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樊立、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作岭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李建军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二、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以前报告期财务报表是否发生了追溯调整
□ 是 √ 否 □ 不适用
| 2012.9.30 | 2011.12.31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总资产(元) | 866,058,359.41 | 493,521,969.59 | 75.4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 699,464,929.84 | 276,242,189.60 | 153.21% |
股本(股) | 100,520,000.00 | 75,390,000.00 | 33.3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6.96 | 3.66 | 90.16% |
| 2012年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02,443,666.10 | -1,563.65%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1.02 | -1,197.74% |
| 2012年7-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12年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总收入(元) | 82,216,526.48 | -11.86% | 225,294,349.87 | 7.0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8,385,394.48 | -22.89% | 40,183,572.46 | -4.62%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071 | -34.5% | 0.4963 | -11.18%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071 | -34.5% | 0.4963 | -11.18%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27% | -6.5% | 10.54% | -7.4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27% | -4.69% | 10.29% | -5.74%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元)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1,749.31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230,457.55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0.00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0.00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0.00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0.00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0.00 | |
债务重组损益 | 0.00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0.00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0.00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0.00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0.00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0.00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0.00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0.00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0.00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0.00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0.00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97,091.63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0.00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0.00 | |
所得税影响额 | -168,265.73 | |
| | |
合计 | 953,350.88 | -- |
公司对“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以及根据自身正常经营业务的性质和特点将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说明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9,694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种类 | 数量 |
中国建设银行-华宝兴业新兴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622,691 | 人民币普通股 | 1,622,691 |
中国工商银行-兴全绿色投资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678,275 | 人民币普通股 | 678,275 |
中国工商银行-兴全可转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642,650 | 人民币普通股 | 642,650 |
中国建设银行-富国天博创新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5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00,000 |
兴业银行-兴全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437,198 | 人民币普通股 | 437,198 |
中国银行-华宝兴业大盘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359,979 | 人民币普通股 | 359,979 |
中国建设银行-方正富邦创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358,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58,000 |
刘莹洁 | 353,484 | 人民币普通股 | 353,484 |
中国银行-华宝兴业先进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3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00,000 |
张兵 | 25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50,000 |
股东情况的说明 | |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本期解除限售股数 | 本期增加限售股数 | 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 | | | | | |
合计 | | | | | -- | -- |
三、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1)货币资金本报告期末较去年末增长了 607.45%,主要原因是2012年7月收到公司上市的募集资金;
(2)应收票据本报告期末较去年末增加了 29.6%,主要原因是销售回款中收到的票据增加;
(3)应收账款本报告期末较去年末增长了72.64%,主要原因是销售额增加,销售回款减少;
(4)预付款项本报告期末较去年末增长了 67.74%,主要是预付募投项目工程款,生产人工,在建工程款;
(5)递延所得税资产本报告期末较去年末增长了 51.06%,主要原因是当期坏帐准备计提数增加所致;
(6)预收款项本报告期末较去年末下降了90.19%,主要是因为去年影响预收的工程项目今年已经结算,同时本报告期发生的预收款较少;
(7)应付职工薪酬本报告期末较去年末减少了 97.15%,主要是因为9月份计提工资并于当月进行支付;
(8)应交税费本报告期末较去年末减少了 263.67%,主要原因是税务部门免税批复迟发,公司预缴增值税转作留抵所致
(9)其他应付款本报告期末较去年末增长了 346.75%,是因为增加了借款、应付未付上市发行费用;
(10)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本报告期末较去年末减少了70%,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归还借款;
(11)长期借款本报告期末较去年末增加了33.33%,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借款增加;
