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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安利合成革股份有限公司2012第三季度报告

2012-10-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姚和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珏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陈薇薇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二、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以前报告期财务报表是否发生了追溯调整

□ 是 √ 否 □ 不适用

 2012.9.302011.12.31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元)1,282,457,261.561,289,605,791.10-0.5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779,086,547.19749,989,837.233.88%
股本(股)211,200,000.00105,600,000.001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3.697.1-48.03%
 2012年1-9月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9,686,445.32112.79%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0.05106.94%
 2012年7-9月比上年同期增减(%)2012年1-9月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284,390,760.9413.41%814,095,646.6412.4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13,326,349.7121.65%39,700,739.64-15.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63121.58%0.188-27.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63121.58%0.188-27.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73%0.24%5.19%-4.7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15%0.07%3.42%-4.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元)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9,432.65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10,978,490.00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23,320.00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5,542,792.15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514,000.23 
所得税影响额-2,480,275.43 
   
合计13,540,893.84--

公司对“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以及根据自身正常经营业务的性质和特点将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说明

项目涉及金额(元)说明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8,294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的数量股份种类及数量
种类数量
中国农业银行-中邮核心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3,000,000人民币普通股3,000,000
安徽淮化股份有限公司2,737,768人民币普通股2,737,768
徐象春1,215,811人民币普通股1,215,811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1,176,500人民币普通股1,176,500
合肥润国金属材料有限公司1,003,300人民币普通股1,003,300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天富3号ZJXT-YCTF3-005880,000人民币普通股880,000
中国银行-长盛同智优势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834,770人民币普通股834,770
李奇志770,000人民币普通股770,000
康杰平609,402人民币普通股609,402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519,400人民币普通股519,400
股东情况的说明公司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有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情况。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股东名称期初限售股数本期解除限售股数本期增加限售股数期末限售股数限售原因解除限售日期
安徽安利科技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47,520,00047,520,000首发承诺限售23,760,000股,2011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新增限售23,760,000股。2014-05-18
香港敏丰贸易有限公司(S.&F. TRADING CO.(H.K.) LIMITED)38,016,00038,016,000首发承诺限售19,008,000股,2011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新增限售19,008,000股。2014-05-18
香港劲达企业有限公司(REAL TACT ENTERPRISE LIMITED)34,848,00034,848,000首发承诺限售17,424,000股,2011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新增限售17,424,000股。2014-05-18
合肥市工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27,280,00027,280,000首发承诺限售13,640,000股,2011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新增限售13,640,000股。2014-05-18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转持三户4,400,0004,400,000首发承诺限售2,200,000股,2011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新增限售2,200,000股。2014-05-18
合计152,064,000152,064,000----

三、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货币资金比年初减少30.63%,主要是因工业园建设,使用募集资金影响所致;

2、应收票据比年初减少35.61%,主要是因使用银行承兑汇票进行结算比收到银行承兑汇票多所致;

3、应收账款比年初增加135.95%,主要是因产能增加,销售扩大所致;

4、预付款项比年初减少56.85%,主要是因预付款项提货结算所致;

5、其他应收款比年初增加113.69%,主要是因本期工业园建设暂交的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墙改基金增加等所致;

6、其他流动资产比年初增加93.16%,主要是因本期预交企业所得税所致;

7、在建工程比年初增加484.25%,主要是因安利工业园募投项目建设所致;

8、其他非流动资产比年初增加296.25%,主要是因工业园建设,预付工程款增加;

9、短期借款比年初减少32.94%,主要是因本期借款结构变化,归还短期借款所致;

10、应付票据比年初减少80.84%,主要是因公司使用应付票据结算所致;

11、预收款项比年初减少49.64%,主要是因预收货款发货结算所致;

12、应付职工薪酬比年初减少41.86%,主要是因上年末计提的目标考核奖励基金在本期发放所致;

13、应交税费比年初减少428.92%,主要是因预交所得税和增值税增加所致;

14、长期借款比年初增加304.24%,主要是因本期借款结构变化,短期借款减少,长期借款增加所致;

15、股本比年初增加100.00%,主要是因实施权益分派,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所致;

16、资本公积比年初减少24.93%,主要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所致;

17、营业税金及附加比上年同期增加64.21%,主要是因当期增值税增加所致;

18、所得税费用比上年同期减少30.70%,主要是因本期利润下降及时间性差异影响所致;

19、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增加112.79%,主要是因销售扩大,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20、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减少110.31%,主要是因工业园建设,加大募集资金投入所致;

21、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减少98.95%,主要是上年同期上市募集资金影响所致.

