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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景兴纸业 股票代码:002067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Zhejiang Jingxing Paper Joint Stock Co.,Ltd. |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声 明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募集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募集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发行人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除非另有说明或要求,本募集说明书摘要所用简称和相关用语与募集说明书相同。
重大事项提示
一、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评级,发行人本期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A,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发行上市前,发行人经审计的2011年12月31日净资产为296,112.96万元(截至2011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合计数),2012年6月30日净资产为299,744.96万元(截至2012年6月30日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合计数),2011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资产负债率为45.79%,母公司资产负债率为30.13%;本期债券发行完成后,发行人累计公司债券余额将不超过10亿元,占公司2011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净资产的比例为33.77%,占公司2012年6月30日未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净资产的比例为33.36%。公司2009、2010、2011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口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3,188.80万元、12,386.80万元、12,528.22万元,三年平均数为9,367.94万元,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
本期债券发行及挂牌上市安排请参见发行公告。
二、受国家宏观经济运行状况、货币政策、国际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由于本次债券期限较长,债券的投资价值在其存续期内可能随着市场利率的波动而发生变动,从而使本期债券投资者持有的债券价值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三、由于本期债券的期限较长且采取无担保的方式,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如果因不可控制因素如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发行人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资金,则可能会影响本期债券本息的按期兑付。另外,2009年、2010年、2011年、2012年1-6月公司合并口径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1.18倍、2.45倍、2.00倍、1.51倍,母公司口径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 4.65 倍、3.34倍、1.90倍、1.80倍。其中,2011年合并口径以及母公司口径的利息保障倍数均较2010年有所下降。如果发行人利息保障倍数指标出现进一步下降变化,则可能会影响本期债券利息的按期兑付。
四、根据资信评级机构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出具的评级报告,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本期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A,该等级表明发行人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不大,违约风险很低,本期债券安全性很高,违约风险很低。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将在本期债券有效存续期间对发行人进行定期跟踪评级以及不定期跟踪评级。如果发生任何影响发行人主体信用级别或债券信用级别的事项,导致发行人主体信用级别或本期公司债券信用级别降低,将会增大投资者的风险,对投资者的利益产生一定影响。
五、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所有本期未偿还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次债券的持有人)均有同等约束力。债券持有人认购、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债券均视作同意并接受公司为本期债券制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并受之约束。
六、本期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由于本次债券上市事宜需要在债券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发行人无法保证本次债券能够按照预期上市交易,也无法保证本次债券能够在二级市场有活跃的交易,从而可能影响债券的流动性。
七、公司2012年半年度报告已于2012年8月1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披露,投资者可通过以上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查阅本公司最新的财务信息。披露后,公司仍然符合公司债券的发行与上市条件。
释 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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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总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一节 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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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期债券的核准情况
2012年3月2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并提交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012年4月9日,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等议案,批准公司发行不超过10亿元的公司债券。
董事会决议公告和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分别于2012年3月24日和2012年4月1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info.com.cn)。
2012年6月15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815号”文核准,公司获准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公司债券。公司将综合市场等各方面情况确定本期债券的发行时间、发行规模及具体发行条款。
(三)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和主要条款
1、发行主体: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
3、发行规模:人民币7.5亿元。
4、票面金额:人民币100元。
5、发行价格:按面值平价发行。
6、债券期限:7 年(附第5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7、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债权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8、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本期债券采取网上与网下相结合的发行方式,票面年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共同协商确定。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9、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5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5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3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上调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10、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第5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本期债券第5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行使回售权的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份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决定。
11、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本期公司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来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的具体事项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12、起息日:2012年10月25日。
13、付息日:2013年至2019年间每年的10月25日为上一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14、兑付日:本次债券的兑付日为2019年10月25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本金支付日为2017年10月2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15、利息登记日:本期债券的利息登记日按登记机构相关规定处理。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所持本期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16、支付金额: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17、还本付息发生逾期时另计利息的相关标准:年度付息发生逾期的,逾期未付的利息金额自该年度付息日起,按照该未付利息对应债券品种的票面利率另计利息(单利);偿还本金发生逾期的,逾期未付的本金金额自本金支付日起,按照该未付本金对应债券品种的票面利率计算利息(单利)。