(12)实收资本本报告期末较去年末增加了87.5%,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上市发行股票增加股本所致;
(13)资本公积本报告期末较去年末增加了490.5%,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上市发行股票收到股本溢价所致。
二、利润表项目
(1)营业税金及附加本报告期较去年末下降了 68.77%,主要原因是报告期结算的安装收入减少所致;
(2)财务费用本报告期较去年末增长了62.81%,主要原因是公司借款增加促使利息支出增加所致;
(3)资产减值损失比上年同期增长 380.37%,主要原因是由于应收帐款的增长导致计提坏帐准备金额增加。
(4)营业外收入本报告期较去年末下降了79.32%,主要原因是政府补助较去年有所减少;
(5)营业外支出本报告期较去年末增长了 538.45%,主要原因是企业本年发生了捐款所致。
三、现金流表项目
(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减少了 54.31%,主要原因是应收帐款回款减少;
(2)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增加了 51.83%,主要原因是抵押借款保证金收回;
(3)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增长了29.87%,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员、增加工资所致;
(4)支付的各项税费本报告期末较上年同期增长了 49.20%,主要原因是所得税和增值税增加所致;
(5)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增长了 83.89%,主要原因是公司相关经营费用增加;
(6)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减少了100.00%,主要原因是当期未发生投资收回;
(7)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减少了 23.69%,主要原因是子公司募投项目支付减少;
(8)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增加39052.02万,主要原因是公司上市收到募集资金;
(9)借款所收到的现金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增长了173.40%,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借款增加;
(10)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增加了446.80%,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内归还借款。
(11)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增加了96.12%,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借款增加,利息支出增加。
(12)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增加了715.91%,主要原因是发生上市筹资费用。
(二)业务回顾和展望
一、总体经营情况
2012年三季度,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业绩持续稳步增长。公司围绕 2012 年度经营计划有序开展工作,加大市场拓展力度,主营业务呈现稳健发展的态势。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2,529.43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7.05%;营业利润为 4546.55 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3.51%;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当期净利润为3923.02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4.25%。
公司持续提升研发技术水平,通过自主创新,提高产品质量性能,加强新产品产业化力度,促进主营产品的结构升级;另外,在国内宏观经济增长放缓的大环境下,公司继续深化拓展市场,扩大市场业务规模和影响力,实现公司整体经营业绩的平稳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正在按计划如期进行。
二、未来业务发展展望
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公司始终重视研发技术的创新和产业化工作,公司将继续加大研发投入力度,整合研发资源,提高研发创新水平,完善研发创新体系,不断提高公司产品技术含量和附加值,使公司成为具有较强研发创新优势的行业领先企业。
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经营机构和人员亦不断增加,未来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管理体制机制建设,严格贯彻执行法人治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建立与公司发展状况和阶段相适应的管理制度,提升公司管理水平。
公司将加快募投项目建设,保障募投项目按照计划顺利实施,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
四、重要事项
(一)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及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项 | 承诺人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 | |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 | | | |
资产置换时所作承诺 | | | | | |
发行时所作承诺 | 樊立、樊志、赵欢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 2012年08月01日 | 三十六个月 | 在报告期内已严格履行以上承诺 |
樊立、樊志 | 1、有关发行人税务处理的承诺:樊立和樊志作出承诺:“如果因太空板产品销售及安装业务的税务处理方式而导致发行人承担任何的经济责任或损失,均由樊立和樊志全部承担”。
2、有关北京三方保温藏储工程技术公司注销的承诺:樊立和樊志出具承诺:“承诺尽快完成北京三方保温藏储工程技术公司的注销手续;如果因北京三方保温藏储工程技术公司被吊销而导致发行人承担任何的经济损失,均由樊立和樊志全部承担”。2012年4月16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丰台分局出具《注销核准通知书》,核准北京三方保温藏储工程技术公司注销。 | 2012年04月27日 | 长期有效 | 在报告期内已严格履行以上承诺 |
樊立、樊志 | 承担房屋建筑物处置损失承诺:公司实际控制人樊立和樊志出具《承诺函》,承诺在2015年期限届满或之前,如果在北京市大兴区租赁的主厂房基础上自行延伸扩建的试验车间及配套建筑物若被政府强制处置而导致发行人的实际损失,两人将以连带责任方式全额承担,并聘请审计机构对上述实际损失作出鉴证;同时也全部承担因该建筑可能导致的发行人受到处罚而产生的损失及责任。 | 2012年03月02日 | 2012 年 3 月 2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 在报告期内已严格履行以上承诺 |
发行时所作承诺 | 樊立、樊志 | 3、出资专利权评估作价问题的承诺
樊立和樊志承诺:如因1999年和2000年用于出资的“一种采光专用屋面板”、“一种建筑屋面板材结构”、“轻质大型屋面板”三项专利权的评估作价问题使发行人产生任何的经济责任及损失,均由樊立和樊志全部承担。 | 2012年03月02日 | 长期有效 | 在报告期内已严格履行以上承诺 |
樊立、樊志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在单独或共同实际控制公司期间,本人及本人单独或共同控制的其他企业或经济组织(不含公司)不会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形式从事与公司主营业务或者主要产品相竞争或者构成竞争威胁的业务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在中国境内外投资、收购、兼并或以托管、承包、租赁等方式经营任何与公司主营业务或者主要产品相同或者相似的企业或经济组织;若公司将来开拓新的业务领域,公司享有优先权,本人及其单独或共同控制的其他企业或经济组织(不含贵公司)将不再发展同类业务。” | 2011年06月06日 | 长期有效 | 在报告期内已严格履行以上承诺 |
樊立、樊志 | 承担员工补缴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承诺: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樊志、樊立进一步书面承诺:“如应有权部门要求或决定,公司及其子公司需要为员工补缴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或公司及其子公司因未足额缴纳员工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被罚款或致使公司及其子公司遭受任何损失,本人将承担全部赔偿或补偿责任。” | 2012年06月27日 | 长期有效 | 在报告期内已严格履行以上承诺 |
樊立、樊志、赵欢、王全、杨坤 、
钱卫华 、卢更生 、李争朝、张作岭 | 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 2012年08月01日 | 长期有效 | 在报告期内已严格履行以上承诺 |
