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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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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10-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221 证券简称:东华能源 公告编号:2012-040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于2012年10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十五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2年10月23日以书面、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监事。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葛春慧监事长主持,达到法定人数,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关于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报告内容详见2012年10月24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议案通过。

  特此公告。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2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002221 证券简称:东华能源 公告编号:2012-043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华能源”)第二届第二十八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2年10月12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形式通知各位董事。本次董事会于2012年10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会董事7人,实际到会7人。会议由董事长周一峰主持,达到法定人数,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符合相关法规,经审议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表决通过《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报告内容详见2012年10月24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二、《关于同意投资设立“宁波福基石化有限公司”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第二十二次次会议、2012年第次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宁波百地年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为主体,在宁波大榭开发区申请投资150万吨的丙烷脱氢制丙烯项目。为有利于理顺项目的管理体制和下游项目的配套投资建设,经董事会审议:同意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资设立“宁波福基石化有限公司”,承接“宁波百地年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前期在项目申请过程中的全部权利和义务;以该公司为主体投资132万吨/年丙烷脱氢制丙烯装置(66万吨/年×2),40万吨/年聚丙烯装置,以及异丙醇联产乙醇装置以及配套的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预计项目总投资不超过50亿元。

  上述项目实现了全产业链发展的合理框架,可有效抵御未来市场原材料供给、原材料价格、产品价格变动的风险因素,有利于公司丙烯和聚丙烯产能和优势的充分发挥,有利于公司产业链的进一步延伸,有利于内部管理体制的理顺,有利于公司未来业绩的稳定增长,项目投资风险可控。具体事项如下:

  1、公司名称:宁波福基石化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宁波大榭开发区。

  2. 注册资本:80,000万元(两年内分期到位)。

  3. 出资额及出资比例:东华能源出资80,000 万元(两年内分期到位),占注册资本100%。

  4、项目投资资金来源:资本金、项目贷款及后期增资等方式自筹解决。

  5. 经营范围:丙烯、聚丙烯的生产,以及副产高纯氢气、异丙醇、乙醇等产品,关联新品的研制开发,销售自产产品并提供相关售后服务。(实际经营范围以工登记为准)

  6、项目名称:132万吨/年丙烷脱氢制丙烯(66万吨/年×2)项目、40万吨/年聚丙烯项目及副产高纯氢气、异丙醇、乙醇等项目。

  7、授权公司董事长周一峰女士签署与公司设立、项目申请等有关的各类法律文件,并有权依据登记主管部门的要求对具体方案进行调整。

  董事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2012年10月25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三、《关于“张家港扬子江石化有限公司”新增40万吨/年聚丙烯项目的议案》

  鉴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张家港扬子江石化有限公司”的120万吨/年丙烷脱氢项目(第一期60万吨/年)已经开工建设,为充分发挥丙烯装置建设完成后的产能优势和提升产业链的竞争实力,适应市场发展的需要,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控股子公司“张家港扬子江石化有限公司”在张家港新增投资建设40万吨/年聚丙烯项目。授权“张家港扬子江石化有限公司”有权根据有关管理部门的要求及实际情况的变化调整项目审批申请和建设方案。

  “张家港扬子江石化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11月,现持有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100,000万元,首次出资额为30,000万元,东华能源持股比例56%,法定代表人周一峰。

  董事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2012年10月25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四、《关于对“宁波福基石化有限公司”授权的议案》

  为提高决策效率,加快项目推进速度,经董事会审议:同意授权全资子公司“宁波福基石化有限公司”有权决定以下事项:

  1、决定132万吨/年丙烷脱氢制丙烯(66万吨/年×2)项目、40万吨/年聚丙烯项目及副产高纯氢气、异丙醇、乙醇等项目(以下统称:“丙烷资源综合加工利用项目”)的申请、立项和建设审批等有关事项;并根据有关管理部门的要求及实际情况的变化调整项目审批申请、建设方案等。

  2、决定丙烷资源综合加工利用项目的具体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建设、融资方案等有关事项。

