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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312 证券简称:邦讯技术 公告编号:2012-021 邦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2第三季度报告 2012-10-2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张庆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喜东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陈喜东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二、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以前报告期财务报表是否发生了追溯调整 □ 是 √ 否 □ 不适用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对“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以及根据自身正常经营业务的性质和特点将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说明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三、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情况及原因: (1)货币资金较期初增长262.75%,主要系报告期发行新股募集资金增加所致; (2)应收账款较期初增长47.80%,主要系报告期运营商结算不及时,应收账款回款减少所致; (3)其他应收款较期初增长148.22%,主要系报告期支付的投标保证金等往来款项增加所致; (4)存货较期初增长60.90%,主要系完工未验收和未完工工程增加所致; (5)长期待摊费用较期初增长81.72%,主要系新增一份三年期金额为200万元的律师服务费所致; (6)递延所得税资产较期初增长46.85%,主要系计提的坏账准备增加所致; (7)短期借款较期初增长39.49%,主要系报告期经营支出上升,所需的流动资金增加所致; (8)应付票据较期初下降42.85%,主要系报告期内到期承兑的票据增加所致; (9)应交税费较期初下降124.73%,主要系报告期增值税留抵税金增加所致; (10)其他应付款较期初上升85.78%,主要系报告期未开票收入计提的营业税金增加所致; (11)股本较期初增长33.35%,主要系报告期发行新股所致; (12)资本公积较期初增长496.85%,主要系报告期发行新股,股本溢价所致; (13)未分配利润较期初增长48.97%,主要系报告期增加的净利润。 2、利润表项目变动情况及原因: (1)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52.86%,主要系公司营业网点较上年同期增加,房租费用及人员薪酬上升所致; (2)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57.02%,主要系报告期研发投入的力度加大以及报告期IPO费用大幅上升所致; (3)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112.82%,主要系报告期短期借款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4)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长61.81%,主要系应收账款余额上升,坏账准备计提金额增加所致; (5)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下降42.85%,主要系2011年度汇算清缴的当期应纳税额小于实缴的税款,所得税税率变化所致。 3、现金流量表项目变动情况及原因: (1)经营活动现金流出较上年期增长52.64%,主要系报告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和支付投标保证金等往来款增加,以及上一会计年度签发的票据在报告到期承兑所致; (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上升109.49%,主要系报告期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增加所致; (3)投资活动现金流出较上年同期下降80.88%,主要系本期未发生购买股权以及购置资产预付款所致; (4)筹资活动现金流入较上年同期上升461.95%,主要系报告期发行新股和集合票据,募集资金到位所致; (5)筹资活动现金流出较上年同期上升144.38%,主要系报告期偿还到期借款本金以及IPO费用增加所致; (6)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上升766.99%,主要系报告期发行新股和集合票据收到募集资金所致。 (二)业务回顾和展望 1、报告期内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一贯的发展战略,专注和致力于向各移动通信运营商提供无线网络优化系统集成、设备和代维服务。报告期内,全球经济持续走弱,行业形势严峻,运营商投资放缓,受运营商投资结构和周期变化的影响,公司相应的营收规模增长幅度放缓,而随着公司新的营销网点的建立和原有网点的逐步成熟以及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相应的费用增长较快,对公司利润产生了压力。2012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1,956.7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4.46%,实现净利润4,625.2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06%。2012年第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099.6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31%,实现净利润1,660.67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7.64%。 此外,公司继续秉承“服务无限延伸”的经营理念,致力于直营营销和服务网络的建设和开拓。报告期内,公司在全国新建营销服务中心11个,均为二级营销服务中心。 报告期内,公司一如既往重视技术开发与创新,继续加大研发投入,充实研发队伍,提高研发能力和效率,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和中长期的发展规划,遵循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技术开发原则,实现创新发展。 2、未来展望 尽管当前市场形势比较严峻,但随着中移动表示下半年开始将全面启动4G网络建设,工信部亦首度明确大约在一年之内发放4G牌照,未来4G网络建设速度有望加快建设。公司有信心把握市场机会,进一步完善全国营销网络的建设,积极拓展市场的广度和深度;进一步加大技术开发与产品研发力度,并使研发产品迅速进入商用阶段;扩充员工队伍,加强管理、技术、企业文化等方面的培训;加快募集资金投入步伐,积极促进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四、重要事项 (一)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及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三)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其他重大事项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五)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 公司2011年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审议通过了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2012年5月8日公司首次公开股票发行并挂牌上市后,公司采取的股利分配政策如下:1、公司应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回报,应当每年按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规定比例向股东分配现金股利。2、公司董事会根据以下原则制定利润分配的具体规划、计划和预案:(1)应充分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不损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2)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以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3)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4)充分听取和考虑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要求;(5)当时国家货币政策环境以及宏观经济状况。3、公司利润分配具体政策如下:(1)利润分配的形式:公司采取现金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公司股东大会按照既定利润分配政策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后的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红股)的派发事项。(2)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公司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二十。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在一年内购买资产、对外投资、进行固定资产投资等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以上的事项,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根据公司章程,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3)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4)公司利润分配的审议程序: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公司财务部门配合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年度审计工作并草拟财务决算以及下一年度财务预算方案,有关公司财务预算、决算方案由财务负责人会同总经理负责组织拟订,有关公司盈余分配和弥补亏损方案由财务负责人会同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共同拟订,达成初步方案后,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讨论并征询独立董事、监事意见后,公司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以议案形式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在公布定期报告的同时,董事会提出利润分配预案并在董事会决议公告及定期报告中公布;公司股东大会按照既定利润政策对分配方案进行审议通过并作出决议。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之时,除现场会议外,还应当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5)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如遇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者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并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者有权部门下发利润分配相关新规定的情况,或者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方可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前述“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指公司营业收入总额、或净利润、或每股收益同比下降50%。但公司利润政策调整不得违反以下原则:①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者重大现金支出发生,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②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届时有效的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如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具体规划和计划,及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应当充分听取独立董事、外部监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并在调整议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在审议公司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具体规划和计划的议案或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监事会会议上,需分别经公司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二分之一以上监事的同意,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可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向公司社会股股东征集其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独立董事行使上述职权应取得全体独立董事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应以特别决议方式作出决议,除现场会议外,还应当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4、公司未分配利润的使用原则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对外投资、收购资产、购买设备等重大投资及现金支出,以及日常运营所需的流动资金,逐步扩大生产经营规模,优化企业资产结构和财务结构、促进公司高效的可持续发展,落实公司发展规划目标,最终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章程》中对现金分红标准、比例和程序规定了明确和清晰的条款,并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独立董事以独立判断和尽职履责精神发挥应有的作用,因公司上市前业务资金需求较大,报告期内公司未进行现金分红,上市后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相关上市公司要求执行现金分红政策。 (六)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实现扭亏为盈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八)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九)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按深交所相关备忘录规定应披露的报告期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一)发行公司债券情况 是否发行公司债券 □ 是 √ 否 法定代表人:张庆文 邦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10月22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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