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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132 证券简称:青松股份 公告编号:2012-044TitlePh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2012第三季度报告

2012-10-2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柯维龙、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苏福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袁彩明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二、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以前报告期财务报表是否发生了追溯调整

□ 是 √ 否 □ 不适用

 2012.9.302011.12.31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元)965,233,614.35847,187,912.1713.9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558,938,780.13531,185,781.955.22%
股本(股)120,600,000.00120,600,000.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4.63464.40455.22%
 2012年1-9月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484,129.07-101.56%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0.004-101.56%
 2012年7-9月比上年同期增减(%)2012年1-9月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121,632,424.52-13.59%417,085,358.162.8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8,655,299.65370.07%40,392,163.1691.2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718369.92%0.334991.1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718369.92%0.334991.1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56%360%7.42%89.2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76%370.77%7.36%141.3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元)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9,000.00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1,471,403.61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1,197,153.64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所得税影响额77,002.33 
合计342,252.30--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3,620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的数量股份种类及数量
种类数量
中国工商银行-景顺长城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417,911人民币普通股2,417,911
中国农业银行-鹏华动力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118,878人民币普通股2,118,878
中国农业银行-景顺长城内需增长贰号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1,804,400人民币普通股1,804,400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1,615,560人民币普通股1,615,560
陈尚和1,387,013人民币普通股1,387,013
傅耿声1,325,093人民币普通股1,325,093
中国农业银行-景顺长城内需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933,343人民币普通股933,343
中国工商银行-国投瑞银成长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799,938人民币普通股799,938
陈春生775,822人民币普通股775,822
马文忠750,064人民币普通股750,064
股东情况的说明未知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股东名称期初限售股数本期解除限售股数本期增加限售股数期末限售股数限售原因解除限售日期
柯维龙51,168,51051,168,510IPO锁定2013-10-26
柯维新18,539,37018,539,370IPO锁定2013-10-26
陈尚和4,161,0374,161,037高管锁定每年解锁25%
傅耿声3,975,2773,975,277高管锁定每年解锁25%
邓建明1,542,9821,542,982高管锁定每年解锁25%
王德贵1,127,5201,127,520高管锁定每年解锁25%
苏福星801,157801,157高管锁定每年解锁25%
邓新贵789,277789,277高管锁定每年解锁25%
郑恩萍356,062356,062高管锁定每年解锁25%
童劼528,825528,825高管锁定每年解锁25%
合计82,990,017  82,990,017----

三、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1)应收票据期末数较期初数下降51.89%,主要系使用票据结算减少所致。

(2)预付款项期末数较期初数增长58.39%,主要系预付材料款和工程款增加所致。

(3)其他应收款期末数较期初数增长128.47%,主要系押金和土地申请保证金增加所致。

(4)存货期末数较期初数增长35.65%,主要系原材料库存量增加所致。

(5)短期借款期末数较期初数增长40.33%,主要系银行贷款增加所致。

(6)预收款项期末数较期初数增长69.30%,主要系预收销售货款增加所致。

(7)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期末数较期初数下降100.00%,主要系本期偿还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所致。

(8)递延所得税负债期末数较期初数下降100.00%,主要系期初合并亚细亚子公司未实现内部亏损所致。

(9)专项储备期末数较期初数下降76.52%,主要系用于安全生产的支出增加所致。

(10)未分配利润期末数较期初数增长52.42%,主要系本期利润增加所致。

2.利润表项目:

(1)营业税金及附加较去年同期相比增长148.24%,主要系增值税应纳税额增加及合并亚细亚子公司所致。

(2)销售费用较去年同期相比增长58.45%,主要系:①销售人员增加,工资增加;②产品销售量增加、运费增加;③合并亚细亚子公司增加所致。

(3)管理费用较去年同期相比增长33.70%,主要系:①计提折旧增加;②人员工资增加;③合并亚细亚子公司增加所致。

(4)财务费用较去年同期相比增长86.94%,主要系:①贷款额增大贷款利息增加;②存款利息减少;③合并亚细亚子公司增加所致。

(5)资产减值损失较去年同期相比下降186.19%,主要系冲销上年部分产品存货跌价和坏账准备减少所致。

(6)营业外收入较去年同期相比下降73.57%,主要系报告期内政府补助减少所致。

(7)营业外支出较去年同期相比增长1495.54%,主要系报告期内捐赠、赞助支出增加所致。

(8)所得税费用较去年同期相比增长48.41%,主要系本期利润增加应交所得税费增加所致。

(9)净利润较去年同期相比增长90.76%,主要系产品销售综合毛利率同比上升10.46%及合并亚细亚子公司经营业绩所致。

3.现金流量表项目

(1)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下降101.56%,主要系:①公司人员增加,工资增加;②捐赠、运费增加;③合并亚细亚子公司所致。