  3、丙烷资源综合加工利用项目的组织实施,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工程的设计、安装、采购、承包和项目融资等有关事项的合同商谈、签署和实施。

  “宁波福基石化有限公司”在上述授权范围内所决定事项,应按照公司信息披露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报备程序。

  董事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2012年10月25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五、《关于对“张家港扬子江石化有限公司”授权的议案》

  为提高决策效率,加快项目推进速度,经董事会审议:同意授权控股子公司“张家港扬子江石化有限公司”有权决定以下事项:

  1、决定120万吨/年丙烷脱氢制丙烯(60万吨/年×2)、40万吨/年聚丙烯等项目的申请和建设审批等有关事项;并根据有关管理部门的要求及实际情况的变化调整项目审批申请、建设方案等。

  2、决定上述项目的具体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建设、融资方案等有关事项。

  3、项目的组织实施,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工程的设计、安装、采购、承包和项目融资等有关事项的合同商谈、签署和实施。

  董事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2012年10月25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六、《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董事会全权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第二届第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授权董事会在决议范围内全权处理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事宜,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有效期截至日为2012年11月17日。

  因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审核周期较长,为保证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的顺利进行,经董事会审议:提请股东大会延长董事会全权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授权的有效期限,将授权有效期延长至2012年2月17日,授权内容不变。

  董事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七、《关于提请召开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提请召开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内容详见2012年10月25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特此公告。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002221 证券简称:东华能源 公告编号:2012-044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公司股票将于2012年10月25日(星期四)开市起复牌。

  一、宁波丙烷资源综合加工利用项目

  经公司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12年第次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宁波百地年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为主体,在宁波大榭开发区申请投资150万吨的丙烷脱氢制丙烯项目。为有利于理顺项目的管理体制和下游项目的配套投资建设,第二届第二十八次董事会审议同意: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资设立“宁波福基石化有限公司”,承接“宁波百地年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前期在项目申请过程中的全部权利和义务。具体事项如下:

  1、投资项目概况

  以宁波福基石化有限公司为主体申请投资132万吨/年丙烷脱氢制丙烯装置(分两期建设,66万吨/年×2),40万吨/年聚丙烯装置,以及下游配套项目等,项目总投资预计不超过50亿元。项目计划分两期建设,第一期规划建设一套66万吨/年丙烷脱氢装置,一套40万吨/年聚丙烯装置,并根据项目需要配套异丙醇等下游项目。预计一期项目建设期为1.5年。

  (1)投资概算

  一期项目(主要包括:66万吨/年丙烷脱氢和40万吨/年聚丙烯联产装置)总投资约30亿元。公司资本金投资8亿元,在两年内分期到位,首期到位1.6亿元,其余资金通过后续项目融资、增资等方式解决。

  (2)项目投资构成

  66万吨/年丙烷脱氢制丙烯项目,预计总投资约20亿元,其中:固定资产及建设投资约15亿元,无形资产投资约2亿元,其它投资约3亿。

  40万吨/年聚丙烯项目,预计总投资约10亿元,其中:固定资产及建设投资约7亿元,无形资产投资约2亿元,其它投资约1亿。

  (3)实施方式

  项目以宁波福基石化有限公司为主体,计划分两期建设,第一期规划建设一套66万吨/年丙烷脱氢装置,一套40万吨/年聚丙烯装置,两套装置保持同步设计、建设和投产。根据项目需要,配套异丙醇等下游项目。

  该项目的丙烷脱氢装置所采用技术工艺、设备选型等与张家港项目基本一致,项目的前期设计、设备选型等工作周期将有效缩短,为此,预计该一期项目建设期为1.5年,在项目建成后,正常的达产周期为3-6个月。

  根据市场状况,公司预计在一期项目建设完成后,启动二期66万吨/年丙烷脱氢以及其他下游项目的实施计划。

  (4)项目建设地址

  本项目建设地址为宁波大榭开发区内,项目选址距离宁波百地年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约2公里,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约700亩左右。

