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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风机股份有限公司2012第三季度报告 2012-10-2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杨子善、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达荣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唐佩贤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二、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以前报告期财务报表是否发生了追溯调整 □ 是 √ 否 □ 不适用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三、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2012年1-9月: 1、应收票据余额较年初下降60.44%,主要是公司前期收到的承兑汇票已到期承兑所致; 2、预付款项余额较年初增长35.20%,主要是预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设备预付款; 3、应收利息余额较年初增长100%,主要是公司计提定期存款利息所致; 4、其他应收款余额较年初下降55.07%,主要是收回项目投标保证金所致; 5、在建工程余额较年初增长422.51%,主要是新厂房建设投入的增加所致; 6、短期借款余额较年初下降81.82%,主要是公司偿还了银行短期借款; 7、应付票据余额较年初下降76.45%,主要是公司偿还了部分银行承兑汇票款项; 8、应交税费余额较年初下降53.66%,主要是应交增值税及应交企业所得税的减少; 9、其他非流动负债余额较年初增长32.36%,主要是公司收到政府补贴; 10、财务费用较去年同期增长560.80%,主要是由于存款利息减少的影响所致; 11、资产减值损失较去年同期下降44.48%,主要是应收账款的减少相应的减值损失随之减少所致; 12、营业外收入较去年同期增长62.47%,主要是收到政府补助所致; 13、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和净利润较去年同期分别下降32.18%、32.12%和32.88%,主要是公司营业收入减少所致; 1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增长194.26%,主要是公司销售回款的增加所致; 15、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下降69.48%,主要是募投项目的土建工程投入增加所致; 16、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下降442.18%,主要是归还借款和支付现金股利所致。 (二)业务回顾和展望 (1)报告期公司经营情况的回顾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21,993.29万元,同比下降22.49%;利润总额4,188.22万元,同比下降32.12%;净利润3,510.42万元,同比下降32.88%。上述指标同比下降主要原因是受到宏观经济影响,本公司产品所供货的工程项目建设进度放缓,使得公司原来已签订供货合同的产品的供货计划较预期推后,造成报告期内公司产品的发货量较预期减少,导致报告期内公司实现的营业收入降低。此外,今年以来,国家收紧了风电项目的审批权,并提出了更加严格的风电并网标准,受到上述政策的影响,公司风电叶片订单减少。 (2)公司展望 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公司将立足于通风与空气处理设备行业,充分利用公司已经积累的各项竞争优势,加大技术投入,积极创新,研发生产高端领域的大型、高效、节能环保等高附加值、高可靠性、高科技含量的通风与空气处理设备,满足国内制造业的不断进步和下游客户日益增长的需求,成为国内领先的通风与空气处理系统集成设计和设备制造商;同时充分利用资本市场的融资功能,加快新产品的开发进度,加快募投项目建设,扩大现有产品的生产能力,积极参与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等新兴技术和产业,创造公司新的盈利增长点。 着眼于国家核电、火电、水电、化工、冶金、船舶等行业重大装备制造业,公司对外投资项目--控股子公司佛山市南海南方风机研究所有限公司的“重型金属构件电熔精密成型技术产业化项目”是自主研发的、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新技术。目前该项目正在按计划分步骤、分阶段实施,并在工艺、装备等关键技术方面已取得了一定的阶段性成果。 四、重要事项 (一)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及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 (三)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其他重大事项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五)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 1、2012年7月18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南方风机股份有限公司分红管理制度》和《南方风机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公司严格执行公司《章程》及上述制度有关分红政策的要求和决策程序。公司的分红标准和比例清晰明确:“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公司全年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如出现以下情况,公司可不进行现金分红:1、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百分之七十;2、年度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为负数;3、公司存在拟进行的重大资本性支出,且现金分红将对该重大资本性支出的实施产生重大影响,但公司在任何连续三个会计年度持续盈利时,此三个会计年度内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该期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独立董事尽职履责并发挥相应的作用,公司的分红预案广泛听取了独立董事的意见,认真结合了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资金需求以及充分考虑了中小股东的诉求,通过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分红议案,广泛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切实维护了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2012年5月18日,经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2011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2011年末总股本188,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0元(含税),派发现金股利共计18,800,000.0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12年7月9日执行完毕。 (六)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实现扭亏为盈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八)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九)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按深交所相关备忘录规定应披露的报告期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012年9月,公司与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田湾核电站3、4号机组核岛风阀设备供货合同,上述项目合同金额共计9,520万元。根据项目的供货进度,该合同将主要对公司的2014-2016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十一)发行公司债券情况 是否发行公司债券 □ 是 √ 否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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