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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10-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911 证券简称:南宁糖业 公告编号:2012-47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发出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会议通知已于2012年10月12日通过书面送达、传真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 2、召开会议的时间:2012年10月24日 会议召开的地点:公司总部会议室 会议召开的方式:现场召开 3、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8人(其中:委托出席的董事1人)。董事陈思益先生因公出差请假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并授权委托董事龚育恩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肖凌先生 5、列席人员:监事会成员5名,公司高管候选人2名。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1)同意提名丁润声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至本届董事会期满(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同意提名黄正斌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至本届董事会期满(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采用累积投票制)。 3、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1)同意聘任丁润声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至本届董事会期满(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同意聘任潘汉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至本届董事会期满(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同意聘任李宝会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至本届董事会期满(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广西侨旺纸模制品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议案》。 同意对控股子公司广西侨旺纸模制品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投资人民币4,000万元(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广西侨旺纸模制品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暨对外投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2/2013榨季工作安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在2012/2013榨季期间有充足的流动资金,同意公司向工商银行等15家银行申请合计人民币70亿元的授信额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了《关于改聘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的议案》。 拟改聘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审计费用拟按60万元支付(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改聘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了《关于改聘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拟改聘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拟按25万元支付(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改聘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南宁天然纸业有限公司拟整体对外租赁的议案》。 同意子公司南宁天然纸业有限公司整体对外租赁。具体对外租赁方案授权南宁天然纸业有限公司董事会经过详细市场调研后制订并实施。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定于2012年11月14日(星期三)上午9:00在公司总部二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 (2)关于改聘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的议案; (3)关于改聘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十月二十四日
附件: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候选人及新聘高管简历 1、丁润声:男,1964年出生,研究生,工程师,中共党员。1986年7月毕业于广西大学机制工艺及设备专业,获工学学士学位;2001年7月中央党校函授学院在职研究生班经济管理专业毕业;1986年至2001年在南宁市自行车总厂工作,历任科长、副厂长、厂长等职务;2001年2月至2012年9月在公司控股股东南宁振宁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振宁公司”)工作,其中2001年2月至2003年11月任振宁公司副总经理兼南宁市自行车总厂厂长(2002年9月起兼任振宁公司党委委员),2003年11月至2007年1月任振宁公司副总经理兼党委委员,2007年1月至2012年9月任振宁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党委委员;2008年11月至2011年11月曾兼任本公司董事。 丁润声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2、黄正斌:男,1957年出生,本科学历,馆员、助理研究员,中共党员。1982年2月毕业于贵州省农学院;自1997年6月起在公司控股股东振宁公司工作,历任业务主办、秘书、董事会秘书、法律事务所副主任等职务,2011年3月起至今任振宁公司董事会秘书兼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 黄正斌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3、潘汉:男,1961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农艺师,中共党员。1982年7月毕业于广西农学院农学系甘蔗专业;1985年1月至1999年12月在南宁市糖业办公室工作,历任副主任、主任等职务;1999年12月至2005年5月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05年5月至2010年3月任公司控股子公司南宁天然纸业有限公司总经理;2010年3月至2012年9月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2012年5月起至今兼任南宁天然纸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南宁侨虹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潘汉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4、李宝会:男,1970年出生,农业推广硕士,农艺师,民革党员。1990年7月毕业于广西农学院农学系甘蔗专业;1990年8月至1992年9月在武鸣县东江糖厂工作;1992年9月至1994年12月在武鸣县糖业办公室工作;1994年12月至1995年9月在南宁市糖业联合供销公司工作;1995年9月至2005年5月在南宁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市糖业办公室工作,历任副主任、主任等职务;2005年5月至2011年4月在南宁市经济委员会市糖业办公室工作,历任副主任、主任等职务;2011年4月至2012年9月任南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糖业发展科科长。 李宝会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改聘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的议案》以及《关于改聘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上述事宜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对《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本次董事会增补董事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合法,不存在《公司法》第147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证券市场禁入者或者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亦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本次增补董事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将《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对《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的独立意见:本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所聘人员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和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第147条中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证券市场禁入者或者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亦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董事会本次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事项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聘任丁润声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潘汉先生、李宝会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3、对《关于改聘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鉴于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的原上海东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广西分所被整体并入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实际情况,公司拟改聘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的决定合理且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前,已取得我们的事前认可。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审计业务的执业资格,曾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具备充分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1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公司改聘201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不会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保持公司年报审计工作的稳定性、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同意改聘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并同意公司董事会将上述事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对《关于改聘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鉴于为公司提供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原上海东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广西分所被整体并入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实际情况,公司拟改聘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决定合理且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前,已取得我们的事前认可。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审计业务的执业资格,具备充分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公司改聘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不会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保持公司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稳定性、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同意改聘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公司董事会将上述事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黄友清、林仁聪、张志浩、梁戈夫 2012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000911 简称:南宁糖业 公告编号:2012-49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 广西侨旺纸模制品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暨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宁糖业”或“公司”)2011年曾计划非公开发行股票,其中一个募集资金项目是对控股子公司广西侨旺纸模制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侨旺公司”)增资7,340.11万元建设“年产3亿只甘蔗渣浆环保模塑制品技改项目”(简称“新项目”)(详见2011年3月2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子公司增资暨对外投资公告》)。