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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第三季度报告 2012-10-2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 公司负责人李文燕、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江黎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李海森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二、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以前报告期财务报表是否发生了追溯调整 □ 是 √ 否 □ 不适用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 公司对“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以及根据自身正常经营业务的性质和特点将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说明 ■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三、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1、货币资金较年初增加149,381,757.13元,增长328.05%,主要是因公司募集资金到位所致。 2、应收账款较年初增加10,389,995.80元,增长31.99%,主要是因公司大客户同期销售增加且信用期加长所致。 3、应收利息较年初增加1,311,409.63元,主要原因是公司货币资金增加后,按会计政策按月计提定期存款、理财项目应收银行存款利息。 4、其他应收款较年初增加445,127.80元,增长33.87%,主要是因公司业务需要,部分员工暂借备用金增加。 5、存货较年初增加12,967,499.12元,增长42.97%,主要是因原材料储备增加所致。 6、在建工程较年初增加285,488.22元,主要是因公司募投项目开工、坪山项目扩建所致。 7、固定资产清理较年初增加157,380.00元,主要是因公司报废切割机待处理所致。 8、长期待摊费用较年初减少1,516,839.12元,降低68.96%,主要是因公司上市费用核销、厂房装修费用待摊销所致。 9、预收账款较年初增加2,028,574.82元,增长171.06%,主要原因是公司客户数增加带动预收货款增长。 10、应付职工薪酬较年初减少747,792.89元,降低56.56%,主要原因是公司2011年计提的年终奖金在2012年初发放,导致应付职工薪酬下降。 11、应交税费较年初增加456,306.72元,增长52.33%,主要原因是公司2012年半年度现金分红实施,带动应缴个税增加。 12、其他应付款较年初增加379,515.48元,增长124.89%,主要是因公司应付未付的审计咨询费、验资费增长所致。 二、利润表项目 1、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1,390,688.29元,增长50.63%,主要是因公司研发投入增加和职工薪酬增长所致。 2、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1,890,942.02元,降低4,256.59%,主要原因是公司募集资金到位导致利息收入增加。 3、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270,410.69元,降低34.21%,主要是因本期政府补贴减少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8,944,329.91元,降低82.71%,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公司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导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减少;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增加;收到的税费返还减少。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1,558,301.26元,降低31.88%: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减少。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150,853,856.38元,主要是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所致。 (二)业务回顾和展望 1、报告期总体经营情况 2012年1-9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2,42.11万元,同比下降4.88%;营业利润2,400.03万元,同比下降9.58%;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2,042.86万元,同比下降9.32%。公司管理层经讨论,认为营业收入同比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12年上半年经营业绩出现下降,同时公司三季度募投项目未形成产能,无法有效满足下游客户对产品需求的快速增长,导致部分订单流失。其次,因为2012年工人工资同比出现较大幅度的上升,导致经营业绩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以上因素累及1-9月份业绩同比略有下降。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利润构成、主营业务或其结构未发生重大变化,未发生因设备或技术升级换代、核心技术人员辞职、特许经营权丧失等导致公司核心竞争能力受到严重影响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利润构成、主营业务或其结构未发生重大变化,未发生因设备或技术升级换代、核心技术人员辞职、特许经营权丧失等导致公司核心竞争能力受到严重影响的情形。 2、报告期内各项经营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团队开展了以下工作,进一步加强销售网络建设,补充强有力的销售人员加入销售队伍,在此基础上,加强本部销售力量,重心是大客户的开拓及代理商的管理,扩大华东销售分部的规模,以及设立西南区销售分部, 应对募投项目未来释放的产能消化问题。继续加强和联发科技、高通等芯片厂商的合作,确保获得公司生产所有配套电子元器件种类的供应商资质。在研发工作方面,紧密贴近下游市场,根据市场需求,实时立项研发有前景的新型电子元器件,使企业在技术方面保持强劲的竞争能力。公司内部管理方面,公司对《公司章程》中现金分红的有关条款及其它条款进行了修订;结合公司现有的规章制度梳理公司部门操作流程,查找公司内部缺陷,并进一步完善。 目前公司有两家全资子公司,赣州麦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未正式投入运营。香港麦捷电子贸易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为公司代收代付境外货款业务。 3、公司未来安排及发展计划 随着十二五规划的支持政策发布,电子元器件行业处于整个电子信息产业链中的重要地位,获益于下游智能终端产品的飞速发展,公司应当采取相应措施抓住这一历史性机遇,快速发展。 公司将紧密围绕年度经营目标,专注主营业务并做好以下工作: 按照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公司治理与财务基础专项活动工作方案,稳步推进各阶段工作任务,不断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 在生产建设方面,针对募投项目的实施,加快建设进度,为扩大公司片式电感、功率电感和LTCC射频元器件的生产规模做好相关工作。 在销售方面继续稳步按照年度目标加强对市场的开发和对营销人员的引进、培训;完善销售组织架构,提升公司对客户的开拓和管理能力,增强销售队伍的灵活性和应变能力。 公司将根据市场及技术发展情况,继续增加研发投入,以不断推出适合市场需求的新型电子元器件,在未来的市场竞争中取得先机。 4、公司近期面临的风险因素 公司产品使用的主要原材料为外购半成品、银浆、铁氧体粉等,原材料价格主要受国际银、铁等金属价格走势和市场供求状况影响,公司在生产规模不断扩大、采购量持续上升的过程中,通过研究银价波动选择下单时点、增加备选供应等方式降低采购价格。但如果未来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成本带来一定的压力。 四、重要事项 (一)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及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三)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其他重大事项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五)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 2012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的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修订了利润分配的相关政策条款,修改后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 (一)利润分配原则: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社会公众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以可持续发展和维护股东权益为宗旨,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并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二)利润分配方式:公司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股票、现金股票相结合或法律许可的其他方式;在有条件的情况下,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分红; (三)现金分红的条件: 1、除特殊情况外,如果公司该年度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 2、特殊情况是指,出现公司在未来十二个月涉及3000万以上的重大投资或重大现金支出的情形; 3、公司该年度利润的分配应当以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同时,为了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公司应当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来确定分配比例 (四)现金分红的比例及时间: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且公司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累计可分配利润的30%; (五)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根据累计可供分配利润、公积金及现金流状况,在保证足额现金分红及公司股本规模合理的前提下,公司可以采用发放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具体分红比例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六)决策程序与机制: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具体经营数据、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阶段及当期资金需求,并结合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的意见,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提出年度或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并经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实施。 1、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方案需经董事会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并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表决通过; 2、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方案发表独立意见; 3、董事会提出的利润方案还需监事会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 4、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七)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机制:如因外部环境或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公司需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的,公司应以保护股东权益为出发点,详细论证后,出具论证报告由董事会作出决议,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意见,提交股东大会(并提供网络投票的方式)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八)公司该年具备现金分红条件,但出现本条“第(三)、2款”规定的情形,未提出以现金方式进行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应说明具体原因以及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并由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提供网络投票方式)审议批准; (九)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做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宜。 (六)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实现扭亏为盈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八)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九)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按深交所相关备忘录规定应披露的报告期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一)发行公司债券情况 是否发行公司债券 □ 是 √ 否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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