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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12 证券简称:易华录 公告编号:2012-049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2第三季度报告 2012-10-2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韩建国、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海英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吴红燕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二、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以前报告期财务报表是否发生了追溯调整 □ 是 √ 否 □ 不适用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对“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以及根据自身正常经营业务的性质和特点将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说明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注:“期初限售股数”中期初指的是2012年7月1日。 三、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业务回顾和展望 1、公司前三季度总体经营回顾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完善了利润分配政策及对外担保政策,创新商业模式,加快了区域深耕以及专业分工的步伐。公司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30,486.3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9.98%。 2、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及报告期内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发展战略和年度经营方针,以市场为导向,依托系统集成优势、完整的智能交通服务体系优势及领先的智能交通管理软件平台的优势,为客户提供整体的智能交通管理解决方案。经营计划执行情况如下: (1)继续加强经营管理,确保稳步快速健康发展 公司业务快速发展,承接项目的能力迅速提高,在快速发展过程中公司进一步规范并制定了相应的经营管理制度,严格落实责任,为公司平稳、快速发展打下坚实基础。在快速发展过程中公司合理配置现有资源并进一步加强人才培养和储备,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的操作流程,规范承接项目的责任管理,提升各经营部门的责任意识,巩固和增强公司现有市场的占有率,同时通过不断加大研发投入、加大营销队伍建设、加大品牌推广等措施开拓新的市场领域。 (2)完善《公司章程》,不断加强制度建设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完善了《公司章程》,明确细化了利润分配政策,加大了对投资者的现金回报力度,建立起与投资者利益共享的长效机制;随着公司业务规模及子公司数量的增加,公司的资金往来及投资等事项日益增多,公司及时完善了投资担保政策,规范了资金运作的流程,以防范各类风险。 (3)创新商业模式 公司充分运用“央地合作”的政策和市场优势,与地方政府高层密切交流,创新商业模式,打破了以往“零打碎敲”的小订单模式,获取业务的渠道更加优化、多元。公司将积极探索、积累BT项目建设模式的路径和经验,使其成为公司未来获取订单的主要模式,为地方政府提供最高性价比的优质服务,为行业的发展树立标杆和示范,进而保证公司的健康快速持续发展。 (4)区域深耕及专业分工战略更加明确 为保持公司在区域市场的领先地位,及时掌握区域市场新的、深层次的交通需求,公司设立了以山东易华录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为代表的区域公司,拟充分利用当地的信息、人才和政策资源等优势,实现区域化、本地化发展。同时,为节约成本、提高专业化水平以及扩大市场规模,公司成立了天津易华录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拟将公司的施工工程作业独立出来,减少采购、劳务输入等费用,以实现更加专业化的运作;随着工程公司的壮大和技术水平的提升,未来工程施工板块也将为成为公司重要的利润增长点。 3、未来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的重要风险因素 (1)公司BT业务模式的风险 易华录业务模式不断创新,预计未来以BT模式承接的项目较多,同时也将带来一定的经营风险。BT项目一般具有投资规模大、建设周期长、技术难度高、协调关系复杂以及公共性等特点,复杂的系统必然决定了BT项目自招标投标、建设等一系列过程中都具有一定的风险。同时由于BT模式没有未来的项目经营利益作为投资回报,完全靠政府财力作保证,因此,如果政府信用或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必然影响公司经营的资金安全和投资回报。 (2)公司管理面临的风险 随着业务领域的进一步细化,公司规模不断扩大,目前通过并购和投资新设等方式成立的子公司已达到7家,预计未来还将有新公司成立,加之易华录本部的众多事业部和职能服务部门,公司的管理水平面临着考验和风险,如何提升整体的管理水平,进一步科学化经营,推行目标管理,加强过程监控和绩效考核,有效加强信息沟通,是易华录经营管理面临的重要课题。 (3)人才和资金风险 伴随易华录的快速发展,公司对人才数量和质量的需求逐渐提高,在人员规模不断扩大的条件下,如何更好地培养人才以适应业务需要、如何留住核心人才以加强公司的竞争能力,是未来公司发展中面临的人才风险。由于BT项目前期需要垫付大量的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资金无法按时到位及回款的风险,同时公司业务规模迅速扩大,未来如何增强公司的融资能力、加快项目回款进度、做好资金管理等工作,将构成公司的资金风险。 4、报告期,公司的核心竞争能力、核心技术团队及关键技术人员等不存在重大变化。 四、重要事项 (一)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及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三)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其他重大事项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重大事项基本情况 2012年7月23日,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华录集团与河北省人民政府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公司已于2012年7月24日通过巨潮网及其他官方指定媒体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与河北省人民政府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协议中涉及公司的事项如下: (1)易华录与河北省公安厅合作,以BT模式投资建设“河北省道路动态科技防控工程”,到2013年,建设完善警务站和网络两个基础,完成省市县三级指挥调度、查缉布控、电子监控、交通安全态势分析和社会化服务五类系统建设,形成依托道路、科技支撑、立足常态、平战结合、动态监管的联打、联防、联控工作格局,提高公安机关打防管控综合能力,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 (2)易华录与河北省交通厅合作,以BT模式投资建设“河北省交通运输综合协调指挥与服务工程”,按照“率先建设交通强省、率先建设交通现代化,搞好和谐交通建设”的目标要求,到2013年底,构建“一个中心、一个平台、六大系统、五大功能”的交通运输信息化智能化管理服务体系,提高行业数据资源共享和协同应用能力,加快发展智能交通。 (3)易华录于上述项目确认后计划在河北省石家庄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设立易华录河北省研发运营总部和智能交通产业园,以智能交通为核心,成为河北省智能交通、数字城市的龙头企业,带动上下游产业链,打造高新技术产业园。 上述(1)、(2)两个建设项目,公司与河北省相关部门就具体建设内容进行了初步沟通协商,初步达成拟投资24亿元人民币进行项目建设的意向,其中与河北省公安厅的合作项目预计约为14亿元,与河北省交通厅的合作项目预计约为10亿元。 2、重大事项进展情况 (1)报告期内,河北省公安厅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报送河北省发改委。河北省交通厅就其项目已经成立了专项小组,推进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写工作。 (2)为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目前做了一些试验性系统测试,试验系统主要是为了满足客户的特殊需求,另外,也便于取得设备功能、性能方面的初步应用数据,为后面工程实施奠定基础。 (3)根据协议的初步约定,项目大约在2013年底前后完成。 3、重大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1)《战略合作协议》的签订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可使公司充分融入河北省智能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形成新的利润增长点,同时也有利于公司产业规模的进一步扩大, 有效提升行业竞争力,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2)按照项目预计建设进度及公司根据完工进度确认营业收入的原则,本协议的签订预计对公司2012 年度、2013 年度的业绩都将产生积极影响。 (3)协议涉及的项目建设期间需要投入的资金量较大,对于公司的资金压力较大,将影响公司的现金流状况。 4、重大事项风险提示 (1)协议的履行存在受不可抗力影响造成的风险。 (2)协议的合作双方是公司控股股东与河北省人民政府,且协议仅为合作框架性协议,尚未签订正式的项目合同,具体的合作条款以未来签署的具体合同为准; (3)协议中仅约定了与公司合作的项目,未明确具体的合作金额,公司以往公告中的合同金额均为预估数,与最终合同签订可能存在差异,尚存在不确定性,且存在由于项目内容调整导致协议中的项目部分或者全部无法执行的可能性。 (4)协议中与公司合作的项目采用BT模式投资建设,存在BT项目一般具有投资规模大、建设周期长、技术难度高、协调关系复杂以及公共性等特点,复杂的系统必然决定了BT项目自招标投标、建设等一系列过程中都具有一定的风险。同时BT项目由于前期需要垫付大量的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资金无法按时到位及回款的风险。 (5)协议的履行需要较长的期限,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国家法律法规的变化、协议双方情况的变化都将影响协议的履行,存在由于项目内容调整导致协议中的项目部分或者全部无法执行的可能性。 (6)协议涉及的项目建设期间需要投入的资金量较大,对于公司的资金压力较大,将影响公司的现金流状况。 (7)对于协议所涉及的项目,公司尚未与河北省公安厅、河北省交通厅签订正式合同,公司将与相关部门共同落实项目具体事项,从项目建议书、可行性论证开始,到立项、审批、设计、实施等。项目实施的内容、金额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所有事项将以具体签订的正式合同为准。上述项目也存在不能实施的风险。 (8)协议中所涉及的项目预计在2013 年底完成,存在因调整设计工作等的影响,工期变化的风险。 (五)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于2012年8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修订《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的相关政策条款,相关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1、利润分配政策的基本原则 (1)公司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回报,每年按当年实现的母公司报表可供分配利润规定比例向股东分配股利; (2)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3)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2、利润分配政策 (1)公司利润分配可以采用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2)公司实施现金分红时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公司该年度或半年度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现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②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 ③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④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事项发生。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事项指以下情形之一: ①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超过5,000 万元; ②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上述事项需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现金分红的比例: 在达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 (4)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公司在采用现金方式分配利润的同时可以派发股票股利。 3、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 (1)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由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会同总裁共同拟定后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董事会就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性进行充分讨论,形成专项决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因前述的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事项发生而不进行现金分红时,董事会就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原因、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在公司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 4、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变更 如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并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时,公司可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 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由董事会做出专题论述,详细论证调整理由,形成书面论证报告并经独立董事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审议利润分配政策变更事项时,公司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下列情况为前款所称的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的较大变化: (1)国家制定的法律法规及行业政策发生重大变化,非因公司自身原因导致公司经营亏损; (2)出现地震、台风、水灾、战争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因素,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导致公司经营亏损; (3)公司法定公积金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公司当年实现净利润仍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4)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连续二年均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20%; (5)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事项。 如股东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形的,公司在利润分配时,应当先从该股东应分配的现金红利中扣减其占用的资金。 此次修订《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的相关政策条款,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和原公司章程的规定,分红标准和比例明确清晰。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公司章程的修订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公司将为中小投资者提供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 (六)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实现扭亏为盈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八)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九)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按深交所相关备忘录规定应披露的报告期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一)发行公司债券情况 是否发行公司债券 □ 是 √ 否 董事长:韩建国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二年十月二十二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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