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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0月22日 按日期查找: < 上一期 下一期 >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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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桂冠电力 股票代码:600236TitlePh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2012-10-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发行人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桂冠电力”)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7.30亿元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1199号文核准。

  2、桂冠电力本期公开发行面值173,000万元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1,730万张,发行价格为每张100元。

  3、发行人的主体信用评级为AA+级,本期债券评级为AAA级;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为44.16亿元(截至2012年6月30日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合计);2009年至2011年,发行人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4.76亿元(2009年、2010年及2011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发行人在本次发行前的财务指标仍符合相关规定。

  4、本期债券由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5、本期债券分为两个品种,品种一为5年期固定利率品种,附第3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品种二为10年期固定利率品种,附第5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品种一的初始发行规模为8亿元,品种二的初始发行规模为9.3亿元。本期债券两品种间可互拨,比例不受限制,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本期债券发行申购情况,在总发行规模内,由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决定是否在品种间进行互拨。

  6、本期债券品种一的票面利率预设区间为4.00%-5.00%,品种二的票面利率预设区间为4.20%-5.20%。本期债券各品种最终票面利率将由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2012年10月23日(T-1日)向网下机构投资者询价情况在上述利率预设区间范围内协商确定。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于2012年10月24日(T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7、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上面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和网下面向机构投资者询价配售相结合的方式。网上认购按“时间优先”的原则实时成交;网下认购由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询价情况进行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配售原则详见本公告“四、网下发行”中“(六)配售”。

  8、本期债券品种一网上、网下预设的发行规模分别为该品种初始发行规模8亿元的10%和90%。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公开发行情况及网下询价配售情况决定是否启动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如果网上公开发行认购总量不足,则将剩余部分全部回拨至网下;如果网下发行认购总量不足,则将剩余部分全部或部分回拨至网上公开发行。本期债券品种二网下预设的初始发行规模为9.3亿元,不设网上发行。本期债券两品种间可互拨,比例不受限制,在进行品种间互拨后,认购不足17.30亿元的剩余部分由保荐人(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购入。品种一的网上/网下回拨安排优先于品种一和品种二间的互拨进行,品种一和品种二间互拨(如有),在10月24日(T日)网上发行结束后进行。

  9、网上投资者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参加网上发行的认购。本期债券品种一网上发行代码为“751983”,简称为“12桂冠01”。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的每个证券账户最小认购单位为1手(10张,1,000元),超过1手的必须是1手的整数倍。网上认购次数不受限制。

  10、网下发行仅面向机构投资者。机构投资者通过向保荐人(主承销商)提交《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的方式参与网下申购,机构投资者网下最低申购金额为1,000手(含100万元),超过1,000手的必须是1,000手(100万元)的整数倍。保荐人(主承销商)另有规定的除外。

  11、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他人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并持有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2、敬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告中本期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发行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款缴纳等具体规定。

  13、发行人将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尽快办理有关上市手续,本期债券具体上市时间另行公告。

  14、本期债券同时面向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发行,发行完成后,本期债券可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系统和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上市交易。

  15、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债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情况,请仔细阅读《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该募集说明书摘要已刊登在2012年10月22日(T-2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有关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投资者亦可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询。

  16、有关本期债券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2012年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发行规模:人民币17.30亿元。

  3、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4、债券品种及期限:本期债券分为两个品种,品种一为5年期固定利率品种,附第3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品种二为10年期固定利率品种,附第5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其中,品种一的初始发行规模为8亿元,品种二的初始发行规模为9.3亿元。本期债券两品种间可互拨,比例不受限制,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本期债券发行申购情况,在总发行规模内,由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决定是否在品种间进行互拨。

  5、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采取网上与网下相结合的发行方式,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在利率询价区间内确定。

  本期债券品种一的票面利率在存续期的前3年内固定不变。如发行人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其存续期限后2年票面利率为存续期限前3年票面利率加上上调基点,在其存续期限后2年固定不变;如发行人未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其存续期限后2年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本期债券品种二的票面利率在存续期的前5年内固定不变。如发行人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其存续期限后5年票面利率为存续期限前5年票面利率加上上调基点,在其存续期限后5年固定不变;如发行人未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其存续期限后5年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6、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品种一存续期的第3年末上调该品种后2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品种一的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2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品种一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上调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品种一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品种二存续期的第5年末上调该品种后5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品种二的第5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2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品种二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上调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品种二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7、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品种一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品种一的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品种一全部或者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本期债券品种一的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上证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品种一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品种一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日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品种一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品种一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决定。