公司虽未能如期达成上述再融资计划,但为扩大侨旺公司的规模效应、提高其承接高附加值项目的生产能力,公司拟用自有资金对侨旺公司增资建设上述新项目。 根据新项目原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分三期建设,每期各建一条生产线,其中项目的第一期建设还包括生产车间及厂房等固定资产的建设和投入。第一期建设投资金额约为6,000万元,占总投资金额的比重最大。本公司对市场现状进行审慎研究后,决定本次仅对侨旺公司增资4,000万元建设一条生产线(即仅完成原项目可研的第一期建设),新项目所需其余资金由侨旺公司自行解决。侨旺公司的其他两方股东南宁美纳纸业有限公司、张敏(自然人股东)均同意由南宁糖业单方增资。 本次南宁糖业对侨旺公司的增资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投票结果通过。根据《公司章程》,本次对外投资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经过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出资方式 南宁糖业使用自有资金、以现金方式单方面对侨旺公司增资人民币4,000万元。 (2) 标的公司的基本情况 侨旺公司成立于2002年12月,经营范围是研制、生产、销售以蔗渣浆为主的一次性纸模制品;法定代表人:潘志宏;住所:南宁市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长凯路19号;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700万元,其中:南宁糖业出资人民币900元,占52.94%,南宁美纳纸业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571万元,占33.59%,张敏出资人民币229万元,占13.47%。 最近一年又一期,侨旺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 侨旺公司目前年产量为2,000吨纸模餐具。预计新项目投产后,其纸模餐具年产量可达6,500吨(项目新增4,500吨),并可年新增销售收入2,505万元,年新增利润总额190万元,年新增净利润142.5万元。 三、对外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各方股东同意由南宁糖业对侨旺公司单方增资4,000万元,并且其他两方股东同意放弃本次对侨旺公司增资优先认购的权利。 2、各方股东同意根据经过评估后的侨旺公司净资产值3,135.19万元(中通桂评报字【2012】028号《广西侨旺纸模制品有限责任公司拟增资扩股涉及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相应调整增资完成后的各股东的出资比例:南宁糖业向侨旺公司增资4,000万元,其中2,168.93万元计入注册资本,1,831.07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增资完成后侨旺公司注册资本总额为3,868.93万元,各方出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 3、在南宁糖业增资资金到达侨旺公司银行帐户并完成验资前,如侨旺公司实施利润分配,则本次增资对应的净资产值以3,135.19万元扣减实际分配利润后的金额确定,并据此相应调整本次增资后的各方出资比例。 4、侨旺公司在相关期间的损益由各方股东按出资比例享有。 5、因本次增资行为产生的税费由各方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协商分担和缴纳。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为了进一步扩展循环经济的广度和深度、延长并完善产业链、增强综合盈利能力,决定对侨旺公司进行增资,以扩大其规模效应、提高其承接高附加值项目的生产能力。 本次投资项目完成后,侨旺公司生产能力将达到原有产能的3倍以上,生产规模的迅速扩张,可能使侨旺公司在短期内面临产能过剩及市场压力等风险。 本次增资完成后,侨旺公司的生产规模扩大了,产品结构更为丰富及优化,不但进一步延伸了公司的产业链,也进一步提高了公司的综合利用能力及整体盈利能力。同时,由于南宁糖业对侨旺公司的控股地位进一步加强,亦增加了公司对外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广西侨旺纸模制品有限责任公司增资协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中通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中通桂评报字【2012】028号《广西侨旺纸模制品有限责任公司拟增资扩股涉及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000911 简称:南宁糖业 公告编号:2012-50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改聘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及 201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上海东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公司201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审计费用拟按60万元支付。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1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上海东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拟支付的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5万元。 近日,公司收到原上海东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广西分所(简称“广西分所”)来函,广西分所已整体并入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司自上市以来,一直由广西分所提供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服务。广西分所对本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的相关工作也已展开数月。为保持公司各项审计工作的稳定性、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公司拟改聘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及201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分别拟按60万元及25万元支付。 二、董事会的审议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2012年10月2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改聘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的议案》及《关于改聘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上述两个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三、独立董事的事前同意和独立意见 公司在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前,已就改聘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及201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取得了全体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对改聘事宜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对《关于改聘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鉴于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的原上海东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广西分所被整体并入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实际情况,公司拟改聘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的决定合理且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前,已取得我们的事前认可。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审计业务的执业资格,曾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具备充分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1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公司改聘201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不会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保持公司年报审计工作的稳定性、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同意改聘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并同意公司董事会将上述事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对《关于改聘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鉴于为公司提供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原上海东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广西分所被整体并入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实际情况,公司拟改聘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决定合理且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前,已取得我们的事前认可。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审计业务的执业资格,具备充分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公司改聘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不会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保持公司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稳定性、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同意改聘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公司董事会将上述事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 公司本次拟改聘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及201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之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000911 证券简称:南宁糖业 公告编号:2012-51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临时股东大会,是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2年 11月14日(星期三)上午9:00。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 6、出席对象: (1)截止2012年11月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本公司董事候选人。 7、会议地点:广西南宁市亭洪路48号,公司总部二楼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一: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 议案二:关于改聘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的议案; 议案三:关于改聘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议案披露情况:议案一内容及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议案二及议案三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改聘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出席会议;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2、登记时间:2012年11月12日上午:8:30 - 11:30 下午:14:30 - 17:3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4、拟参加会议的股东可在登记时间内到本公司证券部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外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件应注明“拟参加股东大会”的字样。 四、其他事项 1、会议费用:凡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2、联系方式:广西南宁市亭洪路48号,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黄女士、雷女士 邮政编码:530031 联系电话:0771-4914317 传真:0771-4910755 特此公告。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0月24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本人(本单位)出席2012年11月14日召开的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上按照以下投票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 (请在表决意见的“同意”、“反对”、“弃权”项下,用“√”标明表决意见。)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 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本授权委托书的复印件及重新打印件均有效)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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