(二)业务回顾和展望

1、报告期主营业务的经营情况

2012年第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8439.0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3.4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32.6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1.65%。2012年1-9月份,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1409.5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2.4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970.07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5.60%。

报告期内,公司年初制定的系列增产增销、降本提效措施已初见成效。虽然受外部宏观经济环境持续低迷影响和内部两地管理、人员储备投入增大、品牌客户开发投入增大等在规模扩张过程中带来的成本、费用增大的不利因素影响,公司前三季度利润较去年同期有所下降,但公司总体运营情况良好,品牌影响力进一步扩大,产品市场占有率和营业收入保持稳步增长,在宏观经济及市场环境不理想的情况下,盈利水平依然表现出良好态势。

2、报告期经营计划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募投项目“生态功能性聚氨酯合成革扩产项目”剩余未投产的2/3产能(即4条干法4条湿法)正积极进行设备安装调试,加快推进动力、配料、回收等相应配套工程建设;“年产3万吨聚氨酯树脂建设项目”和“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及超募项目“年产2200万米生态功能性聚氨酯合成革建设项目”也在稳步推进之中,将按照计划持续投入,并逐步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坚持以生态功能性聚氨酯合成革为核心产品,依托良好的创新机制和技术实力,加大产品成本控制和新产品开发力度,持续推进产品结构优化和升级,挖掘市场潜在空间,加强公司营销网络的建设,完善产品和服务配套体系,产品品牌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得到进一步增强。

报告期内,公司市场规模持续扩大,1-9月份,产品销量较上年同期增长15.96%。在外部宏观经济环境持续低迷,下游市场需求不足的严峻形势下,公司积极调整营销策略,一方面以“满足市场需求”为出发点,努力改善现有产品结构层次和成本组合,丰富产品层次,达到增产增效,提高现有产能利用率;另一方面,公司深挖市场潜在需求,在巩固现有市场和客户群体基础上,扩大与中高端客户的交流与合作,并积极瞄准目前越来越严格的环保要求对PVC人造革和天然皮革的冲击给PU合成革市场带来的潜在契机,寻求与该类产品下游客户的合作,努力抢占市场先机。

报告期内,公司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加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新增授权专利通知书10项,其中包括9项外观设计专利授权通知书和1项发明专利授权通知书,新增专利授权证书3项,其中包括1项实用新型专利证书和2项发明专利证书。公司自主研发的“防水透气功能性聚氨酯合成革”被国家科技部认定为“2012年度国家重点新产品”,再次被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徽省科学技术厅等7部门联合认定为“优秀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被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授予2012年度人造革合成革行业“高端品牌奖”和“科技创新奖”。

报告期内,公司以持续推行卓越绩效管理模式为抓手,继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和企业信息化管理,提高企业综合管理水平,打造企业持续发展动力。报告期内,公司重点开展了2012年上半年中高层管理人员公开述职和全视角评议工作,强化经营管理目标责任的落实和考核,并加大对大学生的选拔和培养,加大操作人员、班组长和专业技术人员三支队伍的培训、轮岗,及时充实合格的生产、管理、营销、技术人才,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人力保障。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制定和完善了合同审批和风险防范管理、物料退换管理、采购材料入库和检测管理、试验材料采购和备案管理等制度,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开展各项工作,加强经营管理风险防控,努力成为公众信赖、运作规范的上市公司。

3、四季度经营计划和展望

四季度,公司将根据年度经营计划主要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募投项目建设方面,加快推进项目实施,做好人力资源和团队建设,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按照计划有序开展,力争早日投产运营,发挥规模经济效应;