  (5)项目产品

  本项目主产品为丙烯、聚丙烯,副产品为氢气、蒸汽等。一期项目达产后,预计将形成年产66万吨丙烯、40万吨聚丙烯的生产能力。

  (6)生产工艺

  66万吨/年丙烷脱氢项目计划采用美国UOP公司的Oleflex丙烷脱氢工艺。该工艺是目前世界上丙烷脱氢生产丙烯的主流工艺,技术先进可靠。

  40万吨/年聚丙烯项目拟采用气相本体法聚丙烯生产工艺,具体技术合作商正在商谈之中。

  (7)项目的财务评价

  该一期项目全部达产后,根据目前的可行性预测,66万吨/年丙烷脱氢项目的所得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达27%;40万吨/年聚丙烯项目的所得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达20%。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性。

  2、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投资公司名称:宁波福基石化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大榭开发区

  (3)注册资本:80,000万元(两年内分期到位)

  (4)出资方式:以现金方式出资

  (5)项目投资资金来源:资本金、项目贷款及后期增资等方式自筹解决

  (6)出资额及出资比例:东华能源出资比例为100%

  (7)经营范围:丙烯、聚丙烯的生产,以及副产高纯氢气、异丙醇、乙醇等产品,关联新品的研制开发,销售自产产品并提供相关售后服务。(实际经营范围以工登记为准)

  (8)项目名称:丙烷资源综合加工利用项目,包括:132万吨/年丙烷脱氢制丙烯装置(分两期实施,66万吨/年×2),40万吨/年聚丙烯装置,以及其他下游项目和配套辅助设施

  3、对外投资的背景

  (1)丙烯是一种重要石油化工基本原料,主要用于生产聚丙烯、丙烯腈、环氧丙烷等。本世纪以来,由于丙烯下游产品开发迅速,国内丙烯及聚丙烯的生产能力和产量一直不能满足国内市场需求,每年需要大量进口丙烯及其衍生产品。2010年,我国生产丙烯1,324.1万吨,其中,中国石化拥有丙烯(含合资企业)产能870万吨/年,中国石油拥有丙烯产能395万吨/年,而国内同期丙烯当量消费为2,150万吨,需求缺口较大。

  国内丙烯需求短缺的主要原因在于,一是我国国内资源短缺,丙烯市场产能增长落后于下游产业的需求增长。其根源在于我国丙烯生产传统工艺的限制。目前,丙烯主要来自于石脑油裂解制乙烯(作为其联产品)和石油催化裂化,产出率非常有限。二是我国丙烯的生产被大型石化企业高度垄断。而企业内部与丙烯配套的下游产品基本上可以消耗掉丙烯的产能,因此其对外供应的丙烯远远不能满足我国其他下游企业的需求。以丙烷等轻质原料制取丙烯的项目如果能够在国内建设,将有助于缓解我国丙烯供不应求的现状。

  为此,我国在产业政策上扶持丙烯产能的扩张。根据《石油和化学工业“十二五”发展指南》,到“十二五”期末,我国丙烯生产将达到2,200万吨,自给率将达到75%。预计今后几年,随着我国石油化工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制造丙烯的成本不断降低,丙烯制造工业未来有着较大的扩产空间。

  (2)聚丙烯是一种性能优良的热塑性树脂,具有密度小、无毒、易加工、抗冲击、抗绕曲以及电绝缘性好等优点,广泛应用于汽车工业、家用电器、电子、包装以及建材家具等各领域。国内丙烯及聚丙烯的生产能力和产量一直不能满足国内市场需求,处于供不应求状况,出口数量较少,每年需要大量进口丙烯及衍生产品,聚丙烯的自给率为70%左右。

  消费需求的持续增长是聚丙烯扩张的基础,聚丙烯在我国主要用来编织制品、纤维制品、BOPP、CPP薄膜、注塑和管材,这些产品被广泛应用于汽车工业、家用电器、电子、包装、建材等与民生息息相关的领域,消费能力的增长与聚丙烯的整体需求状况直接相关。随着我国经济实力的不断提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持续增加,消费能力的持续增长将成为聚丙烯销量扩张的坚实基础。

