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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鹿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第三季度报告 2012-10-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 公司负责人钱文龙、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群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徐群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内资产、负责项目构成发生大幅变动的原因 ■ (2)报告期内成本、费用项目构成发生大幅变动的原因 ■ (3)报告期内现金流量变动原因 ■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现金分红政策于2012年9月8日经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修改为:公司采取现金、股票、现金和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可进行中期利润分配。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五。在确保百分之三十五现金股利分配的基础上,董事会可以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另行增加股票股利分配和公积金转增预案。 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11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过,该分配方案包含现金分红和资本公积转赠股本,现金分红分配方案如下:公司以2011年末总股本212,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共42,400,000元,剩余59,788,805.07元结转至下年度分配。上述事项已于2012年4月18日全部实施完毕,相关公告2012-005、2012-008、2012-012 登载于2012 年2月28日、3 月27 日、4月6 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江苏鹿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钱文龙 2012年10月24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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