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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劲胜精密组件股份有限公司2012第三季度报告 2012-10-2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王九全、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方荣水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朱邓平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二、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以前报告期财务报表是否发生了追溯调整 □ 是 √ 否 □ 不适用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三、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 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和原因说明 (1) 应收票据:报告期末余额为14,513.24万元,较年初增加4,857.66万元,增长50.31%。主要由于中兴客户收入大幅增长,到期货款采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所致。 (2) 其他应收款:报告期末余额为616.84万元,较年初增加195.71万元,增长46.47%。主要由于租赁厂房押金、周转备用金增加所致。 (3) 存货:报告期末余额为33,147.44万元,较年初增加10,309.33万元,增长45.14%。主要是由于生产规模扩大、正常生产周转备货、期末库存商品增加,销售收入增长带来发出商品余额较期初增加所致。 (4) 无形资产:报告期末余额为4,302.47万元,较年初增加1,218.21万元,增长39.50%。主要是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莞劲胜通信精密电子组件有限公司新购土地,以及公司自主开发项目达到预定状态转入无形资产所致。 (5) 长期待摊费用:报告期末余额为5,688.88万元,较年初增加1,578.69万元,增长38.41%。主要是由于增加租赁厂房、仓库/无尘车间装修工程款等。 (6) 短期借款:报告期末余额为3,909.10万元,较年初增加1,691.74万元,增长76.30%。主要是生产规模扩大,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资金需求增加所致。 (7) 应付票据:报告期末余额为8,731.38万元,较年初增加8,146.61万元,增长1393.13%。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增加采用商业汇票方式支付到期货款。 (8) 预收款项:报告期末余额为350.97万元,较年初增加227.81万元,增长184.97%。主要是预收模具款增加。 (9) 应交税费:报告期末余额为-60.41万元,较年初增加268.11万元,增长81.61%。主要是随着公司设备采购增长,相关进项税金未抵扣所致。 2. 利润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和原因说明 (1) 营业收入:2012年1-9月,营业收入为135,907.3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45,578.58万元,增长50.46%。主要是中兴、三星、海信、OPPO、TCL、京瓷等客户订单增加带来的收入增加。 (2) 营业成本:2012年1-9月,营业成本为113,003.5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41,831.66万元,增长58.78%。主要是在营业收入增长的同时,营业成本同时增加;同时受原材料价格上升、人力成本上升等因素影响。 (3) 营业税金及附加:2012年1-9月,营业税金及附加为668.8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97.58万元,增长41.93%,主要是营业收入增长带来增值税增加,从而使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增长。 (4) 销售费用:2012年1-9月,销售费用为2,830.4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730.70万元,增长34.80%。主要是随着营业收入的快速增长,销售人员工资和运输费用同时增加所致。 (5) 财务费用:2012年1-9月,财务费用为-517.6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41.93万元,增加39.78%,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使存款利息收入的减少和流动资金贷款利息支出的增加所致。 (6) 营业外收支净额:2012年1-9月,营业外收支净额为297.6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75.58万元,增长143.82%。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收到政府补贴增加。 3. 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和原因说明 (1) 2012年1-9月,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1,987.0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1,551.66万元,增长2652.99%。主要由于营业收入增长以及前期收取的银行承兑汇票到期。 (2) 2012年1-9月,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2,562.96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7,834.56万元,下降58.67%。主要是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完成。 (3) 2012年1-9月,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00.2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429.08万元,增长138.90%。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向银行进行短期流动资金借款以及贴现所致。 (二)业务回顾和展望 1. 报告期内总体经营情况 2012年1-9月,公司营业收入继续保持稳步增长,实现营业收入135,907.3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50.46%;营业利润5,488.1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5.27%;实现净利润5,053.9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3.90%。 2. 报告期内2012年度经营计划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根据年度经营计划,持续实施大客户战略,维护好老客户并积极拓展新客户、优化客户结构,强化内部成本管理、持续开展经营革新,加强研发创新,持续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 (1)抓管理,促效益 2012年1-9月,公司重点推进营业利润增长、开发周期缩短、采购成本降低、设备效率提升等课题,强化目标管理,控制成本费用,提升经济效益。 (2)积极开发新客户,优化客户结构 随着公司利用IPO募集资金投资的扩建、扩产项目产能逐步释放,公司在稳固现有客户的基础上,继续深化与现有客户的合作,进一步推进产品结构调整,从功能手机向智能手机零组件转型。并积极开发日本、欧美、国内等地区的更多新客户,拓展平板电脑、医疗器械等领域的产品。 (3)加强研发创新,持续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 2012年1-9月,公司进一步完善技术创新机制,加大研发经费、研发设备投入和人才引进,积极开展与大专院校和专业科研单位的合作,促进公司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开发及产业化推广,提高企业的综合竞争能力和经济效益,实现公司可持续的快速发展。并加强创新团队建设,充实研发队伍,争取创建一流的创新团队。 四、重要事项 (一)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及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三)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其他重大事项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五)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 (一)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情况 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广东证监局《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分红相关规定的通知》广东证监[2012]91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机制,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修订了《公司章程》、制定了《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和《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2年—2014年),并经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章程》(2012年7月)第191条 公司应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1)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 (2)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公司在无重大投资计划或无重大现金支出发生的情况下,尽量采取现金分红的形式;公司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保证公司股本规模和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可以发放股票股利;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指以下情形之一: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上述事项需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公司连续三年至少有一次现金红利分配,具体分配比例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拟定,由股东大会审议决定。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可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4)公司董事会对本年度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在召开股东大会时除现场会议外,还应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5)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制订并交由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应就利润分配方案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而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须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其中,有关现金分红政策调整的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6)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二)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1.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011年12月31日总股本20,000万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0元(含税)现金红利。2012年7月20日,公司实施了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2.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010年12月31日总股本10,000万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5股并派2元(含税)现金红利;同时,以2010年12月31日总股本10,000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2011年6月16日,公司实施201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案。 3.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09年度,公司未进行利润分配。 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0]535号”文核准、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10]158号”文同意,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于2010年5月20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证券简称:劲胜股份,证券代码:300083。 公司自上市以来,实施的2010年度、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分红标准和比例明确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独立董事尽职履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中小股东具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并充分维护了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新制定的《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2年-2014年)》以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已经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实施。 (六)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实现扭亏为盈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八)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九)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按深交所相关备忘录规定应披露的报告期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一)发行公司债券情况 是否发行公司债券 □ 是 √ 否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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