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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第三季度报告 2012-10-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曹忻军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莉女士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冯宝山先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二、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以前报告期财务报表是否发生了追溯调整 □ 是 √ 否 □ 不适用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三、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及原因 1、货币资金2012年9月末余额为人民币23,040.52万元,较年初增长98.79%,主要是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100万股,收到募集资金所致。 2、应收票据2012年9月末余额为人民币15万元,较年初减少72.78%,主要是票据到期已经承兑。 3、应收账款2012年9月末账面价值为人民币24,012.91万元,较年初增长55.26%,主要是由于:①营业收入增长导致应收账款的自然增长;②结算周期较长的智能会议整体解决方案业务增加及应收中国电信集团公司账款增加;③受政府采购或资金预算管理方式影响,应收行政单位账款增加。 4、预付账款2012年9月末余额为人民币3,915.06万元,较年初增长54.63%,主要是由于公司业务规模扩大,合同数量增加,导致外购材料等预付采购款上升所致。 5、其他应收款2012年9月末余额为人民币1,616.10万元,较年初增长42.41%,主要是公司项目投标较多,导致投标保证金暂时性占用资金增加。 6、存货2012年9月末余额为人民币6,974.89万元,较年初增长54.42%,主要是公司正在执行项目较多,导致备货增加所致。 7、在建工程2012年9月末余额为人民币911.33万元,较年初增长199.48%,主要是由于湖北飞利信电子设备有限公司在建项目投入及公司研发中心办公场所装修所致。 8、递延所得税资产2012年9月末余额为人民币266.14万元,较年初增长37.14%,主要是计提坏账准备增加所致。 9、短期借款2012年9月末余额为人民币0.00万元,较年初减少100%,主要是:①到期偿还短期借款;②2012年5月1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用超募资金提前偿还2700万元短期银行贷款。 10、应付票据2012年9月末余额为人民币0.00万元,较年初减少100.00%,主要是由于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承兑所致。 11、预收账款2012年9月末余额为人民币614.12万元,较年初减少40.04%,主要是由于本年度受整体经济环境及政府预算资金支付方式的影响,公司主要大中型企事业单位与国家机关客户项目预收款减少。 12、其他应付款2012年9月末余额为人民币495.61万元,较年初增加255.88%,主要是尚未支付的款项增加所致。 13、2012年9月末,股本、资本公积余额比年初分别增长33.33%和4,101.48%,主要是由于本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100万股,发行价格15元/股,增加了公司股本和资本公积所致。 二、利润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及原因 1、营业税金及附加本期发生额276.25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3.05%,主要是由于销售业务结构性变化所致。 2、销售费用本期发生额1,557.5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6.25%,主要是公司营销网络建设费用增加及人才引进导致人工成本增加所致。 3、管理费用本期发生额2,886.7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3.10%,主要是由于业务规模扩大,人员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增加所致。 4、财务费用本年发生额-74.69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66.37%,主要是由于本期偿还全部短期借款后利息支出减少,以及收到募集资金所致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5、资产减值损失本年发生额463.7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0.73%,主要是由于应收账款增加,按账龄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增加所致。 6、营业外收入本年发生额76.61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9.35%,主要是由于上年同期收到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支付的上市资助资金100万元所致。 7、营业外支出本年发生额10万元,较上期同期减少95.04%,主要是由于上年同期本公司向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研究会捐赠人民币200万元,用于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研究会设立的“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研究会行政改革研究基金”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及原因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1,185.69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01.30%,主要是: ①受整体经营环境及行政单位预算资金支付方式的影响,报告期内公司回款放缓; ②公司为应对项目需求,增加存货储备及预付货款; ③人才引进、营销网络建设等导致付现费用大幅增加。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219.7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9.91%,主要是报告期内湖北飞利信电子设备有限公司按照计划继续在建项目及公司研发中心办公场所装修支出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3,848.3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443.96%,主要是公司发行新股募集资金到位所致。 (二)业务回顾和展望 1、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回顾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按照董事会年初制定的年度经营计划,一方面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继续专注于主营业务的稳健发展;另一方面积极展开行业拓展和渠道下沉,扩大产能和服务规模,丰富和优化现有产品,进一步增强产品和服务的竞争力,取得了较好的经营成果。 2012年第三季度,公司主营业务继续保持较好的发展势头,各项主要经营指标较去年同期呈现增长态势。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8,482,012.3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7.14%;营业利润16,656,992.11元,比去年同期增长35.74%;利润总额17,013,608.14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7.56%;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971,349.19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5.68%。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保持稳步增长,公司在国内会议系统领域的市场领先地位得以全面稳固和提升。在产品方面,公司顺利完成包括多媒体终端、同声传译、集中控制、拼接处理、2.4G无线讨论等新款设备的产品化、系列化工作,同时对电子票箱、有线及无线讨论、表决设备等自有产品进行了丰富和优化,大幅提升已有产品的性能和品质。在核心技术的产业化方面,公司湖北生产基地已经具备讨论机、表决器、报到机、电子票箱、矩阵等产品的组装、老化、测试能力,报告期内共完成了25种产品的成品生产。在研发方面,“基于人工智能自学习算法的电子票箱”已经完成算法设计及验证,“基于飞利信流媒体总线的交互式多媒体会议系统”已经全部完成并投入实际应用,“超大型人力资源软件应用平台”及“基于国家电子公文标准的通用电子报表平台”已基本完成并投入项目进行使用。