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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南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10-2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389 证券简称:南洋科技 公告编号:2012-052 浙江南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南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12年10月23日在公司南洋厅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2年10月12日以书面、传真和电话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其中独立董事郝云宏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参加会议,委托独立董事戴欣苗代为表决。公司董事长邵雨田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 2、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推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12年11月9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征询公司股东意见,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会提名邵雨田先生、冯小玉先生、冯江平先生、杜志喜先生、李健权先生、闻德辉先生、邵奕兴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叶显根先生、李永泉先生、王呈斌先生、郑峰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上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本次董事会对以上候选人按名单进行了逐个审议,每位候选人均获得全部9 票同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与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选举将采取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分开表决。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2012年10月24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3、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关于召开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2012年10月24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浙江南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十月二十三日 附件: 浙江南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邵雨田先生,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曾任沈阳市三江电器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南洋电子薄膜有限公司董事长、台州市新南洋教育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台州富洋电子有限公司董事长、台州市南洋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台州经济开发区企业家协会会长。邵雨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8925万股,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2、冯小玉先生, 195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曾任大溪惠丰铸件厂厂长、温岭市电容器厂厂长,浙江南洋电子薄膜有限公司总经理、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台州富洋电子有限公司董事及总经理、广州广大电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经理。冯小玉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700万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3、冯江平先生, 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大专学历。1988~2000年个体经商;2001~2006年任浙江南洋电子薄膜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1年至今担任台州富洋电子有限公司监事,自2006年11月起任公司董事。冯江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邵雨田先生的妻弟,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4、杜志喜先生,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浙江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曾任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岭市支行信贷专职审批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分行信贷岗位;台州市财政局财务管理岗位,宁波鄞州农村合作银行国际业务部副总经理、审计部副总经理;浙江南洋电子薄膜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浙江贝能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北京南洋慧通新技术有限公司董事。杜志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5、李健权先生,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中专学历。历任广东新会电容薄膜厂(现江门市润田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操作员、工艺员、工艺主管;浙江南洋电子薄膜有限公司车间主任、生产技术部经理、总工程师。自2006年11月起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先后获得“新会市生产工作标兵”、 “江门市先进生产工作者”、“新会市先进劳动者”、“江门市先进劳动者”、“新会市劳动模范”、“江门市劳动模范”、“台州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台州市优秀青年科技创新人才”、“浙江省省劳动模范”等奖项。李健权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6、闻德辉先生,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大专学历。1988~1999年历任江苏南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薄膜生产线一线工人、营销部业务员、销售科副科长、销售内勤副科长、营销部副经理、外派如皋镀膜厂任营销总经理;1999~2000年江苏南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如皋市双诚电器有限公司合资经营金属化膜的镀膜加工业务,在该合资公司负责主管销售;2001~2003年任温岭市电容器厂销售经理;2003年起先后任浙江南洋电子薄膜有限公司营销部经理、副总经理。自2006年11月起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闻德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7、邵奕兴先生,198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大专学历,2009年9月至今任公司总经理助理,2010年10月至今任浙江泰洋锂电池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2011年7月起任浙江信洋光电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邵奕兴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邵雨田先生为父子关系,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 1、叶显根先生,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高级会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曾任浙江省台州百货采购供应站会计、财会科副科长,台州百货批发公司财会科副科长、科长,台州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助理、业务发展部副主任、所长助理,台州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注册会计师、业务二部经理、副主任会计师、董事、总经理,2007年8月起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台州分所总经理。兼任台州市会计学会常务理事、台州市人大财经工委财政预算审查咨询小组成员、台州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技术指导委员会委员、理事。叶显根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2、李永泉先生,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博士,曾任杭州大学生命科学学院讲师、副教授、研究所副所长,浙江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曾兼任浙江佐力药业有限公司总工程师,现任浙江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省重点实验室主任,教授、博导、生化研究所所长。李永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3、王呈斌先生,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教授,曾在中国包装进出口宁波公司、台州市体改办工作,曾任台州市体改办上市办副主任、浙江利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台州学院经贸管理学院副院长。兼任台州市经济学会副会长、秘书长,台州市统计学会副会长。王呈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4、郑峰女士,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中国中外运有限公司台州分公司经理部文员、经理部副经理,浙江利群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现为浙江多联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郑峰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389 证券简称:南洋科技 公告编号:2012-053 浙江南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南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12年10月12日以书面、电话、传真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12年10月23日在公司南洋厅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其中监事会主席冯海斌先生、监事陆为民先生因在外地出差,分别委托监事毛爱莲女士、监事洪伟先生代为表决。