  技术进步的聚丙烯扩张的基础,随着聚丙烯生产技术的不断升级,新型高端聚丙烯产品在流动性、耐高温、透明度、强度及抗冲击力等方面的性能不断增强,使得聚丙烯的应用范围不断扩展,技术含量越来越高,

  替代进口是聚丙烯扩张的新动力。目前我国的高附加值聚丙烯产品存在结构性供给不足的问题,需要大量进口。随着国外先进聚丙烯生产工艺的引进,我国国产聚丙烯生产水平将不断提高,产品将能适应市场不断变化的需求,逐渐替代进口产品,实现整体产能的扩张。

  (3)公司独资设立“宁波福基石化有限公司”作为丙烷资源综合加工利用项目投资主体意义:

  一是理顺内部管理体制,有利于项目的投资管理,形成以丙烯、聚丙烯为主体的一体化生产装置,有利于建成投产后的生产管理。

  二是实现全产业链发展的目标,通过一体化投资,节约成本,充分发挥丙烯、聚丙烯的产能联动优势,有利于丙烯装置的产能调节与平衡,可以有效抵御未来市场原材料供给、原材料价格、产品价格变动的风险因素,提升产品的整体市场竞争力。

  三是通过合作引进最新的聚丙烯技术,生产高端聚丙烯产品,以汽车装饰、新型管材、高端医疗用品等为目标市场,为项目的开展和未来的市场竞争优势,提供了坚实的技术保障。

  四是通过丙烯、聚丙烯一体化投资,可以为下游项目的配套投资,有效推进产业链进一步延伸,提供良好的平台基础,有利于提升项目的总体投资效益。

  五是可以充分利用“宁波百地年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的LPG原料仓储能力和第一港优势,充裕的码头进出口能力,保证项目的原料保供和产品物流。

  二、张家港40万吨/年聚丙烯项目

  第二届第二十八次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张家港扬子江石化有限公司在张家港新增投资建设40万吨/年聚丙烯项目。具体事项如下:

  1、投资项目概况

  以张家港扬子江石化有限公司为主体投资建设40万吨/年聚丙烯项目,项目建设投资预计不超过10亿。

  (1)投资概算

  40万吨/年聚丙烯装置的建设投资约10亿元,新增项目的建设资金由张家港扬子江石化有限公司通过后续项目融资等方式解决。

  (2)投资构成

  40万吨/年聚丙烯项目,预计总投资约10亿元,其中:固定资产及建设投资约7亿元,无形资产投资约2亿元,其它投资约1亿。

  (3)实施方式

  项目以张家港扬子江石化有限公司为主体,计划与第一期60万/年的丙烯项目保持基本同步,在2014年初完成项目建设,实现与丙烯项目的联产。项目正常的达产期为3-6个月。

  (4)项目建设地址

  本项目建设地址为张家港保税区内,项目选址与正在建设的丙烯项目毗连,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约300亩左右。

  (5)项目产品

  本项目主产品为聚丙烯、副产蒸汽等。一期项目达产后,预计将形成年产40万吨聚丙烯的生产能力。

  (6)生产工艺

  40万吨/年聚丙烯装置拟采用气相本体法聚丙烯生产工艺,具体技术合作商正在商谈之中。

  (7)项目的财务评价

  该项目全部达产后,根据目前的可行性预测,所得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达20%。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性。

  2、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投资公司名称:张家港扬子江石化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40万吨/年聚丙烯项目

  (3)张家港扬子江石化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11月,现持有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100,000万元,首次出资额为30,000万元,由江苏飞翔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华昌(集团)有限公司和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三家单位共同出资设立。其中:东华能源持股比例56%,江苏飞翔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和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各占出资额的22%。法定代表人周一峰,经营范围为:从事丙烯项目的投资。

  3、对外投资的背景

  自张家港扬子江石化有限公司公司成立以来,一直在进行石化产品市场的调查、分析,同时评估筛选市场容量大、发展空间大、投资回报率较高的石化项目作为公司的投资方向。公司计划新增40万吨/年的聚丙烯项目,主要考虑是:

