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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大华农动物保健品股份有限公司2012第三季度报告 2012-10-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 公司负责人温均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蒋荣金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蒋荣金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二、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以前报告期财务报表是否发生了追溯调整 □ 是 √ 否 □ 不适用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 公司对“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以及根据自身正常经营业务的性质和特点将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说明 ■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 三、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应收账款较年初增加86%,主要原因是政府招标销售的疫苗、药物一般都是年底才回款,因此公司的应收账款一般在三季度达到最高,到年底会有大幅度的降低。 2、预付账款余额较年初增加134%,主要是公司购买技术的预付款,以及预付的设备款、原料款。 3、应收利息增加91%,主要是公司的定期存款利息增加,定期存款利息每月计提,但银行是在定期存款到期才会把利息转给企业,由于定期存款未到期,因此应收利息增加较多。 4、无形资产余额较年初增加31%,主要是公司购买土地使用权增加1,100万,购买技术使用权增加500万所致。 5、预收账款余额减少88%,主要是预收的货物款,因销售实现转为收入所致。 6、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大幅增加了47.07%,主要原因是公司加强了应收账款管理,对业务员的货款回收率进行考核,报告期的客户回款率较去年同期有较大的提高,致使公司经营活动的现金流入增加。 (二)业务回顾和展望 1、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回顾 2012年前三季度,公司克服宏观经济增速回落和猪鸡养殖行情低迷的影响,主营业务保持良好发展,经营业绩、主要经营指标较去年同期稳步增长。1-9月份实现销售收入5.96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4.78%;利润总额13,569.97万元,同比增长22.61%;净利润11,636.3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1.38%。公司资产总额211,675.61万元,净资产200,914.52万元,资产负债率5.08 %。资产状况优良,盈利能力良好。 其中第三季度,公司紧紧抓住秋防和国内外禽流感疫情的机遇,提前做好原辅料采购、生产、销售、物流配送等各环节筹备工作,库存保持充足,支撑了秋防的市场需求;持续改进、创新生产工艺,提升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提高客户满意度,使公司主营业务保持良好增长势头;继续发挥二级公司一体化经营优势,加强新产品的销售与市场开拓,确保了公司经营业绩稳定增长。 2、报告期内经营计划执行情况 (1)市场拓展执行情况 前三季度,公司以市场销售为龙头,进一步加强市场管理,积极开拓薄弱区域市场;根据产品类型、市场需求和销售渠道进一步细分市场,优化产品布局;依托华南动物疫病检测中心,提供专业的技术服务和个性化服务;加强终端网络建设和物流配送服务,提高市场反应速度。 1-9月份,全国大部分区域市场销量稳定增加,部分区域市场销量翻番。其中,东北区销售收入比上年同期增长225%,西南区同比增长94%,出口贸易同比增长达到38%。产品分类上,兽用生物制品收入比去年同期增长18%,其中禽流感疫苗销售收入比上年同期增长21%;兽用药物制剂同比增长37%,其中中兽药增长达49%。 今年前三季度,公司与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胜利股份”)、佛山市正典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正典”)、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珠江水产研究所(以下简称“珠江水产”)等多家单位洽谈新项目合作事宜。4月与胜利股份签订了《合作意向书》,目前双方合作正处于商业谈判阶段;7月与佛山正典签订了《合作意向书》,就鸡球虫病疫苗及其动保系列产品与谭志坚等44名自然人开展合作,以填补公司球虫病疫苗的空白,优化公司产品结构;同月,与珠江水产、珠江水产研究所水产药物实验厂签署了《合作备忘录》,拟设立水产生物公司,将水产生物产业做大做强,打造中国鱼用疫苗第一品牌,当前,水产生物公司的设立工作正按照计划有序推进。这些新项目将成为公司未来经营规模扩大、业绩持续快速增长的重要储备。 (2)募投项目执行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按计划顺利推进。“家禽多联系列灭活疫苗产业化技术改造项目”已完成第二期工程,扩建了一条细胞疫苗生产线和仓库,满足了生产需要;“高致病性禽流感疫苗产业化技术改造项目”的第二期工程正在按计划建设,其中细胞悬浮培养生产线已完成改扩建,将进行GMP静态验收;“年生产8000吨中兽药产业化技术改造项目”第二期工程已完成土建和净化项目,正在进行设备招标工作;“动物保健品营销网络建设技术改造项目”由广东惠牧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惠牧公司”)实施,已初步摸索出“乡村兽医+GSP”与代理大宗畜牧兽医物资两种经营模式,目前正与相关的兽医站及国内外知名企业开展合作洽谈,预计第四季度将有合作实质进展;“猪蓝耳病活疫苗产业化技术改造项目”主体结构已封顶,预计10月完成全部土建工程;“动物疫苗工程研发中心技术改造项目”已完成前期规划、建筑工程图纸设计和建设申报手续。 超募项目“饲料添加剂、兽用药物制剂改扩建及新建项目” 已取得施工许可证,正开展土建施工,其中仓库、添加剂车间主体结构已封顶;“综合大楼建设项目”正在建设主体结构;“广州营销中心建设项目”已收楼,现正购置办公设备进行装修。 募投项目实施以来,公司对募集资金管理和工程建设管理水平大幅提升,项目按进度推进并按时披露,部分募投项目已经开始产生效益。 (3)技术研发进展情况 前三季度,公司科研实力进一步增强。取得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专利申请23项,获得实用新型专利“一种供仔猪或其它幼小动物灌服用药的药剂瓶”的专利授权;取得“盐酸头孢噻呋注射液”新兽药证书、雏番鸭细小病毒病活疫苗生产批文,公司水禽疫苗及化药产品的市场竞争力获得极大提升。 全资子公司肇庆大华农生物药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肇庆大华农”)与中国科学研究院哈尔滨兽医研究所签订了三个禽流感新产品的种毒、生产工艺技术转让协议并取得“禽流感二价灭活疫苗(H5N1 Re-6+H9N2 Re-2株)”生产资质,强化了公司作为禽流感疫苗专业生产厂家的行业地位,对禽流感的整体防控及提高公司国内市场占有率、扩大国际贸易具有重要意义。 前三季度,公司及子公司肇庆大华农均顺利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公司还获得“生产力促进(企业进步)奖”,被认定为“广东省中小企业创新产业化示范基地”;“禽流感动物模型、免疫机理及疫苗研制与推广应用”项目荣获“2011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 “新型动物专用抗生素肠溶微囊的研制及产业化技术研究” 项目获得了广东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核心技术攻关项目立项,项目经费共700万元。科研和自主创新已经成为公司发展核心驱动力。 (4)人力资源开发、储备情况 在新组织架构体系下,公司不断优化部门设置,加强团队建设,不断聘请拥有较强专业技术能力和管理能力的高层次人才和高级顾问;招聘应届、往届博士、硕士等高学历人才,充实公司技术、管理、生产、销售等各个领域,同时加强员工和干部专业技术和管理能力培训,提升员工的专业技能和干部的整体素质;启动了人力资源体系建设和股权激励机制的建设项目,完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和绩效考核方案,做好人员储备战略规划,为公司今后发展储备人才;开展企业文化建设工作,已基本形成大华农特有文化的定位、愿景和理念,企业文化的落地实施将为提高公司团队凝聚力发挥重要作用。 (5)公司治理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要求,持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各项制度及各部门规章已在所有重大方面得到了有效执行,防范和化解各类风险的能力不断提高,有效提升了管理水平和经营质量。 3、未来发展规划 公司未来将加快发展具有市场前景的优势产业,推动募投项目建成投产,尽早实现规模产值。继续完善动物保健品产品品种,增加水禽、水产、宠物等兽药品种,重点发展新型兽用生物制品、生物添加剂(氨基酸、酶制剂、微生态制剂)、中兽药等产品,并向原料药、蛋产品、佐剂、免疫设备等上下游继续延伸产业链。在新业务发展方面,将积极利用超募资金优势,加快国内外相关优势产业的兼并、收购和重组,并积极推进与山东胜利、佛山正典的资产收购与股权收购工作,把企业进一步做大做精做强。 公司将继续以“做动物保健专家、为人类健康服务”为使命,用心为客户提供优质产品和专家服务,全力构建动物安全体系,打造世界级生物科技企业。 四、重要事项 (一)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及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三)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其他重大事项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与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珠江水产研究所(以下简称“珠江水产研究所”)、珠江水产研究所水产药物实验厂(以下简称“水产药物实验厂”)开展合作,双方共同出资2,000万元设立水产生物公司,其中,公司以货币出资1,8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0%,药物实验厂以货币出资2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新公司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和研发:水产疫苗、水产技术服务、咨询(以工商最终登记为准)。 此事项已于2012年8月21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目前正在实施中。 (五)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 1、政策的制定情况: (1)修订《公司章程》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上市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指导意见,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相关章节进行了修订,修订的条款如下: “第一百七十一条 公司进行利润分配时,公司董事会应当先制定分配预案,并经独立董事认可后方能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应当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第一百七十二条: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采取现金、股票、现金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许可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实施利润分配,应当遵循以下规定:(一)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应牢固树立回报股东的意识;(二)公司当年盈利但公司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以及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三)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四)在当年盈利的条件下,且符合《公司法》和本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公司每年度至少分红一次,公司可根据实际盈利情况进行中期分红;(五)当公司当年可供分配利润为正数时,公司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已于2012年3月19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并于2012 年4月11日经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制定了《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2年-2014年)》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和广东证监局《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分红相关规定的通知》(广东证监〔2012〕91 号)的指示精神和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2年-2014年)》。相关条款如下:“1、公司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许可的其他方式;2、未来三年内,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制度的有关规定和条件下,公司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3、在符合分红条件情况下,公司未来三年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根据实际盈利情况进行中期分红; 4、如以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后,公司仍留有可供分配的利润且董事会认为以股票股利方式分配利润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时,公司可以采用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5、利润分配方案的制定及执行: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章程、盈利情况、现金流量状况、资金需求和股东回报规划,拟定公司的年度或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 《关于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2年-2014年)>的议案》已于2012年8月21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2、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公司201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67,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每10 股派人民币现金6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16,020万元。 上述权益分派方案经2012年4月11日召开的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12年4月27日实施完毕。 (六)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实现扭亏为盈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八)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九)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按深交所相关备忘录规定应披露的报告期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一)发行公司债券情况 是否发行公司债券 □ 是 √ 否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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