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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第三季度报告

2012-10-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被委托人姓名
江旅安独立董事出国考察刘向明

公司负责人王振洪、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叙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徐玉兰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二、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以前报告期财务报表是否发生了追溯调整

□ 是 √ 否 □ 不适用

 2012.9.302011.12.31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元)535,185,278.42530,744,063.550.8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463,238,451.28450,680,437.732.79%
股本(股)53,746,000.0048,860,000.001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8.629.22-6.51%
 2012年1-9月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9,995,257.3878.33%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0.1979.79%
 2012年7-9月比上年同期增减(%)2012年1-9月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69,817,759.3320.95%159,226,462.95-3.9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9,248,860.086.73%17,444,013.55-2.5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7-5.56%0.34-17.0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7-5.56%0.34-17.0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02%2.02%3.82%-34.9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99%10.56%2.88%-48.6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元)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71,680.00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4,877,997.90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58,957.44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所得税影响额-723,845.30 
   
合计4,284,790.04--

公司对“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以及根据自身正常经营业务的性质和特点将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说明

项目涉及金额(元)说明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4,813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的数量股份种类及数量
种类数量
周晨1,154,998人民币普通股1,154,998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华明1号800,000人民币普通股800,000
顾凤梅656,780人民币普通股656,780
张圣翠558,115人民币普通股558,115
李欣405,128人民币普通股405,128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375,787人民币普通股375,787
中国银行-长盛同智优势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347,550人民币普通股347,550
何敏瑜300,041人民币普通股300,041
林惠乐281,350人民币普通股281,350
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248,100人民币普通股248,100
股东情况的说明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中,未知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股东名称期初限售股数本期解除限售股数本期增加限售股数期末限售股数限售原因解除限售日期
王振洪26,015,000  26,015,000首发承诺、公积金转增2014-5-5
马晓东1,804,000  1,804,000首发承诺、公积金转增2014-5-5
常熟市灵丰担保有限公司990,000  990,000首发承诺、公积金转增2014-5-5
王桂珍971,850  971,850首发承诺、公积金转增2014-5-5
杨淑兰858,000  858,000首发承诺、公积金转增2014-5-5
沈庆元825,000  825,000首发承诺、公积金转增2014-5-5
陈小星682,000  682,000首发承诺、公积金转增2014-5-5
陈晓刚674,630  674,630首发承诺、公积金转增2014-5-5
王家康616,000  616,000首发承诺、公积金转增2014-5-5
顾建江440,000  440,000首发承诺、公积金转增2014-5-5
邹建才352,000  352,000首发承诺、公积金转增2014-5-5
曹彬99,000  99,000首发承诺、公积金转增2014-5-5
吴志坚99,000  99,000首发承诺、公积金转增2014-5-5
施达99,000  99,000首发承诺、公积金转增2014-5-5
黄卫东69,300  69,300首发承诺、公积金转增2014-5-5
合计34,594,780  34,594,780----

三、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1)应收票据比年初减少65.38%,报告期末应收票据全部为银行承兑汇票,减少的主要原因为银行承兑汇票背书转让所致。

(2)应收账款比年初增加35.26%,增加的主要原因为广电运营商“双向网改造”、“三网融合”项目的货款按照项目实施进度以及项目专项资金的到位情况结算。

(3)应收利息比年初增长126.94%,主要原因为公司闲置货币资金以定期存款方式存储,导致应收利息增加。

(4)其他应收款比年初增长46.07%,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支付的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增加。

(5)在建工程比年初增加83.37%,主要原因是公司募投项目厂房建设与改造的实施,以及视频监控设备在建投入。

(6)工程物资比年初减少74.23%,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工程物料投入到视频监控项目的建设。

(7)递延所得税资产比年初增加32.37%,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根据会计谨慎性原则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的增加。

(8)应付职工薪酬比年初减少53.99%,主要原因为公司2011年度年终奖在报告期内兑付完毕。

(9)其他应付款比去年同期减少30.96%,主要原因为应付工程服务费的减少。

2、利润表项目

(1)2012年1-9月财务费用比去年同期减少693.65%,主要原因为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增加及归还银行贷款后利息支出减少所致。

(2)2012年1-9月资产减值损失比去年同期增长827.49%,主要原因为公司应收帐款的增加,计提的坏帐准备增加。

(3)2012年1-9月营业外收入比去年同期增长106.84%,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政府补帖的收入增加所致。

3、现金流项目

(1)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去年同期增加78.33%,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减少。