  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品种二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品种二的第5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品种二全部或者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本期债券品种二的第5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上证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品种二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品种二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日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品种二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品种二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决定。

  8、发行方式: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上面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和网下面向机构投资者询价配售相结合的方式。网上认购按“时间优先”的原则实时成交,网下申购由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询价情况进行债券配售,配售原则详见本公告“四、网下发行”中“(六)配售”。

  9、网上/网下回拨机制:本期债券品种一网上、网下预设的发行规模分别为该品种8亿元初始发行规模的10%和90%。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公开发行情况及网下询价配售情况决定是否启动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如果网上公开发行认购总量不足,则将剩余部分全部回拨至网下;如果网下发行认购总量不足,则将剩余部分全部或部分回拨至网上公开发行。本期债券品种二网下预设的初始发行规模为9.3亿元,不设网上发行。本期债券两品种间可以进行互拨,比例不受限制,在进行品种间互拨后,认购不足17.30亿元的剩余部分由保荐人(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购入。品种一的网上/网下回拨安排优先于品种一和品种二间的互拨进行,品种一和品种二间互拨(如有),在10月24日(T日)网上发行结束后进行。

  10、品种间互拨选择权: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发行情况和网下申购情况,决定是否在品种间进行互拨,即减少其中一个品种的发行规模,同时对另一品种的发行规模增加相同金额,比例不受限制。

  11、发行对象:

  1)网上发行: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的首位为A、B、D、F证券账户的社会公众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2)网下发行: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12、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证券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13、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本期债券拟向社会公开发行,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14、发行首日:2012年10月24日。

  15、起息日:2012年10月24日。

  16、还本付息方式及支付金额: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付息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各品种票面总额与该品种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各品种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17、付息日: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品种一的付息日为2013年至2017年每年的10月24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自2013年至2015年每年的10月24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品种二的付息日为2013年至2022年每年的10月24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自2013年至2017年每年的10月24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8、到期日:本期债券品种一的到期日为2017年10月24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到期日为2015年10月24日;品种二的到期日为2022年10月24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到期日为2017年10月24日。

  19、兑付日:本期债券品种一的兑付日为2017年10月24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15年10月24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品种二的兑付日为2022年10月24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17年10月24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20、担保情况: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由中国大唐集团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1、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级,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级。

  22、保荐人、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3、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保荐人(主承销商)负责组建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本期债券发行最终认购不足17.30亿元部分全部由保荐人(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余额包销,各承销方应足额划付各自承担余额包销责任对应的募集款项。

  24、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即将到期的短期融资券。

  25、拟上市交易场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26、上市交易安排:本次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27、新质押式回购:本期债券符合进行新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发行人拟向上证所及证券登记机构申请新质押式回购安排。如获批准,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上证所及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28、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29、与本期债券发行有关的时间安排:

  ■

  注: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二、网下向机构投资者利率询价

  (一)网下投资者

  本期债券网下利率询价对象为在登记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二)利率询价预设区间及票面利率确定方法

  本期债券品种一的票面利率预设区间为4.00%%-5.00%,品种二的票面利率预设区间为4.20%-5.20%,最终各品种票面年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由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共同协商,在上述利率预设区间内确定。

  (三)询价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利率询价的时间为2012年10月23日(T-1日)。参与询价的机构投资者必须在2012年10月23日(T-1日)13:00至15:00之间将《2012年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以下简称“《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见附件一)传真至保荐人(主承销商)处。

  (四)询价办法

  1、填制《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拟参与网下询价的机构投资者可以从发行公告所列示的网站下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并按要求正确填写。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应注意:

  1) 应在发行公告所指定的利率预设区间内填写询价利率;

  2)每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最多可填写5个询价利率,询价利率可不连续;

  3)填写询价利率时精确到0.01%;

  4)询价利率应由低到高、按顺序填写;

  5)每个询价利率上的申购总金额不得少于100万元(含100万元),并为100万元的整数倍;

  6)每一询价利率对应的申购总金额,是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该询价利率时,投资者的最大投资需求;

