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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10-2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12-044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2年10月1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方便各位股东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现发布关于召开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 召集人: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 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10月26日下午14:50-15:2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10月2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10月25日下午15:00至2012年10月26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临海市前江南路1号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6、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方式、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7、 参加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等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8、 出席对象: (1)本次会议的股权登记日为:2012年10月19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可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自然人股东应本人亲自出席股东大会,本人不能出席的,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法定代表人不能出席的,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等相关人员。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 审议《关于终止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并注销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 审议《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3、 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终止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并注销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二届十九次、二届十七次监事会审议通过,详细内容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 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采用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须在2012年10月23日15:30之前送达或传真至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参会登记表式样附后)。 2、登记时间:2012年10月23日(9:00—11:30、13:00—15:30) 3、登记地点:浙江省临海市前江南路1号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四、 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2年10月26日上午9:30 至11:30,下午13:00 至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买入股票的程序操作。 2、投票代码:362489; 证券简称:永强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流程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证券代码:362489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代表议案1,2.00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具体情况如下: 议案审议内容对应申报价格: ■ ■ 注:为便于股东在交易系统中对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议案统一投票,公司增加一个“总议案”,对应的议案号为100,对应的申报价格为100.00元;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的意见。 4)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4、计票规则 1)在计票时,同一表决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将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进行统计。 2)对于议案1中有多个需要表决的子议案,1.00元代表对议案1项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1.01元代表议案1项下的议案1.1,1.02元代表议案1项下的议案1.2,以此类推。 3)在股东对总议案进行表决时,如果股东先对议案1至3项议案中的一项或多项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的,则以对一至三项已投票表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的,再对一至三项议案中的一项或多项进行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5、注意事项 1)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2)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操作流程 1、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 //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帐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 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3)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10月25日下午15:00至2012年10月26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投票注意事项 1)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2)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在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五、 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洪阳、胡婷 电话:0576-85956868 传真:0576-85956299 联系地址:浙江省临海市前江南路1号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邮编:317004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十月二十二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股东账户号码: ),持有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票(证券代码:002489) 股,现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依照下列指示对股东大会所列议案进行投票。如无指示,则由代理人自行决定投票。 注、请在各项议案对应的投票意见栏内划“√”,多选或未选均按“弃权”计算。 ■ ■ 自然人股东签字: 法人股东盖章: 股东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2012年10月 日 日期 2012年10月 日 注:本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照上述内容重新打印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12-045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1年12月24日,公司公告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第十章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中限制性股票公允价值、费用摊销等核算有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公司在授予日按照期权定价模型对限制性股票公允价值进行重新核算,并按照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总额进行摊销。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公司将按照下列会计处理方法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成本进行计量和核算: (1) 授予日会计处理:根据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确认股本和股本溢价。 (2) 锁定期内会计处理:根据会计准则规定,在锁定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将取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计入成本费用,同时确认所有者权益。激励成本在非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3) 在解锁日,如果达到解锁条件,可以解锁;如果全部或部分股票未被解锁而失效或作废,按照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处理。 每股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授予日股票价格-期权价值-授予价格。 授予价格按不低于本计划草案摘要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50%确定为13.44.元/股。授予日股票价格为25.76元/股,期权价值为7.76元/股,则每股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为4.56(4.5574)元。 本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股份总数为183万股,限制性股票应确认的总费用(=每股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183万股,即183万股限制性股票应确认的总费用为:4.56元×183万股=834万元。前述总费用由公司在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锁定期,在相应的年度内按3次解锁比例(30%:30%:40%)分摊,同时增加资本公积。 按上述183万股限制性股票应确认的总费用834万元,授予日为2012年4月13日,则2012年-2015年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 注: (1) 上述成本预测和摊销是根据本计划一次性授予183万股进行的测算。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的考虑,我们未考虑所授予限制性股票未来解锁的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公司在计划终止并回购限制性股票后,公司需将上述费用按照加速行权来处理,一次性计入当期费用。 特此公告。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十月二十二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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