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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2第三季度报告 2012-10-2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关晓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克冷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刘克冷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二、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以前报告期财务报表是否发生了追溯调整 □ 是 √ 否 □ 不适用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 公司对“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以及根据自身正常经营业务的性质和特点将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说明 ■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三、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应收票据 本公司应收票据期末比期初减少 152,520,614.80 元,减少了67.46%,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内背书转让和到期托收的金额大于收到票据金额所致。 (2)预付账款 本公司预付账款期末比期初增加30,504,688.71元,增加了49.46%,主要系公司采购量同比增加所致。 (3)应收利息 本公司应收利息期末比期初减少3,262,133.28元,减少了34.82%,主要系期初定期存款利息收入到账所致。 (4)其他应收款 本公司其他应收款期末比期初减少18,119,024.86元,减少了76.89%,主要系收到应由国电科技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转付的财政补助资金21,770,000.00元,在2012年1月4日收到。 (5)存货 本公司存货期末比期初增加94,397,827.17元,增加了60.84%,主要系公司正在执行的订单增加所致 (6)在建工程 本公司在建工程期末比期初增加43,860,275.64元,增加了569.06%,主要系购买了房产但未达到可使用状态以及增加基建项目投入所致。 (7)长期待摊费用 本公司长期待摊费用期末比期初增加1,774,239.31元,增加了108.87%主要系深圳租入房屋的装修费、以及厂房租金所致。 (8)应付票据 本公司应付票据期末比期初减少37,067,853.30元,减少了37.22%,主要系公司本期到期支付的票据金额大于本期开具票据金额所致。 (9)预收款项 本公司预收款项期末比期初增加74,153,966.84元,增加了133.78%,主要系公司预收货款进度大于结转收入进度所致。 (10)应交税费 本公司应交税费期末比期初减少43,114,332.79元,减少了87.43%,主要系公司本期支付2011年末应交增值税和所得税所致。 (11)应付股利 本公司应付股利期末比期初增加2,970,000.00元,增加了 150.00%主要系公司本期分配现金股利所致。 (12)其他应付款 本公司其他应付款期末比期初增加1,876,103.97元,增加了 55.19%主要系公司应付职工业务经费增加所致。 (13)股本 本公司股本期末比期初增加126,720,000.00元,增加了80.00%,主要系公司在本期以2011年末总股本15,840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8股,共计转增12,672万股。 (14)少数股东权益 本公司少数股东权益期末比期初增加3,768,973.38元,增加了 166.10%,主要系公司本期将新增控股子公司四川龙源科能电力科技有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所致。 (15)营业税金及附加 本公司营业税金及附加本期比上年度增加2,762,326.49元,增加了71.42%,主要系公司本期增值税、营业税增加所致。 (16)资产减值损失 本公司资产减值损失本期比上年度减少10,069,276.69元,减少了88.56%,主要系公司加大回款力度,应收账款回款好于同期所致。 (17)营业外收入 本公司营业外收入本期比上年度增加 1,214,578.22元,增加了99.82%,主要系公司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18)营业外支出 本公司营业外支出本期比上年度减少 81,433.94元,减少了48.45%,主要系公司电厂扣款减少所致。 (19)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本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2012年度比2011年度增加417,123,441.77元,增加了137.97%,主要系公司2012年度因业务量增加,销售额增加,同时加大应收款项催收力度所致。 (20)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本公司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012年度比2011年度增加95,845,863.64元,增加了313.88%,主要系公司收到保函、票据押金所致。 (21)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本公司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2012年度比2011年度增加142,740,028.38元,增加了50.87%,主要系公司2012年度因业务量增加,采购量增加,付款金额增加所致。 (22)支付的各项税费 本公司支付的各项税费2012年度比2011年度增加43,105,463.88元,增加了65.89%,主要系公司2012年度支付2011年末所得税、增值税及其他附加税金所致。 (23)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本公司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012年度比2011年度增加115,005,009.78元,增加了336.93%,主要系公司支付保函押金、票据保证金增加所致。 (24)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公司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本期比上期减少207,300.00元,减少了100%,主要系公司本期无处置固定资产所致。 (25)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本期比上期度增加33,173,834.15元,增加了223.31%,主要系公司本期购建房产以及基建支出增加所致。 (26)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公司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本期比上期增加4,290,000.00元,增加了 50.00%,主要系公司本期分配现金股利所致。 (27)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公司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比上期减少290,489.62元,减少了 67.86%,主要系公司上期支付2010年未支付的上市费用所致。 (二)业务回顾和展望 ■ 四、重要事项 (一)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及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三)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其他重大事项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五)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 1、公司利润分配制度2012年8月3日,经二届六次董事会批准,为进一步完善利润分配政策的审批程序,充分保障和保障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对章程进行了修改,并拟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修订后公司利润分配制度如下: 第一百五十四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基本原则:(一)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办法,确保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 (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三)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第一百五十五条 公司利润分配具体政策如下:(一)利润分配的形式:公司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二)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除特殊情况外,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可以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具体年度分红比例由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经营情况拟定,由股东大会审议决定。(三)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或者公司根据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的实际情况,当公司具备股本扩张能力或遇有新的投资项目,为满足长期发展的要求,增强后续发展和盈利能力,在项目投资资金需要较大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采用股票股利分配方式。 第一百五十六条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一)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经营需要,充分考虑公司盈利规模、现金流量、发展资金需求、融资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科学拟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意见后,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二)公司因特殊情况而不进行现金分红时,董事会就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原因、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在公司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三)董事会、监事会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向公司提出利润分配政策相关的提案。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在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研究论证和决策过程中,应当充分听取和考虑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独立董事的意见。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一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向公司股东征集其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 第一百五十七条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利润分配执行进行监督。第一百五十八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变更:如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者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并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时,公司可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由董事会做出专题论述,详细论证调整理由,形成书面论证报告并经独立董事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审议利润分配政策变更事项时,公司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2、2011年利润分配方案及实施情况2012年3月23日,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批准通过了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011年末总股本15,84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派发人民币1元现金(含税)的股利分红;以2011年末总股本15,840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8股,共计转增12,672万股。公司于2012年5月15日完成上述利润分配。 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和执行符合公司章程规定和股东大会决议要求,分红标准和比例明确,决策程序完备,独立董事发挥了应有作用,保障了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实现扭亏为盈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八)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九)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按深交所相关备忘录规定应披露的报告期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一)发行公司债券情况 是否发行公司债券 □ 是 √ 否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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