公司监事毛爱莲女士主持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推选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成员的任期将于2012 年10月9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需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3名,职工代表监事2名。经公司监事会征询公司股东意见,并对其资格进行审查后,提名冯海斌、王丽娜、毛爱莲担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上述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上述公司第三届监事候选人在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将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浙江南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二年十月二十三日 附件: 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冯海斌先生,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99~2001年担任台州百昌电机有限公司总经理;2001年至今担任台州富洋电子有限公司董事;2009年创立浙江圣航实业有限公司并担任执行董事、经理;2001~2006年任浙江南洋电子薄膜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自2006年11月起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冯海斌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755万股,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2、王丽娜女士,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台州市鑫都国际大酒店前厅部经理、温岭市新世界国际大酒店房务部经理、浙江南洋电子薄膜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浙江信洋光电材料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公司监事、内审部经理。曾获“台州市非公企业优秀人才工作者”荣誉。王丽娜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3、毛爱莲女士,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曾任黄岩国际大酒店文员,浙江南洋电子薄膜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2005年获得档案管理助理工程师职称。现任公司监事、办公室主任,浙江信洋光电材料有限公司董事。毛爱莲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389 证券简称:南洋科技 公告编号:2012-055 浙江南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的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已经审议通过了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11月10日(星期六)上午9时30分开始。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方式。 6.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2年11月6日(星期二)。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7.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台州经济开发区开发大道388号公司南洋厅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1、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1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 1.1.1选举邵雨田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1.1.2选举冯小玉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1.1.3选举冯江平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1.1.4选举杜志喜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1.1.5选举李健权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1.1.6选举闻德辉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1.1.7选举邵奕兴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1.2选举公司独立董事 1.2.1选举叶显根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1.2.2选举李永泉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1.2.3选举王呈斌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1.2.4选举郑峰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 2、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2.1选举冯海斌先生为公司监事 2.2选举王丽娜女士为公司监事 2.3选举毛爱莲女士为公司监事 以上议案将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非独立董事与独立董事分别表决;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将由5 名监事组成,经本次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股东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三、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凭单位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权证明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以11月9日16:0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浙江南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通讯地址:浙江省台州经济开发区开发大道388号 邮政编码:318000 联系电话:0576-88169898 指定传真:0576-88169922 联 系 人:杜志喜 3.登记时间: 2012年11月9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四、其他事项 1. 本次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2. 请各位股东做好登记工作,并届时参会。 3.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浙江南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二年十月二十三日 附件: 浙江南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浙江南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11月10日召开的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并代表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 附注: 1、如欲对议案投同意票,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反对票,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弃权票,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389 证券简称:南洋科技 公告编号:2012-056 浙江南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南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将届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12年10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认真审议,一致同意选举陆为民先生、洪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上述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201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的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关于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并将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职权。第三届监事会成员中在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浙江南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二年十月二十三日 附件: 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陆为民先生,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85~1990年任江苏如皋无线电厂技术员。在江苏如皋无线电厂任职期间,于1989年4~6月参与引进了国内第一条锌铝复合高真空镀膜生产线;其后,于1989年6~8月接受德国莱宝光电有限公司高真空镀膜技术培训。1990~2004年任江苏南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镀膜部副主任;2004年起至今历任浙江南洋电子薄膜有限公司镀膜部车间主任、公司镀膜部经理。1990年12月获江苏省如皋市市级技术革新奖。自2006年11月起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2012年9月获“金属化网格型安全膜生产过程优化”重要质量管理创新项目。陆为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2、洪伟先生,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01~2002年任台州市东方化工厂生产车间化验员;2003年起至今历任南洋科技基膜车间工艺员、车间主任、生产技术部副经理。自2006年11月起担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2010年10月起担任浙江泰洋锂电池材料有限公司监事,2011年12月任浙江泰洋锂电池材料有限公司生产技术部经理。洪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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