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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2012第三季度报告 2012-10-2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 公司负责人杜传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石汝欣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孙少波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012年1-9月份,公司完成货物吞吐量16,843万吨,同比增长10%。从货种分类上看,完成煤炭及制品吞吐量2,598万吨,同比增长12%;完成金属矿石吞吐量10,523万吨,同比增长3%;完成钢铁吞吐量503万吨,同比增长8%。从内外贸货物分类上看,完成外贸货物吞吐量13,062万吨,同比增长22%;完成内贸货物吞吐量3,781万吨,同比下降19%(其下降主要原因系转水矿石吞吐量大幅下降约36%)。 2012年4月,因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收购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部分资产和股权,导致公司资产范围及部分财务指标同期口径发生变化。按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口径计算,2012年1-9月,公司累计实现营业收入36.44亿元,同比增长12.35%;发生营业成本25.68亿元,同比增长17.83%;实现利润总额7.22亿元,同比增长2.37%;实现净利润5.97亿元,同比增长8.29%;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81亿元,同比增长10.77%。2012年1-9月,实现基本每股收益为0.191元,同比增长2.68%;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为0.185元,同比增长17.83%。 主要报表项目变动分析: 单位:万元 ■ 变化原因说明: ①预付账款较年初增加,主要系报告期内预付的设备及材料款所致。 ②在建工程较年初增加,主要系报告期内投资建设日照港石臼港区焦炭码头工程项目所致。 ③应付利息较年初增加,主要系2012年2月公司发行的公司债券以及2007年11月发行的分离交易可转债计提利息所致。 ④应付职工薪酬较年初增加,主要系2012年4月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收购日照港集团相关资产及业务导致员工人数增加以及员工整体薪酬水平提高所致。 单位:万元 ■ 变化原因说明: 少数股东损益同比减少,主要是2012年4月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收购日照昱桥铁矿石装卸有限公司少数股东所持昱桥公司23.81%的股权,昱桥公司自2012年4月起成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单位:万元 ■ 变化原因说明: ①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主要系报告期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减少所致。 ②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内分配股利以及去年同期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为现金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于2012年7月30日借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5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借用期限自使用该募集资金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金额没有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50%(借用金额占公司募集资金净额的35.46%)。截止本报告期末,该笔借用募集资金款项尚未期满归还。 公司将严格按照非公开发行股票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工程进度合理安排使用募集资金,所借用的募集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资金使用。若募集资金项目实际建设进度超出预期,公司将随时以自有流动资金归还募集资金,如届时自有流动资金不足,公司将申请银行借款归还,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公司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实行专款专用,切实保证股东利益不受损失。 (2)为减少管理成本,提升日照港大宗散杂货的整体运营效率,经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按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吸收合并昱桥公司,注销其企业法人资格。昱桥公司原有全部资产、债权、债务由本公司依法承继,相关生产经营业务由本公司承接。截至本报告期末,昱桥公司财务清算、资产移交等工作已办理完毕,相关工商注销事宜正在办理中。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396号)核准,公司于2012年4月12日向控股股东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等六家单位非公开发行445,022,228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用于收购其持有的相关股权和资产。参与本次发行的六家认购对象共同承诺: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委托和/或信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及本次认购的股份,也不由本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经由有权主管部门批准转让的情况除外)。 报告期内,参与本次发行的六家认购对象遵守了其所作出的上述承诺。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预测,预计2012年度全年实现净利润与去年同期(2011年年度报告披露数据为49,940.41万元)相比增长50%以上。但因2012年4月公司实施非公开发行股票收购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部分资产和股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公司需对上年同期部分财务指标按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口径进行调整,由此将导致公司2012年实际披露的上年同期数据(以下简称“调整后数据”)与2011年年度报告披露数据部分存在差异。 根据公司财务部门预测,按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口径计算,预计公司2012年度全年实现净利润与上年同期调整后数据相比增幅不会超过50%。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公司根据自身发展战略和监管部门关于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要求,2012年7月26日,经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对《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条款(第一百七十三条)相关内容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利润分配政策进一步明确了在保持稳健发展的同时,制定科学、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并建立健全与投资者的长效沟通机制,充分重视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意见,保证董事会和管理层制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决策程序的科学、有效,有利于更好地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具体修订内容已在公司2012年半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 根据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12年6月21日实施完毕。本报告期内,公司未执行其他利润分配或现金分红方案。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杜传志 2012年10月22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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