卢更生 、李争朝
张作岭 、杨坤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 2012年08月01日 | 十二个月 | 在报告期内已严格履行以上承诺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 | | | |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 √ 是 □ 否 □ 不适用 |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 | |
是否就导致的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问题作出承诺 | □ 是 □ 否 √ 不适用 |
承诺的解决期限 | |
解决方式 | |
承诺的履行情况 | 在报告期内已严格履行以上承诺 |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38,177.45 | 本季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7,652.37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 |
说明:公司应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变更募集资金投向议案的日期作为变更时点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7,652.37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恒元建筑板业发泡水泥复合板生产项目 | 否 | 40,129.08 | 40,129.08 | 17,652.37 | 17,652.37 | 43.99% | 2013年12月31日 | 0 | 是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40,129.08 | 40,129.08 | 17,652.37 | 17,652.37 | - | - | 0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 不适用 | | | | | | | | | |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 | | | | | |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 | | | |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0 | 0 | 0 | 0 | - | - | | - | - |
合计 | - | 40,129.08 | 40,129.08 | 17,652.37 | 17,652.37 | - | - | 0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 适用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 适用 √ 不适用 |
□ 报告期内发生 □ 以前年度发生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 适用 √ 不适用 |
□ 报告期内发生 □ 以前年度发生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 适用 □ 不适用 |
截至2012年7月31日,公司自筹资金实际投资额为163,383,962.55元,已由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2012)京会兴核字第01012193号”《 关于北京太空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并于2012年8月28日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162,383,962.55元,其余自筹的100万元由其子公司斯曼德先期投入不予置换。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 适用 √ 不适用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 适用 √ 不适用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公司于2012年8月28日将1.3亿募集资金转为6个月定期存单,子公司恒元建筑板业有限公司将3,000万转为3个月定期存单,另3,000万转为6个月定期存单,其余募集资金1,525.08万元仍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三)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其他重大事项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五)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
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情况:
2012年9月13日,公司召开了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北京太空板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五条中规定,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
一、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基本原则:
1、公司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回报,每年按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规定比例向股东分配股利;
2、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3、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二、公司利润分配具体政策如下:
1、利润分配的形式:公司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2、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5%。
3、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若公司净利润实现增长,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股利分配的同时,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三、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
公司董事会在利润分配方案论证过程中,需与独立董事充分讨论,在考虑对全体股东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基础上,形成利润分配预案。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应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独立董事、监事会应当对该议案发表意见,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时,公司应当安排通过网络投票系统等方式为公众投资者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四、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
公司股东大会按照既定利润分配政策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二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五、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变更: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董事会应制订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预案并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形式审议。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应对该预案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应对该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原因。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需保证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本次分红议案的修订已经。
(六)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实现扭亏为盈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八)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九)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按深交所相关备忘录规定应披露的报告期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一)发行公司债券情况
是否发行公司债券
□ 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