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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12第三季度报告 2012-10-2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王志亮、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子民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杨小科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二、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以前报告期财务报表是否发生了追溯调整 □ 是 √ 否 □ 不适用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 公司对“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以及根据自身正常经营业务的性质和特点将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说明 ■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 三、重要事项 (一)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1、应收票据期末数906,780.00元,较期初减少84.95%,系期初应收票据本期到期所致。 2、预付账款期末数10,324,982.37元,较期初减少61.84%,主要系预付款项购买的设备本期到货,冲销预付账款所致。 3、应付票据期末数0元,较期初减少100.00%,系本期应付票据到期兑付所致。 4、预收账款期末数2,582,442.32元,较期初增加191.47%,主要系本期收到客户的预付款增加所致。 5、应付职工薪酬期末数3,581,218.52元,较期初增加44.55%,主要系本期计提的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尚未支付所致。 6、应交税费期末数38,678.41元,较期初增加102.74%,主要系期末增值税留抵税额减少所致。 7、其他应付款期末数7,551,548.18元,较期初增加62.27%,主要系本期计提的销售提成及土地租赁费尚未支付所致。 8、长期应付款期末数12,406,895.52元,期初数0元,主要系本期公司发生融资租赁业务所致。 二、利润表项目 1、营业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增加298,129.28元,增加35.37%,主要系本期缴纳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增加所致。 2、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2,178,098.71元,减少32.96%,主要系本期汇兑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3、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1,770,139.88元,减少63.76%,主要系本期收到的政府补助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4、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50,606.66元,主要系上年同期盈利较少,未计提所得税费用。 5、少数股东损益较上年同期增加407,391.15元,增长39.60%,主要是因为本期子公司的亏损少于上年同期。 6、营业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13,030,862.33元,增长5012.08%;利润总额较上年同期增加11,259,950.26元,增长370.85%;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11,209,343.60元,增长369.18%;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10,801,952.45元,增长265.74%。主要是因为本期销售收入增长的同时,毛利率提高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1、收到的税费返还较上年同期增加4,322,654.25元,增加36.11%,主要系本期收到的增值税出口退税较多所致。 2、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3,077,846.92元,减少40.91%,主要系本期收到的政府补助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3、投资活动现金流入较上年同期减少248,944.89元,减少100.00%,主要系上年同期收到返还的新厂区基建工程农民工保证金所致。 4、筹资活动现金流入较上年同期减少50,521,528.20元,减少49.95%,主要系本期借款收到的现金及收到的募集资金存款利息较上年同期减少。 5、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3,919,918.68元,减少46.28%,主要系上年同期进行了利润分配,而本期没有分配利润所致。 6、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较上年同期增加1,088,546.65元,增加103.48%,主要系本期货币资金的汇兑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7、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较去年同期减少45,321,344.20元,减少3284.78%。主要系报告期内新取得的银行借款减少,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所致。 8、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较去年同期减少65,312,278.64元,主要系投资及归还银行借款使用现金,使现金减少所致。 (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2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2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5、发行公司债券情况 是否发行公司债券 □ 是 √ 否 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王志亮 2012年10月23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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