  (1)新增项目的投资,可以有效发挥丙烯、聚丙烯产能联动优势的发挥,保证丙烯装置的产能调节与平衡。

  (2)新增项目计划选址与正在建设的丙烯项目毗连,通过一体化投资,可以最大限度的发挥公用工程的效能,节约投资、降低综合运营成本。

  (3)从目前正在建设的丙烯项目实施情况看,通过有效的成本和工程管理,可以很好的控制、降低项目实际总投资;在本次公司定向增发完成后,扬子江的10亿资本金将全部到位,结合目前的项目融资进展,预计能够通过自筹方式解决新增项目的投资需求,从而可以保证项目的投资建设进度与丙烯项目基本同步。

  (4)新增项目计划采用国际先进的聚丙烯生产工艺和技术,以新型材料等高端市场为目标,市场前景良好。

  张家港和宁波两地的聚丙烯项目,在技术上,拟采用两套不同的工艺,在牌号选择上,将针对不同的细分市场,形成优势互补的格局,提升公司在未来聚丙烯市场上的占有率和综合竞争能力。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投资目的和影响

  (1)上述项目投资建成后,公司将从目前的物流服务型企业,转型升级为环保型基础石化产品的运营商,公司的整体规模、业务结构、市场竞争和盈利能力等,均将实现质的变化。公司所拥有的丙烯和聚丙烯生产能力将跃居国内领先的行列,成为长三角、乃至全国规模优势明显的丙烯、聚丙烯生产商,为区域经济的发展产生积极贡献,实现公司整体战略升级转型的目标。

  (2)上述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市场发展前景广阔,经济效益良好。公司本次计划投资的丙烯、聚丙烯及下游项目,一是与国际一流的技术供应商合作,采用国际领先的技术、工艺,与同类项目比较,具备技术先进、节能环保的优势;二是丙烯与聚丙烯一体化投资,可以有效的控制投资成本,提高运营效率,综合成本优势明显。为此,项目实施可为本公司的战略转型和产业链延伸搭建良好的产业发展平台,为公司的产业升级和持续盈利能力的增强奠定基础。

  (3)上述项目有利于公司资产综合优势的充分发挥,公司将从源头整合丙烷、丁烷的国际采购、物流、仓储和第一港优势,掌握国际资源,在保证丙烷原料的稳定供应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国际贸易和国内销售的市场竞争力;以丙烷到丙烯、聚丙烯及下游产业等基础石化产品为核心,形成比较完善的丙烷和丁烷综合利用产业链,全面提升公司的业务规模和综合效益。

  (二)风险因素

  (1)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项目所需原材料丙烷为石油的衍生产品,其价格变化趋势与石油价格变动关系较大,其价格因受国际政治、经济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因此原材料价格波动,将直接影响到原材料采购成本及经济效益。因此,公司将采取与生产商直接签订长期合约、搭建国际物流平台、积极扩展国际贸易、综合运用国际市场工具等方式,建立稳定的LPG供应渠道,形成具有竞争力的定价模式,充分发挥本公司第一港优势、合理的库容结构和布局,在保障项目原料供应的基础上,控制原材料的价格波动风险,为项目的运营提供保障。

  (2)技术风险。项目均采用了国际最先进的技术与设备,例如:UOP的脱氢技术与工艺等,不仅项目投资大,而且涉及工艺、设备复杂程度高,技术含量高,对技术全面掌握及熟练掌握需要一个过程。聚丙烯项目的技术与工艺选型尚未最终确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公司目前正在与聚丙烯的技术供应商就技术合作进行商谈,具体技术协议尚未正式签署,存在根据项目要求调整变化的可能性。

  (3)市场风险。从目前情况看,该项目产品丙烯、聚丙烯市场需求大、前景好;但从产品性质看,对下游产业发展有一定依赖性(为下游产业提供原料),对市场的开拓、客户网络的建立、健全需要一个过程。同时,由于该项目投资建设周期较长,该产品又属于大宗化工原材料,受整体经济景气度和国家行业政策影响较大,如果未来行业政策及市场需求出现较大变化,存在项目无法按照预期建设完工、达产的不确定性。

