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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2第三季度报告 2012-10-2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唐炳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超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顾茜一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二、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以前报告期财务报表是否发生了追溯调整 □ 是 √ 否 □ 不适用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 公司对“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以及根据自身正常经营业务的性质和特点将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说明 ■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 三、重要事项 (一)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1、应收票据期末余额比期初余额减少3,616,097.92元,减少幅度69.84%,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应收票据背书转让所致。 2、预付款项期末余额比期初余额增加29,499,650.87元,增加幅度115.73%,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控股子公司预付设备采购款所致。 3、固定资产净值期末余额比期初余额增加88,513,152.36元,增加幅度59.32%,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募投项目建成,在建工程转入所致。 4、在建工程期末余额比期初余额减少66,447,472.89元,减少幅度99.77%,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募投项目建成,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所致。 5、长期待摊费用期末余额为-123,314.86元,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控股子公司项目筹建期间收到注册资本金利息收入所致。 6、应付票据期末余额比期初余额减少25,264,943.25元,减少幅度40.57%,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承兑汇票到期兑付所致。 7、预收款项期末余额比期初余额增加5,559,782.80元,增加幅度66.06%,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预收客户货款增加所致。 8、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比期初余额增加4,900,841.11元,增加幅度530.13%,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供应商设备质量保证金增加所致。 二、利润表项目 1、营业税金及附加比上年同期减少159,358.38元,减少幅度99.45%,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购入可予以抵扣的固定资产增多,应交增值税减少,相应影响营业税金及附加减少所致。 2、资产减值损失比上年同期减少1,356,352.92元,减少幅度69.67%,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加大了应收款催收力度,收回部分前期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金额相应减少所致。 3、营业外收入比上年同期减少2,820,735.28元,减少幅度68.09%,主要原因是2011年3月公司收到政府上市奖励300万元所致。 4、营业外支出比上年同期增加86,566.15元,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慈善捐款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增加29,261,153.49元,增加幅度127.30%,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加大了货款催收力度,现金收款增多等原因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增加32,535,466.46元,增加幅度31.49%,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募投项目生产设备采购支出减少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增加97,886,662.10元,增加幅度490.22%,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控股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款等原因所致。 (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2012年2月19日,本公司、江苏双象集团有限公司和无锡双象新材料有限公司签订出资协议书。由本公司、江苏双象集团有限公司和无锡双象新材料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苏州双象光学材料有限公司。协议约定了出资各方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为:本公司以货币出资人民币18,000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60%,其中首期认缴出资额人民币7,200万元,剩余部分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江苏双象集团有限公司以货币出资人民币9,000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30%,其中首期认缴出资额人民币3,600万元,剩余部分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无锡双象新材料有限公司以货币出资人民币3,000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10%,其中首期认缴出资额人民币1,200万元,剩余部分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该事项已经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批准。2012年3月12日,各出资方按协议要求完成了对苏州双象光学材料有限公司的首期出资额。2011年3月13日,苏州双象光学材料有限公司完成了工商注册登记。该公司主营业务为聚甲基丙烯酸甲酯树脂(PMMA)的制造、加工、销售。截止2012年9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为12,511.80万元人民币,净资产为12,000万元人民币。目前该公司正处于筹建期。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2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2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5、发行公司债券情况 是否发行公司债券 □ 是 √ 否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唐炳泉 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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