18、担保人及担保方式: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19、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联合评级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联合评级将在本期债券有效存续期间对发行人进行定期跟踪评级以及不定期跟踪评级。
20、保荐人、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1、发行方式:具体发行方式参见发行公告。
22、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本次债券向社会公开发行,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23、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负责组建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24、发行费用概算:本期债券的发行费用不超过募集资金总额的2.5%,主要包括保荐及承销费用、受托管理费用、律师费用、资信评级费用、发行推介费用和信息披露费用等。
25、拟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26、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所募资金拟全部用于归还银行贷款,调整债务结构。
27、上市安排:本次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28、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次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四)本次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
1、本次债券发行时间安排
发行公告刊登日期:2012年10月23日
发行首日:2012年10月25日
预计发行期限:2012年10月25日至2012年10月26日
网上申购日期:2012年10月25日
网下发行期限:2012年10月25日至2012年10月26日
2、本期债券上市安排
本次发行结束后,本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二、本次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
名称: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平湖市曹桥镇
法定代表人:朱在龙
联系人:姚洁青、吴艳芳
电话:0573-85969328
传真:0573-85963320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及其他承销机构
1、保荐人(主承销商)
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项目主办人:徐炯炜、贾兴华、周蓓、李盛杰
电话:021-68801554 021-68824644
传真:021-68801551
2、分销商
(1)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4号月新大厦905室
法定代表人:沈继宁
联系人:吴雪梅
电话:010-68530328
传真:010-68531378
(2)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号A座3层
法定代表人:丁之锁
联系人:陈玫颖、李敏
电话:010-58568004、010-58568128
传真:010-58568140
(3)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9号
法定代表人:冯戎
联系人:郝晓姝、许杨扬、詹茂军
电话:010-88013850、010-88085128
传真:010-88085129
(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9号金融街中心7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联系人:汪浩、梁莹
电话:010-57601920、010-57601916
传真:010-57601990
(三)发行人律师
名称: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韩炯
经办律师:翁晓健、陈鹏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四)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杭州市西溪路128号9楼
法定代表人:胡少先
联系人:傅芳芳、严善明、张颖
电话:0571-88216710
传真:0571-88216880
(五)资信评级机构
名称: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80号(建设路门)4层
法定代表人:吴金善
联系人:张连娜、李晶
电话:022-58356917
传真:022-58356989
(六)债券受托管理人
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徐炯炜、贾兴华、周蓓、李盛杰
电话:021-68801554 021-68824644
传真:021-68801551
(七)主承销商收款银行
开户名: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商银行北京北新桥支行
账号:0200004319027309131
(八)本期债券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名称:深圳证券交易所
住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5号
总经理:宋丽萍
电话:0755-82083333
传真:0755-82083947
(九)公司债券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中路1093号中信大厦18楼
负责人:戴文华
电话:0755-25938000
传真:0755-25988122
三、认购人承诺
购买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下同)被视为作出以下承诺:
(一)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二)本期债券的发行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该等变更;
(三)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期债券在深交所上市交易,并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
四、发行人与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人员的利害关系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第二节 发行人的资信状况
一、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
二、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主要事项
(一)信用评级结论及标识所代表的涵义
联合评级评定发行人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该等级的定义为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不大,违约风险很低。
联合评级评定本期公司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该等级反映了债券安全性很高,违约风险很低。
(二)评级报告的主要内容
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对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评级反映了其作为国内大型包装纸板生产企业和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之一,在行业地位、产能规模、技术工艺、区域竞争力等方面的优势;同时,联合评级关注到国内造纸行业竞争激烈,原材料价格波动频繁,公司主营业务集中且易受宏观经济影响。
目前,中国纸品市场容量大,发展前景良好。未来随着公司对现有产品种类的进一步优化以及在环保高端生活用纸等领域的拓展,公司整体竞争实力将进一步增强,并将有效平滑公司产品高度集中于工业包装用纸这一周期性行业的风险。联合评级对公司的评级展望为“稳定”。
基于对公司主体长期信用以及本期公司债券偿还能力的综合评估,联合评级认为,本期公司债券到期不能偿还的风险低。
1、联合评级关于发行人及本期债券信用评级所考虑的优势
(1)公司地处长江三角洲经济发达地区,临近主要的纸品消费市场和原料市场,区位优势显著;
(2)公司长期专注于高档包装用纸的生产,是国内大型工业包装用纸生产企业之一,主营业务在区域市场具备较强竞争力;
(3)公司生产工艺先进,可大规模使用成本较美国废纸低廉但抄造难度较大的日本废纸,且环保处理水平高,一定程度降低了生产成本;
(4)公司2011 年6 月非公开增发用以新建6.8万吨生活用纸项目,业务范围向生活用纸领域延伸,有利于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并部分缓解公司原纸产品所面临的周期性风险;同时募集资金的到位使得公司资产负债率明显下降,资本结构得以显著优化。
2、联合评级关于发行人及本期债券信用评级提请投资者关注的因素
(1)造纸行业尤其是工业包装用纸行业周期性较强,市场竞争较为激烈。
(2)近年来,原材料价格的大幅波动对公司盈利的稳定性产生一定负面影响,对公司成本控制及存货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3)公司有息债务以短期为主,有一定的支付压力,公司债务结构有待改善。
(三)跟踪评级的有关安排
根据监管部门和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联合评级)对跟踪评级的有关要求,联合评级将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每年对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进行一次定期跟踪评级,并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根据有关情况进行不定期跟踪评级。
公司应按联合评级跟踪评级资料清单的要求,提供有关财务报告以及其他相关资料。公司如发生重大变化,或发生可能对信用等级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应及时通知联合评级并提供有关资料。
联合评级将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管理状况及相关信息,如发现公司或本期债券相关要素出现重大变化,或发现其存在或出现可能对信用等级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时,联合评级将落实有关情况并及时评估其对信用等级产生的影响,据以确认或调整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
如公司不能及时提供上述跟踪评级资料及情况,联合评级将根据有关情况进行分析并调整信用等级,必要时,可公布信用等级暂时失效,直至公司提供相关资料。
跟踪评级结果将在联合评级网站、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予以公布,并同时报送公司、监管部门、交易机构等。
