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代码:300097 证券简称:智云股份 公告编号:2012-024 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2第三季度报告 2012-10-2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谭永良、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宏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李剑波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二、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以前报告期财务报表是否发生了追溯调整 □ 是 √ 否 □ 不适用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对“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以及根据自身正常经营业务的性质和特点将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说明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三、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变动幅度 占资产总额 说明 应收票据 100,000.00 3,032,015.99 -96.70% 0.02% 当期银行票据减少所致 预付款项 22,405,141.96 14,132,589.82 58.54% 4.13% 业务规模增大所致 其他应收款 7,153,024.36 5,474,075.30 30.67% 1.32% 投标保证金增加所致 其他流动资产 342,521.92 2,337,826.90 100.00% 0.06% 未抵扣的进项税减少所致 在建工程 27,429,641.79 16,164,135.42 69.69% 5.06% 募集项目海湾工程建设大幅增加 开发支出 3,600,488.35 - 100.00% 100.00% 开发项目未结束所致 递延所得税资产 2,647,112.73 1,899,048.27 39.39% 0.49%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增加所致 短期借款 - 20,000,000.00 -100.00% 0.00% 向金融机构融资减少所致 应付账款 21,527,269.48 13,913,930.02 54.72% 3.97% 业务规模增大所致 预收款项 98,196,150.69 39,913,829.44 146.02% 18.10% 当期签订合同增多预收款项增大 应交税费 2,467,997.05 1,055,418.22 133.84% 0.45% 当期未缴纳的所得税及增值税增加所致 其他应付款 709,014.15 2,494,038.02 -71.57% 0.13% 中介费用当期支付所致 利润表项目 本期金额 同期金额 变动幅度 占利润总额 说明 营业税金及附加 1,193,239.80 670,886.31 77.86% 37.65% 本期增值税增加所致 销售费用 9,361,004.65 7,146,103.61 30.99% 295.34% 本期预计负债增加所致 资产减值损失 4,876,172.05 881,259.96 453.32% 153.84% 按账龄组合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增加所致 投资收益 -173,955.35 -35,253.15 393.45% -5.49% 公司联营企业亏损增加所致 营业外收入 367,459.71 2,314,524.24 -84.12% 11.59% 补贴收入减少所致 营业外支出 421,145.38 102,983.35 308.95% 13.29% 本期保险赔偿支出增加所致 所得税费用 749,738.94 2,088,274.24 -64.10% 23.65% 当期利润减少所致 归属于母公司 2,815,584.82 15,837,055.26 -82.22% 88.83% 当期毛利率下降,预计负债增加, 所有者的净利润 资产减值损失增加所致 现金流量表项目 本期金额 同期金额 变动幅度 说明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6,639,694.56 -11,822,513.67 409.91% 当期签订合同增多预收款项增大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3,350,918.22 -16,886,618.75 38.28% 募投项目支出增加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2,047,055.53 -3,163,436.71 596.93% 当期收到的银行借款减少所致 (二)业务回顾和展望 一、公司前三季度经营情况回顾 2012年 1-9月,公司累计签订销售合同188,223,000.00元,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为 100,957,804.45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3.15%;实现净利润2,815,584.82元,比上年同期下降82.22%;基本每股收益为 0.05元,比上年同期下降 82.22%。毛利率下降,预计负债和资产减值损失增加,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大幅下降。 三季度市场形势依然向好,其中公司与一汽轿车签订了“国内第一条自主知识产权DCT变速箱自动化装配线”销售合同,成功进入蓬勃发展的自动变速器智能装备市场。经北美办事处努力,CINETIC AUTOMATION CORP.与公司签署采购定单,智云装备将在2013年走向国际市场。 在报告期内,公司重新整合技术中心业务,优化设计和研发管理工作,充实研发人员,为提高设计质量和产能提供保障。通过近6个月的运营改善和人力资源咨询项目,建立了内部6P管控体系和规范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打下了良好的管理基础。持续加大终验收和质保管理工作力度,成立安调管理科,加强客户现场和终验收管理工作;充实售后服务人员,做好质保金回笼工作。(6P管控体系:计划体系、责任体系、措施体系、检查体系、激励体系、改进体系) 二、公司未来经营情况展望 由于公司市场形势较好,目前经营任务非常饱满,但设计研发人员和装配调试人员已凸显不足。公司已着力进行人力资源战略规划,并已着手开展人才引进和培养工作。 公司持续加大客户现场管理力度,努力克服终验收不确定性带来的公司业绩大幅波动。并加强对应收款项的回收回笼工作,尽力减少预计负债,提高净利润。 公司将继续深化6P运营改善和人力资源咨询成果,按计划推进各项管理工作,在四季度完成制定2013年计划和未来三至五年战略规划。持续深入开展技术通用标准化工作,提高产品或项目实施速度和质量,对终验收和市场开拓产生积极作用。 四、重要事项 (一)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及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三)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其他重大事项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五)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 一、公司股利分配政策的制定情况 根据2012年5月9日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公司对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条款进行检查,对利润分配形式、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未分配利润的使用原则等具体政策予以明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经2012年8月21日召开的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修改后的“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为: (一)利润分配的原则 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实施利润分配办法,应当遵循以下规定: 1、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公司的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论证和决策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中小股东的意见。 