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10-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1929 证券简称:吉视传媒 公告编号:临 2012-023 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2年10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会议通知于2012年10月18日以送达、传真、电话通知等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11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11人。公司监事会6名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谭铁鹰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各项议题审议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2012年三季度报告》 《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三季度报告》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敬请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吉视传媒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暂定名)的议案》 公司拟以现金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名称暂定为吉视传媒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工商注册为准)。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注册资金一次全额缴付。 公司设立后,将开展工程项目投资、实业投资、创业投资、房地产投资;基金募集、基金管理、资产管理;直接投资、投资管理和咨询服务等业务(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的,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与全资子公司共同设立有限合伙企业的议案》 《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全资子公司共同设立有限合伙企业的公告》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敬请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副总经理辞职的议案》 《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副总经理辞职的议案》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敬请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十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1929 证券简称:吉视传媒 公告编号:临 2012-024 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2年10月23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2年10月18日,以送达、传真、电话通知等形式发出。会议应参加监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6人。监事金相龙先生因出差未能出席会议,委托监事田玉光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迟秀才先生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2012年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设立吉视传媒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暂定名)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与全资子公司共同设立有限合伙企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二年八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1929 证券简称:吉视传媒 公告编号:临 2012-025 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2年10月22日收到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杜春峄先生的辞职申请。杜春峄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杜春峄先生的辞呈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辞职后,杜春峄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公司对杜春峄先生在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十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1929 证券简称:吉视传媒 公告编号:临 2012-026 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与全资子公司共同设立有限合伙企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公司一届董事会十二次会议审议,并经公司2012年9月5日召开的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拟出资设立一家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亿元,本公司拟出资5.1亿元(首批注册资金为2亿元),占该公司注册资本的51%。由于原拟出资49%的股东发生变化,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未能组建。 经充分调研和论证,结合资本市场的实际情况,公司拟与全资子公司(吉视传媒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共同设立有限合伙企业,主要从事有关项目投资、股权投资。吉视传媒以现金出资,认缴的出资额为5.1亿元(首期出资2亿元,其余出资分期缴足),全资子公司以现金出资,认缴的出资额为1000万元(首期出资400万元,其余出资分期缴足)。全资子公司为普通合伙人,负责日常管理和合伙企业的投资;公司为有限合伙人,不参与合伙企业的日常管理。以上出资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十月二十三日 本版导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