(2)报告期内,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88.60万元,去年同期为24897.64万元,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执行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而支付现金股利,去年同期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收到募集资金。

(二)业务回顾和展望

1、报告期内主营业务回顾

报告期内,公司紧紧围绕并落实2012年度经营目标计划,积极推进各项工作的开展,挖掘内部潜力,降本增效,加强管理。2012年1-9月份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922.65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3.94%;实现营业利润1529.84万元,同比下降19.12 %;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744.40万元,同比下降2.59%。主要原因是受国家三网融合实施进展和受行业市场招标价格竞争的影响,公司对部分成熟传统产品的招标价进行了适度的调整;另外随着募投项目的实施开展,固定资产折旧、维护费用及人员薪酬、福利等成本费用也有所增加。

2、2012年经营计划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推进与相关院校、科研机构之间的项目合作,持续加大内部研发投入。至本报告期,研发投入为873.24万元,比去年同期研发投入增长7.02%。同时,公司稳步推进各区域营销网络的工作开展,加大EOC产品、智能化监控工程服务的推广力度;加强技术售后服务管理,提升售后服务质量,以保持公司的市场占有率和新业务的拓展。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原始获得形式新增2项实用新型专利和13项外观设计专利。其中取得的2项实用新型专利为:便携式MOCA 网络测试仪和可管理的多端口MOCA 终端。该两项专利已经在实际应用中得到了运用和推广,并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便携式MOCA网络测试仪专利能够测试MOCA设备在实际运用中的各项参数,解决了目前MOCA设备使用无测试仪器的问题,对于MOCA设备的安装维护起到了较大的帮助。可管理的多端口MOCA 终端专利实现了对MOCA终端设备交换机端口的远程管理,解决了广电网络使用MOCA设备进行多业务开展的配置问题。同时获得室内型MOCA外壳、1550nm光纤放大器、光接收机等13项外观设计,上述外观设计专利已在公司生产的MOCA设备、光接收机、光纤放大器、无源设备等产品中得到了广泛应用。专利证书的取得有利于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充分发挥主导产品的知识产权优势,有利于公司形成持续创新机制,保护和增强公司自主知识产权。

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制定和修订了《财务管理制度》、《内部问责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制度及完善了内部业务控制流程;通过加大、强化内部审计,以防范和控制经营风险;通过进一步强化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力度,有效提升公司运营管理能力。

3、未来展望

随着国家三网融合政策实质性的推进, 公司将加大技术研发投入,拓展市场销售力度,稳步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开展;同时充分运用广电网络资源平台优势,加大基于有线电视网络系统技术之上的智能化监控工程服务,逐步进行自主开发高清摄像机、NVR等配套监控产品,以增强公司盈利能力。

4、面临的挑战

目前广电行业的发展相对于通信行业来说,仍然处于快速改造发展阶段,省网整合还未结束,国内有线网络设备生产厂商之间的激烈竞争、市场经济环境影响等各方面因素的存在,公司的发展将具有更多的挑战性。

5、其他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的无形资产、核心竞争能力、核心技术团队或关键技术人员(非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未发生重大变化。

四、重要事项

(一)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及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项承诺人承诺内容承诺时间承诺期限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资产置换时所作承诺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发行时所作承诺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振洪和王桂珍及其他股东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振洪和王桂珍、股东常熟灵丰担保、作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及核心技术人员的股东马晓东、杨淑兰、陈小星、顾建江、沈庆元、陈晓刚、王家康、邹建才、曹彬、吴志坚、施达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2010年12月31日三十六个月报告期内,所有承诺人均严格遵守承诺的条款,未发生违反上述承诺的事项。
2、公司股东上海盛万、上海三越、顾凤梅、张圣翠、石菁、王建新、王宏、殷丽、陆文军、顾俊才、黄卫东、李忠、顾玉华、周建琴、潘桂英、卢永岳、陆建江、刘忠明、周文英、邢建青、朱敏、潘卫芳、张卫标、瞿敏亚、周强、柳小红、李建国、金燕、董岚承诺:其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在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或转让。2010年12月31日十二个月
3、王振洪、马晓东、杨淑兰、陈小星、顾建江、沈庆元、陈晓刚、王家康、邹建才、何晓秋作为公司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王桂珍作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王振洪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承诺:上述承诺期限届满后,在其或者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离职半年后的十二月内,转让公司股份数量占其直接或间接持有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十。2010年12月31日至承诺期结束
3、本人将善意地履行义务,不利用亿通科技实际控制人地位就关联交易采取行动故意促使亿通科技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等做出损害亿通科技或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议。如亿通科技必须与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或组织进行关联交易,则本人承诺,将促使交易的价格、相关协议条款和交易条件公平合理,不会要求亿通科技给予与第三人的条件相比更优惠的条件;