(2)本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下降73.22%,主要系:①上年同期收购张家港亚细亚化工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本期无此项支出。;

(3)本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480.87%,主要系:①贷款增加;②收回承兑汇票保证金增加所致。

(二)业务回顾和展望

1、公司经营情况回顾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年初制定的经营计划,充分利用已有的规模优势、技术创新优势、原材料优势、成本优势和市场优势,加大研发投入,增强持续盈利能力,不断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1,708.54万元,比上年同期上升2.85%;营业利润为4,802.17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34.25%;利润总额为4,828.70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82.1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039.22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91.22%。营业总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增长的主要原因是:随着募投项目的陆续投产,公司主营产品的产销量较去年同期相比均有所增长,以及合并亚细亚子公司经营业绩。

2、年度经营计划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稳步推进2012年度各项经营计划。

(1)公司募投项目松节油深加工扩建及下游系列产品开发项目已基本完工,部分已投产。

(2)子公司张家港亚细亚化工有限公司的变更募投项目“新增750吨/年樟脑磺酸系列产品技改项目”在加紧建设中,预计2012年年底可以完工。

(3)公司使用自有资金6,476万元建设香料系列产品及冰片技改项目正在加紧建设中。

(4)公司使用超募资金4,262.4万元人民币购买用于松节油运输的80辆GQ70铁路自备罐车,第一批30辆GQ70铁路自备罐车已投入松节油的运输,第二批20辆自备车已造好尚在办理交付手续,剩余30辆自备车尚在制造中。

(5)随着公司樟脑原料药取得了欧洲GMP证书,报告期内,公司正加紧樟脑原料药的EDMF等相关文件的报备工作。

3、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作为林化产业龙头企业,在未来发展中,公司将一如既往地专注并做强松节油深加工的产业链,在对松节油有效掌控的同时,继续扩大樟脑、冰片等现有产品的市场份额,利用张家港亚细亚化工有限公司的平台,加快医药中间体产品的建设及研发力度,同时,做好建阳香料项目的研发建设。此外,公司还将加强与科研院所的技术合作,提高技术创新能力,进一步降低生产成本,充分发挥公司的规模、技术、成本、原材料控制及营销等优势,不断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进一步提高公司的市场占有率和盈利能力。

四、重要事项

(一)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及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项承诺人承诺内容承诺时间承诺期限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资产置换时所作承诺 
发行时所作承诺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柯维龙及其关联股东柯维新;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柯维龙、柯维新、陈尚和、傅耿声、邓建明、苏福星、王德贵、邓新贵、郑恩萍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柯维龙及其关联股东柯维新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柯维龙、柯维新、陈尚和、傅耿声、邓建明、苏福星、王德贵、邓新贵、郑恩萍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十二个月后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1、截止报告期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柯维龙及其关联股东柯维新遵守上述承诺,未发现违反上述承诺情况;

2、截止报告期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柯维龙、柯维新、陈尚和、傅耿声、邓建明、苏福星、王德贵、邓新贵、郑恩萍遵守上述承诺,未发现违反上述承诺情况。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柯维龙与其关联股东柯维新 (一)避免同业竞争承诺:为避免未来可能出现同业竞争的情况,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柯维龙及其关联股东柯维新已向本公司出具了《关于同业竞争问题的承诺》,两者均承诺:“1、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或其他组织中,没有与发行人的现有主要产品相同或相似的业务;2、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或其他组织将不在中国境内外以任何形式从事与发行人现有相同或相似业务,包括不在中国境内外投资、收购、兼并与发行人现有主要业务有直接竞争的公司或者其他经济组织;3、若发行人今后从事新的业务领域,则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或其他组织将不在中国境内外以控股方式,或以参股但拥有实质控制权的方式从事与发行人新的业务领域有直接竞争的业务活动,包括在中国境内外投资、收购、兼并与发行人今后从事的新业务有直接竞争的公司或者其他经济组织;4、如若本人及本人控制的法人出现与发行人有直接竞争的经营业务情况时,发行人有权以优先收购或委托经营的方式将相竞争的业务集中到发行人经营;5、本人承诺不以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地位谋求不正当利益,进而损害发行人其他股东的权益。”

(二)有关关联交易的承诺:为避免和规范与本公司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柯维龙与其关联股东柯维新共同签署了《关于避免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函》,承诺:“本人将善意履行作为青松股份股东的义务,不利用股东地位,就青松股份与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相关的任何关联交易采取任何行动,故意促使青松股份的股东大会或董事会作出侵犯青松股份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议;如果青松股份必须与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发生任何关联交易,则本人承诺将严格遵守发行人章程及其他规定,依法履行审批程序。”