2、公司董事会未作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3、出现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分红时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4、公司可根据实际盈利情况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5、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6、公司将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并结合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的意见制定或调整股东回报计划,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二)利润分配的程序 公司董事会应结合公司盈利情况、资金需求和股东回报规划提出合理的分红预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对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利润分配预案进行审核并出具书面意见。 (三)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方式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 (四)现金分配的条件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0%。 (五)现金分配的时间及比例 在符合现金分配条件、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原则上于每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后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任意三个连续会计年度内,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六)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 在满足现金股利分配的条件下,若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增长快速,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本规模及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可以在提出现金股利分配预案之外,提出并实施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七)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盈利情况、资金供给和需求情况拟订预案。董事会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明确的独立意见。分红预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分红预案应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所持二分之一以上的表决权通过。 (八)有关利润分配的信息披露 1、公司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利润分配方案、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2、公司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或发行新股方案的执行情况。 3、公司当年盈利,董事会未作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还应说明原因以及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并由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九)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原则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应以保护股东权益为出发点,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章程的规定。 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由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十)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情况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并应对年度内盈利但未提出利润分配的预案,就相关政策、规划执行情况发表专项说明和意见。 二、公司股利分配政策的执行情况 公司近三年来,共实施了三次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且均采用现金分红方式,方案实施均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股东大会决议进行,分红标准和比例明确清晰,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独立董事对利润分配方案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公司将结合实际情况和投资者意愿,不断完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稳定性和持续性,使投资者对未来分红有更加明确与合理的预期,切实提升对公司投资者的回报。 三、公司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 (一)2009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8,533,463.64元,以2009年末总股本450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送0.90元(含税)现金股利,共派送现金4,050,000.00元(含税),公积金不转增股本。现金分红占当年净利润比例为14.19%。 (二)2010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2,360,150.85元,以2010年末总股本600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送0.50元(含税)现金股利,共派送现金3,000,000.00元(含税), 公积金不转增股本。现金分红占当年净利润比例为13.42%。 (三)2011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1,955,178.45元,以2011年末总股本600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送0.50元(含税)现金股利,共派送现金3,000,000.00元(含税),公积金不转增股本。现金分红占当年净利润比例为25.09%。 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占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47.97%。 (六)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实现扭亏为盈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八)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九)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按深交所相关备忘录规定应披露的报告期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一)发行公司债券情况 是否发行公司债券 □ 是 √ 否 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谭永良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12年10月22日 本版导读: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