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10-2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124 证券简称:天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2-029 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已于2012年10月11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12年10月21日上午9:30在上海行政中心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吴天星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将于2012年10月23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2-031;《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将于2012年10月2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调整的议案》。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事项调整的公告》2012年10月23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2-032。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现拟将公司章程修改内容如下: ■ 公司章程其他条款的内容不变,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盐城天邦饲料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的议案》。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盐城天邦饲料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的公告》2012年10月23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2-033。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12年11月9日在股份公司上海行政中心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2年10月23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2-034。 特此公告。 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002124 证券简称:天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2-030 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已于2012年10月11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12年10月21日下午在公司上海行政中心会议室召开。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将于2012年10月23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2-031;《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将于2012年10月2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监事的议案》。 根据股东提名,同意补选时钟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其任期至第四届监事会届满。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时钟岳先生简历如下: 时钟岳: 1953年5月出生,男,大专学历,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2002年3月加入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历任股份公司行政部经理、安徽天邦猪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宁波分公司副总经理等职,现任审计督察部审计专员。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及公司董监高及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特此公告。 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2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002124 证券简称:天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2-032 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 担保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2年3月25日召开的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告编号:2012-014),并提交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但在办理相关贷款手续过程中,出于对融资成本及贷款手续办理便捷方面的综合考虑,拟将原定于“向中国农业银行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浏阳支行(以下简称“农行浏阳支行”)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5,000万元。”变更为“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5,000万元。”担保事项其他条款不变。 本担保调整事项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证监发[2005]120号《证监会、银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担保制度》等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此担保调整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湖南金德意油脂能源有限公司(原名“湖南金德意饲料油脂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4年4月16日 注册地点:湖南省浏阳市制造产业基地 法定代表人:王韦 注册资本:人民币4,000万元 经营范围:回收废动物油、废植物油(自用);饲料用油脂、生物柴油及工业油脂研制开发、生产销售;本公司产品技术培训、服务;但国家限制或禁止公司经营的除外。 股东出资情况:公司持有其51%股权,自然人股东王伟先生、朱光宁女士、王清女士分别持有其22.05%、15.19%和11.76%股权。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注:2011年数据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连带保证担保责任 担保期限:自担保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担保金额:5,000万元人民 担保协议签署: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张邦辉先生签署担保协议等相关文件。 四、公司董事会意见 随着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南金德意业务快速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不断增长,需向银行融资以满足流动资金需求,公司为其提供银行综合授信担保系保障其生产经营需要。截止2012年9月30日湖南金德意资产负债率为44.96%。湖南金德意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和有较强的偿债能力,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本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 湖南金德意为公司持股51%的控股子公司,湖南金德意的其他股东为自然人王伟先生、朱光宁女士及王清女士,分别持有湖南金德意22.05%、15.19%及11.76%的股权,与公司及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本次担保,王伟先生、朱光宁女士及王清女士未按其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担保。为防范本次相关担保风险,公司已与上述自然人股东签订股权质押保证反担保合同,并在工商部门办理了股权出质登记手续,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对湖南金德意申请综合授信事项提供担保。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盛宇华先生、周继勇先生和王保平先生对上述担保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湖南金德意油脂能源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保证担保,有利于其快速发展过程中对流动资金的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公司提供的担保及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外担保制度》的规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湖南金德意油脂能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担保事项外,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在本次担保生效后,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均为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2011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24.87%。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形。 七、 备查文件 1、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事项调整的独立意见。 3、《股权质押反担保合同》 特此公告。 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002124 证券简称:天邦股份 告编号:2012-033 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向全资子公司盐城天邦饲料科技有限公司 提供保证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盐城天邦饲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城天邦”)是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由于业务发展需要,拟向商业银行申请增加授信人民币5,000万元。公司决定对盐城天邦上述授信提供保证担保,担保形式为连带保证担保责任,具体期限、担保的业务品种将以签订的保证合同为准。 根据证监发[2005]120号《证监会、银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以及公司《对外担保制度》等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此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盐城天邦饲料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6年1月13日 注册地点:盐城市盐都区西区龙乘南路7号 法定代表人:张邦辉 注册资本:人民币6498万元 经营范围:水产饲料、畜禽饲料的研发、销售,水产、畜禽饲养技术咨询服务。 股东出资情况:公司对其出资比例为100%。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注:2011年度数据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连带保证担保责任 担保期限:自担保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担保金额:5,000万元人民 担保协议签署: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张邦辉先生签署担保协议等相关文件。 四、公司董事会意见 公司对所有子公司在销售、采购、财务及人事等方面实行集中统一的管控模式。盐城天邦作为公司100%控股的子公司,目前经营业务发展正常,截止2012年9月30日资产负债率为41.18%,经营风险可控。因盐城天邦发展前景良好,该项业务有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公司董事会在对其资产质量、经营情况、偿债能力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估后认为盐城天邦完全具备按时足额偿还银行债务的能力。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盛宇华先生、周继勇先生和王保平先生对上述担保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盐城天邦饲料科技有限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增加授信提供保证担保,有利于其业务快速发展过程中对流动资金的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公司提供的担保及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外担保制度》的规定,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盐城天邦饲料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担保事项外,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在本次担保生效后,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5,000万元(均为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2011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37.30%。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形。 七、 备查文件 1、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盐城天邦饲料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002124 证券简称:天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2-034 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12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已于2012年10月21日召开,会议决议于2012年11月9日召开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11月9日(星期五)上午9:30时 3、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松江区松卫北路665号企福天地9楼 公司上海行政中心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方式 5、股权登记日:2012年11月6日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审议事项: (一)普通决议事项: 1、《关于补选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2年10月23日披露于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2-030)。 2、《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调整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2年10月23日披露于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2-032)。 3、《关于向全资子公司盐城天邦饲料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12年10月23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全资子公司盐城天邦饲料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2-033)。 (二)特别决议事项: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12年10月23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2-029)。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2年11月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因故不能到会,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委托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2年11月7日(上午8:30时-11:30时,下午13:30时-16:30时)。 2、登记办法: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证明等到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及委托人持股证明到公司登记;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持股证明及出席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股东登记表见附件2)。 3、股东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进行表决权的应将授权委托书提前24小时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发展部。 4、会议登记地点:上海市松江区松卫北路665号企福天地9楼公司证券发展部。信函上请注明“ 股东大会”字样。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王 韦、戴 鼎 联系电话: 021-37745053 传 真: 021-37745250 联系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松卫北路665号企福天地9楼公司证券发展部 2、参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0月23日 附件1: 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2年11月9日召开的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并代表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 附注: 1、 如欲对议案投同意票,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 投反对票,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弃权票,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 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股东登记表 截止2012年11月6日下午15:00时交易结束时本公司(或本人)持有002124天邦股份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单位名称(或姓名):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股东帐户号: 持有股数: 日期:2012年 月 日 本版导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