经营管理方面,紧紧围绕公司发展战略,坚持内外销并举、多渠道差异化营销方针,加大新产品开发和市场开拓力度,加强产品成本管控,提升产品市场竞争力,扩大经营规模,同时做好金寨路老厂区设备搬迁及技术改造的规划和实施工作,保证生产有序进行,实现更好的资源共享,降低综合运营成本;

公司治理方面,不断加强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继续深化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建设,充分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四、重要事项

(一)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及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项承诺人承诺内容承诺时间承诺期限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资产置换时所作承诺     
发行时所作承诺公司控股股东安徽安利科技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公司股票上市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自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2、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对于安利股份正在经营的业务、产品,承诺方保证现在和将来不直接经营或间接经营、参与投资与股份公司业务、产品有竞争或可能有竞争的企业、业务和产品。承诺方也保证不利用其股东的地位损害股份公司及其它股东的正当权益。同时承诺方将促使承诺方全资拥有或其拥有50%股权以上或相对控股的下属子公司遵守上述承诺。3、关于公平交易的承诺:在与本公司发生商业往来时,将严格遵循市场规则,恪守一般商业原则,公平交易,不谋求自己的特殊利益,不损害本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4、关于规范股东行为的承诺:(1)依法行使股东权,不以股东以外的任何身份参与公司的决策与管理。(2)谨慎行使股东权,不为自己单方面的利益而行使股东权。(3)尊重公司的决策与经营权。保证公司的重大决策只由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作出,不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的决策及依法开展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对公司或其部门下达任何指令、指标或其他工作命令。(4)尊重公司的人事独立。对公司董事、监事候选人的提名,将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保证所提名的董事、监事候选人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决策、监督能力。不对公司股东大会人事选举决议和董事会人事聘任决议履行任何批准手续;不越过股东大会、董事会任免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5)尊重公司的财产权。不以任何形式侵占公司的财产,不要求公司为其控股或参股企业提供任何形式的违规担保。(6)对公司及其他各股东负担诚信义务。对公司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不利用自己的地位谋取额外的利益。2011年05月18日--截止本报告期末,所述各项承诺均得到了严格履行,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公司实际控制人姚华胜、姚和平、王义峰、杨滁光、陈茂祥1、公司股票上市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本人持有安利投资的股份自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安利投资回购该部分股份。本人通过安利投资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自本次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通过安利投资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2、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对于安利股份正在经营的业务、产品,承诺方保证现在和将来不直接经营或间接经营、参与投资与股份公司业务、产品有竞争或可能有竞争的企业、业务和产品。承诺方也保证不利用其股东的地位损害股份公司及其它股东的正当权益。同时承诺方将促使承诺方全资拥有或其拥有50%股权以上或相对控股的下属子公司遵守上述承诺。2011年05月18日--截止本报告期末,所述各项承诺均得到了严格履行,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公司股东香港敏丰贸易有限公司(S.&F. TRADING CO. (H.K.)LIMITED)1、公司股票上市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自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上市流通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2011年05月18日自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截止本报告期末,所述承诺均得到了严格履行,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公司股东香港劲达企业有限公司(REAL TACT ENTERPRISE LIMITED)1、公司股票上市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自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上市流通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2011年05月18日自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截止本报告期末,所述承诺均得到了严格履行,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公司股东合肥市工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1、公司股票上市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自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上市流通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2011年05月18日自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截止本报告期末,所述承诺均得到了严格履行,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公司股东安徽淮化股份有限公司1、公司股票上市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自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2011年05月18日自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截止本报告期末,所述承诺均得到了严格履行,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2012年5月18日,上述股东所持限售股份到期解除限售,承诺履行完毕。
公司股东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股票上市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自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2011年05月18日自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截止本报告期末,所述承诺均得到了严格履行,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2012年5月18日,上述股东所持限售股份到期解除限售,承诺履行完毕。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是 □ 否 □ 不适用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不适用
是否就导致的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问题作出承诺√ 是 □ 否 □ 不适用
承诺的解决期限不适用
解决方式不适用
承诺的履行情况报告期内,所述各项承诺均得到了严格履行,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44,058.76本季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802.97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说明:公司应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变更募集资金投向议案的日期作为变更时点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2,084.66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报告期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生态功能性聚氨酯合成革扩产项目23,940.423,940.41,717.0516,860.3570.43%2012年12月31日不适用
年产3万吨聚氨酯树脂建设项目5,1005,100772.022,229.7643.72%2012年12月31日不适用
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4,0324,03241.591,527.1237.88%2012年12月31日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33,072.433,072.42,530.6620,617.23
超募资金投向 
年产2,200万米生态功能性聚氨酯合成革建设项目10,986.3610,986.36272.311,467.4313.36%2013年06月30日不适用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10,986.3610,986.36272.311,467.43
合计44,058.7644,058.762,802.9722,084.66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经公司第二届第十二次董事会决议通过,公司用全部超募资金10,986.36万元投资“年产2,200万米生态功能性聚氨酯合成革建设项目” ,截止2012年9月30日,已累计投入1,467.43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 报告期内发生 □ 以前年度发生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 报告期内发生 □ 以前年度发生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经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26,688,074.60元,该事项已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天健正信审(2011)专字第100055号《关于安徽安利合成革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了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截止2011年9月30日,募集资金项目的先期投入已经置换完毕。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适用 √ 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及定期存单中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三)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其他重大事项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五)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

