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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第三季度报告 2012-10-2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周政、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崔捷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建国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二、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以前报告期财务报表是否发生了追溯调整 □ 是 √ 否 □ 不适用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 公司对“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以及根据自身正常经营业务的性质和特点将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说明 ■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 三、重要事项 (一)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末货币资金574,933.28万元,较年初增加45.69%,主要是收到商品房销售款增加。 2、报告期末应收账款10,217.43万元,较年初减少61.01%,主要是收回商品房销售款。 3、报告期末其他应收款68,917.35万元,较年初减少33.06%,主要是收回关联单位往来款。 4、报告期末预付账款14,709.08万元,较年初增加59.28%,主要是沈阳中耀、成都天泉等项目预付工程款。 5、报告期末预收账款793,431.98万元,较年初增加39.16%,主要是深圳锦云、沈阳中耀等项目商品房销售预收账款增加。 6、报告期末应交税费-5,078.14万元,较年初减少111.83%,主要是支付企业所得税、营业税等税金,减少应交税费余额。 7、报告期末应付利息24,035.35万元,较年初增加31.83%,主要是因项目开发需要增加借款,计提利息支出增加。 8、报告期末长期借款636,220.66万元,较年初增加31.49%,主要是因项目开发需要增加金融机构借款。 9、2012年1-9月营业收入269,603.2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1.64%,主要是1-9月商品房销售收入的可结转资源(深圳鸿云等项目)同比增加。 10、2012年1-9月营业成本183,834.5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45.50%,主要是1-9月商品房销售收入结转增加,相应成本结转增加。 11、2012年1-9月财务费用33,462.5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48.13%,主要是向金融机构借款增加,利息支出增加。 (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1、根据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报告期内,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出售公司持有的招商证券4,000,600股。经测算,公司本次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产生的税后利润约2,580万元。 2、根据国家五部委2008 年颁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以下简称《基本规范》)和2010年4月15日颁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以及《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以下简称《评价指引》)的要求,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1年 3月启动了内部控制规范建设工作。经过一年多的努力,公司内控规范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公司于8月底完成了《内控自我评价报告》的编制及审议工作,并与公司2012年半年度报告同时对外披露。公司内控办公室还在全公司范围内对内控工作手册进行学习和研讨,并根据反馈意见进一步修改和完善。目前,公司内控办公室正进行公司内部控制审计的前期工作。 3、 2012年7月16日,中粮地产全资子公司中粮地产集团深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公司”)与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生活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签订了合作框架协议。协议约定双方在优势互补、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紧密开展合作对接,积极谋划双方在金融、物流、地产领域的合作。深圳公司具体负责前海合作区项目的推进、统筹、协调等工作。 4、为避免潜在同业竞争,公司股东大会于2012年4月23日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受托经营管理关联交易的议案,本年1-9月累计收取300万元。 5、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公司于2012年8月11日召开的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向控股股东中粮集团有限公司申请31.25亿元授信额度,期限三年,利率为不超过额度项下每笔借款对应的同期同档次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1.055倍。其中15.75亿元贷款为续借中粮集团委托贷款,可以用于公司北京顺义区后沙峪项目的开发与建设;另外15.5亿元借款额度可提供予我司控股子公司北京中粮万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使用。 6、2010年4月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转让金瑞期货10%股权的议案。董事会授权总经理依据相关规定,处理股权转让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转让协议,转让价格不低于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确定的按公司所持有股权比例对应的评估价值。2010年5月2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处置金瑞期货股权的议案,对转让金瑞期货相关工作进一步做出要求。2012年8月27日,公司将所持金瑞期货股权在北京市产权交易所公示并挂牌出售。目前,转让股权事宜正在办理过程中。 为理顺金瑞期货股权管理架构,近期金瑞期货第一大股东江西铜业拟将所持有的73.53%股权转让给其下属全资子公司江西铜业(北京)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铜国际”)。该项股权转让需我司同意放弃股权优先受让权。根据公司经营发展战略,公司2012年8月10日召开的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放弃对金瑞期货股权的优先受让权的议案。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2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5、发行公司债券情况 是否发行公司债券 √ 是 □ 否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经其总行授权)为公司发行的公司债券08中粮债本息兑付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报告期内,担保人持续盈利,资产安全,信用状况没有发生重大变化。2012年8月27日,公司完成了08中粮债2012年付息工作。报告期内,公司的资信状况没有发生明显变化,报告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80.04%。(本页为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摘要盖章页)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三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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