批复的复印件、中登公司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等。 期货公司应加强自律管理 中登公司提示,期货公司在填写《机构证券账户注册申请表》申请开立期货公司单一客户资管计划证券账户时,“持有人名称”为“期货公司全称-委托人名称”,“身份证明文件号码”为期货公司营业执照中的注册号。 此外,中登公司明确要求,当发生证券账户开立后6个月内没有进行交易、资产管理合同失效、计划终止等情形时,期货公司应当在上述情形发生后15个工作日内申请办理证券账户注销手续;期货公司未按要求注销证券账户的,中登公司有权注销或限制该账户的使用。 值得注意的是,中登公司要求,期货公司单一客户资管计划开立的证券账户名称应恰当反映产品属性;不得为专门申购新股、炒作风险警示股票(ST股)的产品申请开立证券账户。中登公司将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对期货公司资管计划证券账户开立及使用情况进行统计。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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