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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12第三季度报告 2012-10-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马国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满英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陈蕴玉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二、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以前报告期财务报表是否发生了追溯调整 □ 是 √ 否 □ 不适用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 公司对“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以及根据自身正常经营业务的性质和特点将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说明 ■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 三、重要事项 (一)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 资产负债表项目 ■ 2、 利润表项目 ■ 3、 现金流量表项目 ■ (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根据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并经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超募资金33,283.712万元用于浙江聚龙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的股权收购及出资(现已更名为浙江卫星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卫星能源”),其中以13,700万元超募资金用于收购浙江卫星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剩余超募资金19,583.712万元及自有资金416.288万元用于股权转让完成后对该公司的出资。2012年2月23日完成浙江卫星能源有限公司股权变更相关的营业执照变更手续。2012年2月28日完成出资的营业执照变更手续。该公司所实施的年产45万吨丙烯项目目前正处于施工建设中,预计2013年底试生产。 公司于2012年3月23日与平湖市独山港管委会就公司在平湖市独山港区投资设立子公司建设年产32万吨丙烯酸及30万吨丙烯酸酯、年产60万吨丙烯项目等相关事宜签订了《投资协议书》。该《投资协议书》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2年9月6日完成全资子公司平湖石化有限责任公司的工商注册登记手续,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2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2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5、发行公司债券情况 是否发行公司债券 □ 是 √ 否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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