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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志股份有限公司2012第三季度报告 2012-10-2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董事长龙大伟先生、总裁郑成武先生及副总裁兼财务总监彭谦先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二、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以前报告期财务报表是否发生了追溯调整 □ 是 √ 否 □ 不适用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 三、重要事项 (一)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清华控股有限公司、第二大股东石家庄永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分别持有的公司2009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时作出承诺的有限售条件9,195,271股和4,500,000股因限售期满,依法解除限售。 2、报告期内,公司基于长远发展考虑同时结合山东省济宁市政府规划,终止了原"对山东诚志菱花生物工程公司增资9000万元扩建L-谷氨酰胺"募投项目投资,同时将所持的诚志菱花46%股权以2771.70万元的价格出让给了山东菱花集团有限公司。本次股权转让后,公司仍持有诚志菱花5%的股权,诚志菱花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3、报告期内,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增加效益,公司将原"对山东诚志菱花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增资9000万元扩建L-谷氨酰胺项目"所涉及使用募集资金的8312.1万元,以及原"对诚志生命科技有限公司增资12000万元新建氨基酸项目"的结余资金4000万元共合计12312.1万元及其衍生利息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4、报告期内,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西监管局对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公司于9月底收到江西证监局《关于对诚志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并已及时公告。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2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五)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本报告期内没有接待投资者实地调研。 5、发行公司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龙大伟 2012年10月24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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