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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第三季度报告 2012-10-2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如有董事未出席董事会,应当单独列示其姓名 ■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 公司负责人许淑清、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建国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欧阳践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末应收票据金额同比上期增加780.73%,主要是因为制药公司销售血栓通收到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2、报告期末应收账款金额同比上期增加118.32%,主要是房地产项目结算款和制药公司药品销售款增加影响所致。 3、报告期末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金额同比上期增加113.00%,主要是公司持有国海证券股权公允价值增加影响所致。 4、报告期末长期股权投资金额同比上期减少72.83%,主要是公司在2012年3月份出售中恒房地产公司影响所致。 5、投资性房地产金额同比上期减少89.46%,主要为子公司梧州制药处理地中海商铺影响所致。 6、报告期末在建工程金额同比上期增加30.41%,主要是制药公司的基建工程增加所致。 7、报告期末预收款项金额同比上期增加215.22%,主要是房地产项目预收款影响所致。 8、报告期末应交税费金额同比上期减少42.78%,主要为制药公司抵缴上年度预交的增值税及其附加税费影响所致。 9、报告期末其他应付款金额同比上期增加106.48%,主要为报告期内收到柳州市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转来广西梧州中恒集团钦州北部湾房地产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款影响所致。 10、报告期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金额同比上期减少100.00%,其他流动负债金额同比上期减少60.42%,主要为递延收益结转到本期收益影响所致 11、长期借款金额同比上期减少44.40%,是因为公司归还银行贷款影响所致。 12、报告期末递延所得税负债金额同比上期增加130.57%,资本公积金额同比上期增加117.35%,是因为计入资本公积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影响所致。 13、报告期末销售费用金额同比上期增加184.72%,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药品促销费和销售包干费等费用增加影响所致。 14、报告期末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同比上期增加444.16%,主要是由于报告期计提坏账准备增加影响所致。 15、报告期末营业外收入金额同比上期减少62.45%,主要是由于公司收到的各项政府补助款同比减少,以及上年度子公司双钱实业处置原生产基地土地形成收益影响所致。 16、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金额同比上期增加 169.84%,主要是因为抵扣上年预缴的税费,以及跟去年相比房地产业务投入减少所致。 17、报告期内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金额同比上期增加 365.65%,主要是收到房地产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款影响所致。 18、报告期内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金额同比上期减少318.58%,主要是公司归还银行贷款影响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2 年6月9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12年6月27日召开的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中恒集团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钦州北部湾房地产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协议转让方式将公司所持有的广西梧州中恒集团钦州北部湾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钦州北部湾房地产公司")的100%股权和名下所属全部资产以85,000万元的价格转让予柳州市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公司目前收到柳州市政工程集团的转让款为人民币叁亿元整。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广西中恒实业有限公司2012年1月31日、2012年7月2日增持公司股票,承诺在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广西中恒实业有限公司遵守其股份限售承诺,没有出现违规减持情况。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持续、稳定、科学的利润分配政策,提高现金分红信息披露的透明度,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广西证监局《关于印发《上市公司修订公司章程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的内容指引》的通知》(桂证监发[2012]27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公司于2012年7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12年8月22日召开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中恒集团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对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百五十五条"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作出了符合要求的相应修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许淑清 2012年10月20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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