  7)每一机构投资者在《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中填入的最大申购金额不得超过本期债券的发行规模,保荐人(主承销商)另有规定的除外。

  2、提交

  参与利率询价的机构投资者应在2012年10月23日(T-1日)13:00至15:00之间将以下资料传真至保荐人(主承销商)处:

  1)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的《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投资者填写的《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一旦传真至保荐人(主承销商)处,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得撤回。每家机构投资者只能提交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如投资者提交两份以上(含两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则以最先到达的视为有效,其后的均视为无效。

  保荐人(主承销商)有权根据询价情况要求投资者提供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传真:021-20336050;电话:021-20336052

  3、利率确定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利率询价结果在预设的利率区间内确定本期债券各品种的最终票面利率,并将于2012年10月24日(T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将按上述确定的票面利率向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期债券。

  三、网上发行

  (一)发行对象

  网上发行的对象为持有登记公司开立的首位为A、B、D、F证券账户的社会公众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二)发行数量

  本期债券品种一初始发行规模为80,000万元,该品种网上预设发行数量为该品种初始发行规模的10%,即8,000万元。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公开发行情况及网下询价配售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如果网上公开发行认购总量不足,则将剩余部分全部回拨至网下;如果网下发行认购总量不足,则将剩余部分全部或部分回拨至网上公开发行。本期债券品种二初始发行规模为93,000万元,网下预设的发行总额为93,000万元,不设网上发行。

  (三)发行时间

  网上发行时间为1个交易日,即发行首日2012年10月24日(T日)上证所交易系统的正常交易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则顺延至下一交易日继续进行。

  (四)认购办法

  1、本期债券品种一发行代码为“751983”,简称为“12桂冠01”。

  2、发行价格为100元/张。

  3、在网上发行日的正常交易时间内,保荐人(主承销商)通过上证所交易系统进行“卖出申报”,参与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通过上证所交易系统进行“买入申报”,通过上证所交易系统撮合成交,按“时间优先”的原则实时成交。

  网上认购按照“时间优先”的原则,先进行网上认购的投资者的认购数量将优先得到满足,上证所交易系统将实时确认成交。

  4、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的每个证券账户最小认购单位为1手(10张,1,000元),超过1手的必须是1手的整数倍。投资者认购数量上限还应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凡参与网上认购的投资者,认购时必须持有上证所证券账户并办理指定交易,尚未办理开户登记手续的投资者,必须在网上认购日2012年10月24日(T日)之前开立上证所证券账户及办理指定交易。已开立资金账户但没有存入足额资金的认购者,需在网上认购日之前(含当日)存入全额认购款,尚未开立资金账户的认购者,必须在网上认购日之前(含当日)在与上证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开设资金账户,并存入全额认购款。资金不足部分的认购视为无效认购。

  6、社会公众投资者网上认购次数不受限制。

  (五)结算与登记

  网上发行的结算与登记按照登记公司相关业务规则办理。

  (六)网上发行注册

  本次网上发行注册由登记公司根据网上认购结果进行资金结算确认有效认购后进行注册。

  四、网下发行

  (一)发行对象

  网下发行的对象为在登记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机构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发行数量

  本期债券品种一初始发行规模为80,000万元,网下预设的发行数量为该品种初始发行规模的90%,即72,000万元。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公开发行情况及网下询价配售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如果网上公开发行认购总量不足,则将剩余部分全部回拨至网下;如果网下发行认购总量不足,则将剩余部分全部或部分回拨至网上公开发行。本期债券品种二网下预设的发行数量为该品种初始发行规模的100%,即93,000万元。本期债券两品种间可互拨,比例不受限制,在进行品种间互拨后,认购不足173,000万元的剩余部分由保荐人(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购入。

  参与本次网下发行的每个机构投资者网下最低申购金额为100万元(含100万元),超过100万元的必须是100万元的整数倍。

  (三)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的发行价格为100元/张。

  (四)发行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发行的期限为3个交易日,即2012年10月24日(T日)至2012年10月25日(T+1日)每日9:00-17:00,及2012年10月26日(T+2日)的9:00-15:00。

