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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2第三季度报告 2012-10-2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赵马克、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伟钢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任建芳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二、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以前报告期财务报表是否发生了追溯调整 □ 是 √ 否 □ 不适用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三、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负债项目变动说明如下: 1、应付账款2012年9月30日余额较年初增加12,970,857.31元,增幅47.61%,主要原因是公司采购增加,供应商给予的信用额度增加所致; 2、应交税费2012年9月30日余额较年初减少1,145,101.89元,降低153.25%,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缴纳了上一年度企业应交的增值税等以及期末留抵进项税额增加所致; 3、实收资本(或股本)2012年6月30日余额较年初增加33,350,000元,增幅50%,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所致。 费用变动原因说明如下: 1、营业税金及附加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45,497.75元,降低53.74%,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缴纳流转税比上年同期少致使营业税金及附加减少; 2、销售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3,739,145.03元,增幅49.13%,主要原因是销售人员增加,员工工资和房租增加所致; 3、财务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1,587,168.13元,降低71.84%,主要原因是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4、资产减值损失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566,950.79元,降低69.75%,主要原因是本期计提的坏账准备减少所致。 现金流量表项目: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报告期末较上年同期增加69,361,415.75元,增幅116.86%,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销售收入增长,销售收现率提高以及利息收入增加和公司采购增加,供应商给予的信用额度应付账款增加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报告期末较上年同期减少9,417,947.36元,降低187.45%,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募投项目投入增加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报告期末较上年同期减少288,501,133.09元,降低107.48%,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分红派现以及未对外筹集资金所致。 (二)业务回顾和展望 1-9月销售收入为214,224,549.48元,同比增长12.44%;归属于上市公司净利润12,360,234.75元,同比下降44.87%。7-9月销售收入为73,854,077.45元,同比增长15.80%;归属于上市公司净利润4,296,454.26元,同比下降33.66%。相关指标下降的原因主要为:第一,2012年前三季度,受国际、国内经济形势持续恶化及市场需求持续低迷等影响,行业竞争进一步加剧,导致销售毛利率较去年同期有一定幅度下降;第二,为稳定市场份额,公司加大市场扩展力度而导致销售费用较去年同期大幅增长。 第三季度,ERP及CRM项目顺利推进;与英国ELEKTRON公司、EXAR公司签署代理协议;加强员工培训及考核;各募集资金项目按计划推进。 四、重要事项 (一)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及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三)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其他重大事项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本报告期内,全资子公司武汉力源(香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分回红利45,000,000.00元港币,折合人民币36,590,233.23元。 (五)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 一、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情况 公司在2012年9月3日召开的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上修改了公司章程中第一百五十五条关于分红政策的条款,修改后的分红政策为: 公司实行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并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一)利润分配形式公司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二)实施现金分红时应同时满足的条件 1、公司该年度或半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净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剩余的净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2、公司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正值; 3、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前款所称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建筑物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总资产的30%。 (三)现金分红比例 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 (四)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 在满足现金股利分配的条件下,若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增长快速,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时,可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五)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1、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盈利情况、资金供给和需求情况提出、拟定,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具体方案时,应当进行认真研究和论证,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明确的独立意见、并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2、利润分配预案应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方能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当年盈利但未作出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应提交详细的情况说明,包括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并由独立董事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并公开披露;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机制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章程的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详细论证并先征求独立董事意见,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七)利润分配信息披露机制 公司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利润分配方案和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说明分红标准和比例、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符合本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现金分红执行情况 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1年公司净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6,670万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2,001万元(含税);以公司总股本6,670万股为基数,用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共计转增3,335万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0,005万股。公司已于2012年05月24日完成上述分配事项,公司已严格按照分配政策执行。 (六)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实现扭亏为盈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八)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九)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按深交所相关备忘录规定应披露的报告期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2012年7月2日,力源信息与英国ELEKTRON公司签订了分销合作协议。ELEKTRON授权力源信息在中国代理销售其Bulgin品牌产品。该合同生效日期为2012年7月2日,有效期为1年。 2、2012年8月1日,力源信息与国益签订了经销合约。国益委任力源信息作为其在大中华区(包括中国、台湾、香港)的非独家代理商,代理销售国巨相关产品。该合约生效期为2012年8月1日,有效期为1年。 3、2012年8月22日,力源信息与EXAR公司签订了经销合约。EXAR委任力源信息作为其在中国(包括香港)的非独家经销商,代理销售其相关产品。该合约的有效期为2012年9月1日至2015年3月29日。 (十一)发行公司债券情况 是否发行公司债券 □ 是 √ 否 董事长: 赵马克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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