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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盈鸿利收益证券投资基金2012第三季度报告 2012-10-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基金管理人: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 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五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2年10月24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2年7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宝盈鸿利收益证券投资基金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02年10月8日至2012年9月30日) ■ 注:按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的6个月内为建仓期。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的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中的相关约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以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投资公众为宗旨,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在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无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基金管理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对本基金的日常交易行为进行监控。经检查,在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关于公平交易的相关规定,在投资活动中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况良好,无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2年第三季度,对中国经济的悲观和怀疑再次占据了主导,首先不相信经济能在3季度见底,其次不相信会有进一步刺激政策推出,最后即使出台政策,也不相信政策能够起到效果,市场延续了二季度的跌势。和二季度不同的是,三季度基本是普跌的市场,几乎所有板块都出现了下跌,跌幅差别也不大。全季度上证指数下跌6.26%,沪深300指数下跌6.85%,中小板指数下跌4.76%,创业板指数下跌5.10%。 报告期内,本基金根据相对估值水平的变化,对组合进行了部分调整,适当增加了房地产、工程机械等调整幅度较大的行业配置,并少量买入部分估值合理、空间明确、增长确定的成长型品种,但总体仍呈现比较典型的收益型特征,对于估值仍偏高、调整不充分且看不到明确空间的行业配置比例较低。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净值增长率是-3.01%,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是-5.33%。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第四季度,我们认为短期内经济基本面已不是影响市场的主要因素,市场走势主要取决于市场参与者之间的博弈,整体走势将呈现区间震荡的特征。当前在市场情绪一片悲观的环境下,市场向上是大概率的博弈结果。对于中国的经济发展,我们依然坚持前期相对乐观的判断,对中国经济的长期增长潜力和成长空间依然充满信心,对于短期及中期经济下行也并不悲观。 最后,正如每次都强调的,虽然我们也对市场的中期走势进行分析研究,但并不会将其作为资产配置的主要依据,我们的主要精力仍会放在发掘有持续成长空间和较大业绩增长潜力的优质公司上面,并致力于以合理的估值水平买入这些公司的股票,以及在市场超跌时以更便宜的价格买入这些公司的股票。我们相信,虽然短期内绝大部分的股价都会随着市场的波动而波动,长期带给投资者收益的一定是上市公司不断增长的利润。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8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8.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所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未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5.8.2 本基金所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8.3 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 5.8.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8.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 5.8.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7 备查文件目录 7.1 备查文件目录 中国证监会批准宝盈鸿利收益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的文件。 《宝盈鸿利收益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宝盈鸿利收益证券投资基金基金托管协议》。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批准成立批件、营业执照和公司章程。 本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的各项公告。 7.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5层 基金托管人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8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F9 7.3 查阅方式 上述备查文件文本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在办公时间内基金持有人可免费查阅。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五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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