  (五)申购办法

  1、凡参与网下申购的机构投资者,申购时必须持有上证所的合格证券账户。尚未开户的机构投资者,必须在2012年10月23日(T-1日)前开立证券账户。

  2、欲参与网下认购的机构投资者在网下发行期间自行联系保荐人(主承销商),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网下机构投资者认购意向,与机构投资者协商确定认购数量,并向机构投资者发送《配售缴款通知书》或与其签订《网下认购协议》。网下配售不采用比例配售的形式,在同等条件下,参与网下询价的投资者的认购意向将优先得到满足。

  (六)配售

  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机构投资者的获配售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配售依照以下原则:按照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向高对认购金额进行累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期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投资者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配售;在价格相同的情况下,按照时间优先的原则进行配售,同时适当考虑长期合作的投资者优先。

  (七)缴款

  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于2012年10月25日(T+1日)向获得配售的机构投资者发送《2012年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配售缴款通知书》,内容包括该机构投资者获配金额和需缴纳的认购款金额、付款日期、划款账户等。上述《2012年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配售缴款通知书》与机构投资者提交的《2012年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共同构成认购的要约与承诺,具备法律约束力。

  获得配售的机构投资者应按《2012年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配售缴款通知书》的要求,在2012年10月26日(T+2日)15:00前按时足额将认购款项划至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的收款账户。划款时请注明机构投资者全称和“2012桂冠电力公司债券认购资金”字样,同时向保荐人(主承销商)传真划款凭证。

  账户名称: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分行

  银行账号:03340300040020080

  汇入行地点:上海浦东

  汇入行人行支付系统号:103290076055

  (八)网下发行注册

  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发行结果,将网下发行的注册数据于2012年10月29日(T+3日)的10:30前以书面和电子数据的形式报送上证所,同时按要求生成电子数据,报送登记公司进行注册登记。

  (九)违约申购的处理

  对未按时缴足认购款的机构投资者将被视为违约申购,保荐人(主承销商)有权取消其认购。保荐人(主承销商)有权处置该违约投资者申购要约项下的全部债券,并有权进一步依法追究违约投资者的法律责任。

  五、认购费用

  本次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费用。

  六、风险提示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就已知范围已充分揭示本次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详细风险揭示条款参见《2012年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七、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

  1、发行人

  名称: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26号

  法定代表人:蔡哲夫

  联系人:丘俊海

  联系电话:0771-6118880

  传真:0771-6118899

  2、保荐人、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

  名称: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75层

  联系人:耿琳、杨婕、丁一博、何惟

  联系电话:021-20336000

  传真:021-20336046

  发行人: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10月22日

  保荐人(主承销商):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2年10月22日

  附件一:

  2012年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

  填表说明:(以下内容不需传真至保荐人(主承销商)处,但应被视为本发行公告不可分割的部分,填表前请仔细阅读)

  1、参与本次网下利率询价发行的机构投资者应认真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2、有关票面利率和申购金额的限制规定,请参阅发行公告相关内容;

  3、本期债券的申购上限为173,000万元(含173,000万元);

  4、票面利率应在询价利率区间内由低到高填写,最小变动单位为0.01%;

  5、每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最多可填写5个询价利率,询价利率可不连续;

  6、每个申购利率上的申购金额不得少于100万元(含100万元),超过100万元的必须是100万元的整数倍;

  7、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是指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该申购利率时,投资者的最大投资需求;

  8、票面利率及申购金额填写示例(声明:本示例数据为虚设,不含任何暗示,请投资者根据自己的判断填写);

  假设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的询价区间为5.50%-6.00%。某投资者拟在不同票面利率分别申购不同的金额,其可做出如下填写:

  ■

  上述报价的含义如下:

  ●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高于或等于5.90%时,有效申购金额为5,000万元;

  ●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5.90%,但高于或等于5.80%时,有效申购金额4,000万元;

  ●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5.80%,但高于或等于5.70%时,有效申购金额3,000万元;

  ●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5.70%,但高于或等于5.60%时,有效申购金额2,000万元;

  ●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5.60%,但高于或等于5.50%时,有效申购金额1,000万元;

  ●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5.50%时,该询价要约无效。

  9、参与网下利率询价的机构投资者请将此表填妥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在本发行公告要求的时间内连同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传真至保荐人(主承销商)处;

  10、投资者须通过以下传真号码以传真方式参与本次网下利率询价,以其他方式传送、送达一概无效。传真:021-20336050;咨询电话:021-20336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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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