1、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

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决定对《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五条利润分配政策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一)利润分配原则

1、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稳定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2、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并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方式,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3、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可以进行中期分配。非因特别事由(如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等),公司不进行除年度和中期分配以外其他期间的利润分配。

4、公司现金分红政策、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二)利润分配政策具体内容:

1、现金分红在当年实现的净利润为正数且当年末未分配利润为正数的情况下,公司应当进行分红,且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按照前款规定进行现金分红:

(1)公司未来12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或累计支出金额达到或超过5000万元(募集资金投资的项目除外);

(2)公司未来12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募集资金投资的项目除外);

(3)审计机构对公司当年度财务报告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4)分红年度净现金流量为负数,且年底货币资金余额不足以支付现金分红金额的。

董事会根据公司盈利、资金需求、现金流等情况,可以提议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应当以母公司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同时应加强子公司分红管理,以提高母公司现金分红能力。

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资金。

2、股票分红

在公司符合上述现金分红规定,且营业收入快速增长,股票价格与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董事会可以在实施上述现金分红之外提出股票股利分配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利润分配决策程序

1、公司应当多渠道充分听取独立董事和中小股东对利润分配方案的意见,公司经理层结合公司股本规模、盈利情况、投资安排等因素提出利润分配建议,由董事会制订利润分配方案。

2、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应当由独立董事发表明确意见,并经独立董事2/3以上同意,董事会就利润分配方案形成决议后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应切实保障中小股东参与股东大会的权利,若符合前述现金分红条件而未提出现金分红的,审议有关利润分配议案时,应当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以方便中小股东参与表决。

4、独立董事和符合条件的股东可以向公司股东征集其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

(四)利润分配政策调整

1、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条件

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行业监管政策,自身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或者因为外部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确实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在履行有关程序后可以对既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但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

2、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程序

董事会提出的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需经董事会半数以上董事表决通过,并经2/3以上独立董事表决通过,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发表独立意见。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经上述程序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股东大会审议该等议案时,应当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以方便中小股东参与表决。

(五)信息披露

1、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公司应在定期报告中详细说明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和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

2、公司因特殊情况而不进行现金分红的,董事会应就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原因、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在公司指定的媒体上予以披露。”

公司独立董事详细了解了上述工作的开展和推进情况,在公司董事会论证利润分配政策时充分地阐述了中小投资者的意见,并对利润分配政策发表了独立意见。

2、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1)根据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于2010年7月实施了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即以公司总股本7,92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现金0.07元人民币(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5,544,000.00元(含税)。

(2)2010年度,由于公司处于快速成长期,对资金有较大需求,为了公司的长远发展,实现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未进行股利分配。

(3)根据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于2012年5月29日实施了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即以公司总股本10,56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1元人民币(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本次利润分配政策实施,共派发现金红利1,056万元人民币(含税),股本增加至21,120万股。

(六)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实现扭亏为盈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八)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九)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按深交所相关备忘录规定应披露的报告期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一)发行公司债券情况

是否发行公司债券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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