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代码:600667 证券简称:太极实业 编号:临2012-033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配股发行公告 2012-10-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太极实业”)配股方案已经发行人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配股决议的有效期延长一年的议案》。现本次配股申请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814号文核准。 2、本次配股以股权登记日2012年10月24日(T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太极实业股本总数937,634,760股为基数,按每10股配3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共计可配股票总数量为281,290,428股,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本次配股全部采取网上定价方式发行,由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保荐人(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配股代码“700667”,配股简称“太极配股”。 3、本次配股的配股价格为2.25元/股。 4、本次配股向截至股权登记日2012年10月24日(T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太极实业全体股东配售。 5、本次配股结果将于2012年11月2日(T+7日)在《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告。 6、如本次发行失败,根据股东指定证券交易营业部的规定,如存在冻结资金利息,将按配股缴款额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如有)扣除利息所得税(如有)后返还已经认购的股东。 7、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本次配股缴款及网上清算期间,即2012年10月25日至2012年11月1日(T+1日至T+6日),太极实业股票停止交易。 8、本发行公告仅对发行人本次配股的有关事宜向全体股东进行说明,不构成对本次配股的任何投资建议。股东在做出认购配股决定之前,请仔细阅读2012年10月22日(T-2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摘要》及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全文及其他相关资料。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一、本次配股的基本情况 1、配股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2、每股面值:1.00元。 3、配售比例及数量:本次配股以本次发行股权登记日(2012年10月24日,T日)收市后太极实业股本总数937,634,760股为基数,按每10股配3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共计可配股票总数量281,290,428股。 4、募集资金数量:预计不超过750,000,000元(含发行费用)。 5、配股价格:2.25元/股。 6、发行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2012年10月24日(T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太极实业股份的全体股东。 7、发行方式:网上定价方式发行。 8、承销方式:代销。 9、控股股东承诺:发行人控股股东产业集团承诺以现金全额认购太极实业本次配股方案中的全部可获配股份。 10、本次配股主要日期和停牌安排如下:
注1:以上时间均为正常交易日。 注2: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配股,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二、本次配股的认购方法 1、配股缴款时间 本次配股的缴款时间为2012年10月25日(T+1日)起至2012年10月31日(T+5日)的上交所正常交易时间。逾期未缴款者视为自动放弃配股认购权。 2、缴款地点 原股东于缴款期内凭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在股票账户指定交易的营业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配股缴款手续,也可于缴款期内通过网上委托、电话委托等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配股缴款手续。 3、认购缴款方法 原股东于缴款期内认购本次配股,可通过网上委托、电话委托、营业部现场委托等方式在股票托管券商处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办理配股缴款手续。配股代码“700667”,配股简称“太极配股”,配股价2.25元/股。配股数量的限额为截至股权登记日股东持有股数乘以配股比例(0.3),可认购数量不足1股的部分按照精确算法原则取整(股东可通过交易系统查看“太极配股”可配证券余额)。在配股缴款期内,股东可多次申报,但申报的配股总数不得超过该股东可配股票数量限额。 三、发行结果处理 1、公告发行结果 太极实业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于2012年11月2日(T+7日)在《上海证券报》上刊登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配股发行结果公告》公告发行结果,内容包括股东认购情况、股东认购股票的数量占可配股票总数量的比例、本次配股最终结果以及如发行失败的退款处理等。 2、发行结果公告后的交易安排 (1)如本次配股成功,则太极实业股票将于2012年11月2日(T+7日)进行除权交易;如代销期限届满,股东认购股票的数量未达到本次配股拟配股数量的70%,本次配股失败,则太极实业股票将于2012年11月2日(T+7日)恢复交易。 (2)如本次配股失败,根据股东指定证券交易营业部的规定,如存在冻结资金利息,将按配股缴款额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如有)扣除利息所得税(如有)后返还已经认购的股东,退款中涉及的重要内容如下: ① 退款时间:2012年11月2日(T+7日) ② 退款额:股东配股缴款额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如有)扣除利息所得税(如有) ③ 计息方式:按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息,计息时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④ 计息起止日:股东配股缴款次日起至退款日前一日,即至2012年11月1日(T+6日) ⑤ 利息部分代扣代缴利息所得税(如有) 四、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不向股东收取佣金、过户费和印花税、发行手续费等费用。 五、成功获配股份的上市交易 太极实业本次发行成功获配股份的上市日期将在本次配股结束后刊登的《配股股份变动及获配股票上市公告书》中公告。 六、网上路演 为使投资者更好地了解本次发行和发行人的详细情况,发行人拟于2012年10月23日(T-1日) 14:00-16:00就本次发行在中国证券网(http://www.cnstock.com)举行网上路演。 七、咨询电话 本次配股投资者咨询电话为010-59026627,010-59026629。 八、发行人、保荐人(主承销商) 1、发行人: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江苏省无锡市下甸桥南堍 联 系 人:胡义新 电 话:0510-85419120 传 真:0510-85430760 2、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1号华贸中心德意志银行大厦22层 联 系 人:股本资本市场部 电 话:010-59026627,010-59026629 传 真:010-59026601 发行人: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2年10月22日 本版导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