  1、截止报告期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柯维龙及其关联股东柯维新遵守上述承诺,未发现违反上述承诺情况。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是 □ 否 □ 不适用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不适用
是否就导致的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问题作出承诺√ 是 □ 否 □ 不适用
承诺的解决期限不适用
解决方式不适用
承诺的履行情况截止报告期末,承诺人遵守上述承诺,未发现违反上述承诺情况;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36,498.03本季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353.99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说明:公司应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变更募集资金投向议案的日期作为变更时点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1,473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3,440.81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4.04%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报告期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松节油深加工扩建及下游系列产品的开发15,903.3114,430.31821.1912,724.6188.18%2012年08月31日178.82不适用
樟脑磺酸系列产品技改项目1,4731,473100%2012年09月30日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15,903.3115,903.31821.1914,197.61178.82
超募资金投向 
收购张家港亚细亚化工有限公司100%股权11,78011,780100%2011年09月06日145.57不适用
购买80辆GQ70型铁路自备罐车4,262.4532.83,463.281.25%2012年09月30日13不适用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2,2102,210100%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1,7901,790100%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20,042.4532.819,243.2158.57
合计15,903.3135,945.711,353.9933,440.81337.39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1)根据公司2010年11月17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2010年11月17日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及2010年12月6日召开的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公司决定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2,210万元偿还银行贷款及使用1,79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2010年12月8日,公司已将4,000万元从募集资金专户中转出。(2)根据公司2011年7月26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2011年8月11日召开的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公司决定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1,780万元收购张家港亚细亚化工有限公司100%股权。截至2011年9月15日,公司已将11,780万元从募集资金专户中转出。(3)根据公司2011年9月8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2011年9月8日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及2011年9月26日召开的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公司计划使用超募资金不超过4,300万元人民币购买80辆GQ70型铁路自备罐车,截至本报告期末,购买铁路罐车已累计使用超募资金3,463.20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 报告期内发生 √ 以前年度发生
根据公司2011年9月8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2011年9月26日召开的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以及2011年10月28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通过,将原松节油深加工扩建及下游系列产品开发项目所包含的“年产200吨乙酸龙脑酯”及“年产1000吨双乙酸钠”募投子项目变更为“新增750吨/年樟脑磺酸系列产品技改项目”,所变更的募投项目金额人民币1,473万元,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张家港亚细亚化工有限公司负责具体实施,相应的将该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作为对全资子公司张家港亚细亚化工有限公司进行增资,项目建设地点变更为:江苏省张家港市乐余镇东沙化工园张家港亚细亚化工有限公司预留空地及原有一、二、三、四车间。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 报告期内发生 √ 以前年度发生
根据公司2011年9月8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2011年9月26日召开的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决定使用变更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张家港亚细亚化工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将原松节油深加工扩建及下游系列产品开发项目所包含的“年产200吨乙酸龙脑酯”及“年产1000吨双乙酸钠”募投子项目变更为“新增750吨/年樟脑磺酸系列产品技改项目”,所变更的募投项目金额人民币1,473万元,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张家港亚细亚化工有限公司负责具体实施,2011年10月19日本公司已将1,473万元从募集资金专户中转入在全资子公司张家港亚细亚化工有限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中,截止本报告期末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473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2010年11月17日一届十二次董事会及2010年11月17日一届五次监事会决议通过,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自筹资金3,486.20万元。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额3,486.20万元,业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闽华兴所(2010)专审字H-006号《关于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鉴证确认,本公司已将3,486.20万元从募集资金专户中转出。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2011年12月29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了超募集资金人民币1,8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六个月。2012年6月29日,公司已将1,8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适用 √ 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均存储于开户银行专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三)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其他重大事项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五)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

公司落实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福建监管局《关于进一步落实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投资者意愿,对现有的分配政策及决策程序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为:

1、利润分配原则: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2、公司实施现金分红时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当年每股收益不低于0.1元;(2)当年每股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不低于0.2元;(3)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利润分配形式及时间间隔:(1)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2)若公司快速成长,公司认为其股票价格与公司的股本规模不匹配时,可以在按照前项规定进行现金分红后仍有可供分配利润的条件下,采取股票股利的方式予以分配。公司采取股票股利分配方式时应充分考虑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后的总股本是否与公司目前的经营规模相匹配,并考虑对未来债权融资成本的影响,以确保分配方案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3)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4、现金分红比例: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任何三个连续年度内,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5、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六)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实现扭亏为盈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预计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末的累计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100%以上,具体增长比例待第四季度的经营业绩经测算后见业绩预告,大幅增长的主要原因是随着募投项目的陆续投产,公司主营产品的产销量较去年同期相比均有所增长,同时充分发挥已有的规模优势、原材料优势、成本优势和市场优势,不断增强持续盈利能力,产品销售综合毛利率同比上升及合并亚细亚子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七)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八)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九)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按深交所相关备忘录规定应披露的报告期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一)发行公司债券情况

是否发行公司债券

□ 是 √ 否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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