同时,公司共计申请1项发明专利及4项外观专利并已获准受理。 2、公司未来发展展望 第四季度,公司将继续跟踪和深入了解国家政策指向、行业市场动态,加快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并努力开拓新产品,引进和培养人才,保证公司业绩持续稳健增长,为公司做大做强搭建所需要的技术、市场、盈利及管理平台。 (1)在研发方面,公司将继续按照年初制定的科研计划进行科技攻关工作,完成第一代流媒体总线行标申请相关工作,继续完善基于流媒体总线的交互式多媒体会议系统的应用功能,并尽快完成公司自有产品及其配件的改造和升级工作; (2)在生产建设方面,公司加快推进厂区基建工作,完成机械试验、环境试验、数控机床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工作,为扩大产能做好准备; (3)在产品质量的优化和提升方面,公司积极推进DLP拼接屏的CCC认证工作,配合生产基地展开新型号产品的检测、维修、生产及配套资料的整理工作; (4)在营销方面,公司继续按照年度目标加快营销网点建设和行业拓展,引进优秀营销人员,提升公司对终端销售人员和市场的把控能力,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及市场竞争力。 四、重要事项 (一)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及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三)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其他重大事项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五)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于2012年9月28日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部分的议案》。新的《公司章程》进一步强化了回报股东的意识,制定了更为明确的回报规划,充分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等权利,不断完善董事会、股东大会对公司利润分配事项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第一百五十五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 (一)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并坚持如下原则: 1、按法定顺序分配的原则; 2、存在未弥补亏损、不得分配的原则; 3、同股同权、同股同利的原则; 4、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的原则; 5、按当年实现的合并报表利润作为公司利润分配基数的原则。 (二)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三)公司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的条件: 1、公司应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当年未进行现金分红的,不得发放股票股利。 2、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3、现金分红不符合规定又无特殊情况的,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应当有网络投票方式。 4、如无重大资本性支出项目发生,公司进行股利分配时,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且在公司连续盈利的情形下,两次现金分红的时间间隔不得超过24个月。 重大资本性支出项目是指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达到以下标准之一的购买资产(不含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对外投资(含收购兼并)等涉及资本性支出的交易事项: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以上的事项。 (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3000万元的事项。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300万元的事项。 (4)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3000万元的事项。 (5)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300万元的事项。 5、股利采取现金或股票等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四)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在审议公司年度报告时,应当对公司是否进行现金利润分配提出预案;在提出预案过程中,应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外部监事(如有)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公司的利润分配预案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董事会就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性进行充分讨论,形成专项决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新增)独立董事、外部监事(如有)应对利润分配方案明确发表意见。 公司应通过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公司网站、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有效联系方式,征求投资者的意见,并由董事会秘书负责汇总意见并在审议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上说明。公司独立董事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可向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征集其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 如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应就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原因、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并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在年度报告中进行披露。 (五)受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的不利影响,导致公司营业利润连续两年下滑且累积下滑幅度达到40%以上,或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连续两年为负时,公司可根据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损害股东权益、不得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应由公司董事会做出专题论述,详细论证调整理由,形成书面论证报告并经独立董事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 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需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为公司社会公众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君致律师事务所接受公司委托,指派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六)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实现扭亏为盈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八)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九)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按深交所相关备忘录规定应披露的报告期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一)发行公司债券情况 是否发行公司债券 □ 是 √ 否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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