三、发行人的资信情况
(一)发行人获得主要贷款银行的授信情况
发行人财务状况和资信情况良好,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保持长期合作关系,获得较高的银行授信额度,间接债务融资能力较强。
截至2012年6月30日,按合并报表口径统计发行人获得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等多家银行授信额度共计31.31亿元,尚未使用的授信额度为11.69亿元。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与主要客户业务往来的违约情况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均遵守合同约定,未发生严重违约情况。
(三)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的债券以及偿还情况
公司于2010年12月22日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于2010年12月21日签发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0]CP196号),接受公司短期融资券的注册,核定注册金额为7亿元人民币,有效期两年。
2011年1月17日,发行人发行了2011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发行总额为人民币4亿元,融资券期限为365天,2012年1月16日已按本息全额兑付。
2011年3月16日,发行人发行了第二期短期融资券,额度为3亿元人民币,期限为365天,起息日为2012年3月20日。
(四)本次发行后的累计公司债券余额及占发行人最近一期净资产的比例
如发行人本次申请的公司债券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全部发行完毕后,公司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为10亿元,占公司2011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33.77%,占公司2012年6月30日未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33.36%,未超过公司净资产的40%。
(五)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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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财务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4)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费用)/利息费用
(5)贷款偿还率=实际贷款偿还额/应偿还贷款额
(6)利息偿付率=实际支付利息/应付利息
(7)全部债务=长期债务+短期债务
(8)EBITDA=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固定资产折旧+摊销
(9)EBITDA全部债务比=EBITDA/全部债务
(10)EBITDA利息倍数=EBITDA/(资本化利息+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Zhejiang Jingxing Paper Joint Stock Co.,Ltd.
注册资本:人民币54,697.55 万元
法定代表人:朱在龙
股份公司成立日期:2001年9月26日
公司住所:浙江省平湖市曹桥镇
股票简称:景兴纸业
股票代码:002067
经营范围:绿色环保再生纸、特种纸及其它纸品及纸制品、造纸原料的制造、销售。公司主要产品为牛皮箱板纸、白面牛卡纸、高强度瓦楞原纸和纸箱。
二、公司的设立、上市及股本变化情况
(一)发行人设立情况
公司系于2001 年9 月26 日,经浙江省人民政府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浙上市[2001]61号文批复,由原浙江景兴纸业集团有限公司依法整体变更设立,注册资本为15,000万元人民币。
(二)发行人上市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370号文核准,公司于2007年11月向社会公开增发人民币普通股9,3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3.09元。公司总股本由29,900万股增至39,200万股。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公开发行的股票于2007年11月14日上市。
(三)发行人上市以后的股权结构变化
1、2007年5月,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
2007年5月28日,根据200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按每10股转增3股的比例,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转增股份总额6,9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共计增加股本6,900万元,变更后的股本为29,900万元,
2、2007年11月,公开发行股票
2007年10月23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发行字(2007)370号文《关于核准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核准,本公司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12,000万股,实际发行9,300万股,增加股本为9,300万元,变更后的股本为39,200万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公开发行的股票于2007年11月14日上市。
3、2011年7月,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803号文核准,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6,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公司向包括公司实际控制人朱在龙先生在内的十个认购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54,975,500股,本次发行后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46,975,500.00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于2011年7月4日上市。
4、2012年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012年5月17日,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年度权益分配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4,697.55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2012年7月分红方案实施后总股本增至109,395.10万股。
三、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发行人上市后未发生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和经营性资产发生实质变更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四、公司股本总额及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一)公司的股本结构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的总股本为1,093,951,000股,按股份限售情况分为有限售条件股份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股本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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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于2011年6月实施了非公开增发,除朱在龙先生外,参与公司非公开增发的股东承诺认购股份的限售期为12个月,该部分股份已于2012年7月4日起上市流通。
(二)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2012年6月30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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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司的组织结构和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一)公司的组织结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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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截至2012年6月30日,公司纳入合并范围的控股公司11家,参股公司5家。具体情况如下:
1、控股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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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参股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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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具体情况介绍
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朱在龙先生。朱在龙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6.26%的股份,截至2012年6月30日,其所持有发行人的股票不存在质押情况。
朱在龙先生的简介见本节“七、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二)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其他企业的投资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朱在龙先生除持有公司16.26%的股份外,并未控股或参股其他企业。
七、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截至2012年6月30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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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转D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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