  本次公司计划在张家港、宁波两地投资的一期项目,包括了两套60万吨级丙烯和两套40万吨级聚丙烯装置,项目达产后,将释放出120万吨/年丙烯和80万吨/年聚丙烯的生产能力,会对华东区域市场产生较大影响,因此,该项目产品的销售前景存在不确定性。

  (4)财务风险。本次项目的总投资较大,建设周期长,如果项目投资建设期延长或未来市场出现波动,导致未能实现预期的投资回报,将对本公司的财务和融资产生一定的成本压力。对本次项目投资成本和效益预计等,均基于当前市场原材料成本、产品价格和税收政策基础上进行的测算,未来实际投资额和收益情况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宁波项目的前期资本金投资由公司自筹资金先行解决,后续资金计划通过长期债、项目贷款、股权融资等方式予以解决,为此,在短期内会增加公司的财务负担。公司能否通过上述方式筹集资金存在不确定性。

  (5)项目审批等事项的不确定性。本次 “宁波福基石化有限公司”计划投资的132万吨/年丙烷脱氢制丙烯装置(分两期,66万吨/年×2)、40万吨/年聚丙烯装置,以及异丙醇联产乙醇装置等项目,和“张家港扬子江石化有限公司”新增40万吨/年聚丙烯项目,尚未获得当地主管部门的备案立项等有关手续。项目所需要土地等事项,已经与当地政府达成意向一致,但有关转让手续尚未办理完成。为此,上述项目备案、审批过程中,存在项目规模、建设方案调整等不确定性因素。

  四、其他事项

  (1)为提高决策效率,加快项目推进速度,董事会同意对“宁波福基石化有限公司”和“张家港扬子江石化有限公司”进行授权,授权其决定与本次项目有关的审批、建设、投资和实施等事项,该项授权已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本次项目投资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项目投资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亦不存在关联交易。

  (4)本公司将按照规定及时公告项目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002221 证券简称:东华能源 公告编号:2012-045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提请召开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已刊登于2012年10月25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将本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2年11月9日(星期五)下午:13:00—16: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11月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11月8日15:00至2012年11月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12年11月2日(星期五)

  3、现场会议地点:公司南京管理部会议室(南京市仙林大道徐庄软件园紫气路1号)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其中,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重复投票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为准。

  二、本次股东大会出席对象

  1、2012年11月2日(星期五)下午 15:00 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三、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1、《关于同意投资设立“宁波福基石化有限公司”的议案》

  2、《关于“张家港扬子江石化有限公司”新增40万吨/年聚丙烯项目的议案》

  3、《关于对“宁波福基石化有限公司”授权的议案》

  4、《关于对“张家港扬子江石化有限公司”授权的议案》

  5、《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董事会全权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2012年10月24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凭单位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权证明及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 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南京市仙林大道徐庄软件园紫气路1号,邮编: 210042

  信函登记名称:东华能源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3、登记时间:2012年11月8日9:00-16:30。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2年11月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2221 投票简称:东华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①买卖方向为买入。

  ② 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申报价格:100.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一,以此类推;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一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1.00元代表对议案的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1.01元代表议案一中的子议案1.1,1.02元代表议案一中的子议案1.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表:

  ■

  ③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

  ④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⑤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2、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后,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次日方可使用,次日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11月8日15:00至11月9日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投票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在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六、其他注意事项

  (1)会务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许向红、陈圆圆。

  联系电话:025-86819806 0512-58322508 传真0512-58728098

  通讯地址:南京市仙林大道徐庄软件园紫气路1号,邮编: 210042

  (2)参加现场会议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10月24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致: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1、《关于同意投资设立“宁波福基石化有限公司”的议案》

  赞成□、 反对□、 弃权□

  2、《关于“张家港扬子江石化有限公司”新增40万吨/年聚丙烯项目的议案》

  赞成□、 反对□、 弃权□

  3、《关于对“宁波福基石化有限公司”授权的议案》

  赞成□、 反对□、 弃权□

  4、《关于对“张家港扬子江石化有限公司”授权的议案》

  赞成□、 反对□、 弃权□

  5、《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董事会全权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赞成□、 反对□、 弃权□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件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2012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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