4、如出现本人或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或组织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亿通科技的权益受到损害的情况,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010年3月16日长期

股东追加承诺监事会主席黄卫东4、从公司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公司的股份;离职半年后的十二月内,转让公司股份数量占本人持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十。

5、若本人违反承诺减持股份的所得收入将全部上缴公司。

2012-5-5二十四个月报告期内,承诺人严格遵守承诺的条款,未发生违反上述承诺的事项。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是 □ 否 □ 不适用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 
是否就导致的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问题作出承诺□ 是 √□ 否 □ 不适用
承诺的解决期限 
解决方式 
承诺的履行情况报告期内,承诺人严格遵守承诺的条款,未发生违反上述承诺的事项。

备注:股东追加承诺黄卫东原持有限售股份6.3万股,因公司2011年度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至本报告期实际股份数增至6.93万股)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28,937.46本季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660.81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说明:公司应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变更募集资金投向议案的日期作为变更时点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7,117.1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报告期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有线电视网络传输设备技改及扩产项目11,887.9911,887.9918.0710,433.5787.77%2013年06月30日 不适用
视频监控项目2,025.12,025.12,018.6599.68%2011年12月31日191.39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13,913.0913,913.0918.0712,452.22191.39
超募资金投向 
深圳研发中心2,521.382,521.3832.31151.155.99%2012年12月31日 不适用
太仓视频监控项目2,485.392,485.39129.65461.8618.58%2013年12月31日 不适用
常熟市社会治安动态监控项目(3 期)1,276.521,276.52443.98905.5770.94%2013年03月01日 不适用
亿通科技信息化系统集成平台340.93340.9336.8146.342.91%2013年04月30日 不适用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3,0003,000 3,000100%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9,624.229,624.22642.744,664.88 
合计23,537.3123,537.31660.8117,117.1191.39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1、“有线电视网络传输设备技改及扩产项目”建设原计划于2012年6月30日前达到可使用状态。由于国家“三网融合”还处于试点实施阶段,相关的配套产品、技术、设备还不十分成熟;在具体的试点实施过程中,将对相关技术方案、设备选型、运行模式及配套产品等进行调整、升级和完善。另外由于该项目主要 的研发、生产、检测设备需通过国外采购,所购设备型号也将按项目实际情况需求做相应调整,有关事项尚需进一步与客户商讨;项目的生产、检测车间的布置等方面也将进行更合理、更符合实际的规划调整,以符合行业的发展需求。为降低募集资金的投资风险,公司管理层对项目的实施采取谨慎态度,结合目前项目实际开展情况作项目实施周期的延期调整,经2012年8月1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该项目的实施完成时间延期至2013年6月30日。

2、“视频监控项目”于2010年12月开始实施,在实施过程中常熟市综治办为提高视频监控动态监控图像的质量,对部分监控点摄像机的技术要求进行升级,以提高摄像机的清晰度,同时在部分区域将原有的普通红外摄像机改为高清球形摄像机,在达到预期监控面覆盖要求的基础上,减少了部分监控点安装的数量。至2011年12月31日,该项目已经实施完成并通过验收后投入使用,共计完成视频监控点安装6080个,导致公司监控服务收入因监控点数量的减少未达到预期收益。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设立深圳研发中心项目》的议案、《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入太仓市社会治安动态监控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超募资金中5,006.77万元设立研发中心项目和投入太仓市社会治安动态监控项目,并经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分别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该事项详见 2011 年 9 月13日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至本报告期末,深圳研发中心累计投入151.15万元,完成了办公场地装修,配置了必要的办公设备和研发设备,研发的项目已申请发明专利“SNMP代理通信异常自动检测及处理方法”并获得受理。太仓市社会治安动态监控项目已完成了项目总体实施方案设计和现场堪察,完成5个乡镇监控中心机房的建设,并实施安装视频监控点,该项目已投入461.86万元。

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入常熟市社会治安动态监控项目(3期)和亿通科技信息化系统集成平台建设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276.52万元投入常熟市社会治安动态监控项目(3期)和使用超募资金340.93万元投入亿通科技信息化系统集成平台建设项目,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分别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该事项详见 2012 年 4 月16日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至本报告期末,常熟市社会治安动态监控项目(3期)投入905.57万元;亿通科技信息化系统集成平台建设项目投入146.30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 报告期内发生 □ 以前年度发生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 报告期内发生 □ 以前年度发生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投资金置换公司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4,480.83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同等金额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分别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该事项详见 2011 年 6 月17日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有线电视网络传输设备技改和扩产项目”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500.00万元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于 2011年12月31日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分别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该事项详见 2011 年 6 月17日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2011年12月5日,公司已将上述2,500.00万元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开户银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支行;银行账号:32201986136051514325),同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该事项详见2011年12月6日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适用 □ 不适用
 截止2011年12月31日,视频监控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成并通过验收,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控制各项费用支出,充分结合自身技术优势和经验,对项目的各个环节进行了优化,节约了项目投资,项目募集资金结余6.45万元。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目前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将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需求,妥善安排使用计划,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披露;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前,将履行相应的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并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三)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其他重大事项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正在履行或在报告期前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重要合同如下:

1、2011年4月15日,公司与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区支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常熟银开发区土高抵字2011第012号)。抵押期间为2011年4月15日至2013年4月14日,抵押金额为8,300,000.00元,抵押物为常国用(2008)字001716号土地。

2、2011年10月28日,公司与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区支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常熟银开发区土高抵字2011第031号)。抵押期间为2011年10月27日至2013年5月24日,抵押金额为680,000.00元,抵押物为常国用(2011)字15408号土地。

3、2011年10月27日,公司与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区支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常熟银开发区土高抵字2011第032号)。抵押期间为2011年10月28日至2012年12月28日,抵押金额为1,520,000.00元,抵押物为常国用(2007)字001096号土地。

(五)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

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于2012年7月23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中有关分红政策的规定,并于2012年8月10日召开的201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

《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五修订为:

(一)利润分配的原则公司实行积极、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1、公司应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回报,应当每年按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规定比例向股东分配股利。

2、公司经营所得利润将首先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的利润分配在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时,应同时兼顾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长远可持续战略发展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3、在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规划的情况下,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4、公司股东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获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二)公司利润分配具体政策如下:

1、利润分配形式: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2、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

(1)公司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

(2)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可供分配利润的10%。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以下情形之一:

① 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

②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上述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须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3)公司该年度或半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的持续经营。

(4)在公司当年未实现盈利的情况下,公司不进行现金利润分配。

3、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下,采用发放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具体分红比例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4、利润分配的审议程序:

(1)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实际情况提出拟定方案。董事会就利润分配预案的合理性进行充分讨论,形成专项决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具体经营数据、盈利情况、现金流量状况、发展阶段、当期资金需求,并结合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的意见,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提出年度或中期利润分配预案,并经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实施。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并公开披露。监事会对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利润分配预案进行审核并出具书面意见。

(3)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议时,除设置现场会议投票外,还应当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的方式,充分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意见,以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4) 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执行公司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情况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制订或修改的利润分配预案进行审议;若公司年度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分红方案,监事会应就相关政策、规划执行情况发表专项说明和意见。

(5)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由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意见,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通过;公司同时应当提供网络投票方式以方便中小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

(6) 董事会在决策和形成利润分配预案时,要详细记录管理层建议、参会董事的发言要点、独立董事意见、董事会投票表决情况等内容,并形成书面记录作为公司档案妥善保存。

5、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1) 公司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决策或因公司外部经营环境、自身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因(如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时,并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公司可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

(2) 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由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意见,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公司同时提供网络投票方式以方便中小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如果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3) 公司对留存的未分配利润使用计划作出调整时,应重新报经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并在相关提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调整的原因,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6、利润分配信息披露机制:

(1) 公司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利润分配方案和现金分红政策执行情况,说明是否符合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独立董事是否尽职履责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充分维护等。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要详细说明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和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

(2) 对于公司当年盈利但董事会在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未作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征询监事会的意见,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及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同时在召开股东大会时,公司应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以方便中小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

(三)公司在上一个会计年度实现盈利,但公司董事会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在当年的定期报告中披露未进行现金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还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2012年5月25日经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截止2011年12月31日以公司总股本4,886.00万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4,886,000.00元(含税);以现有总股本4,886.00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1股,共计转增股本488.60万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5,374.60万股。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经以2012年6月12日实施结束,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利润分配和转增股本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六)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实现扭亏为盈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八)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九)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按深交所相关备忘录规定应披露的报告期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一)发行公司债券情况

是否发行公司债券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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