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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第三季度报告 2012-10-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本季度报告正文及其摘要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应到会董事9名,实际到会董事9名。 1.3 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 公司负责人:董事长张文东、总裁欧阳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财务总监钟健如;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袁雯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1.1报告期内,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度变动原因分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1)货币资金较上年度末减少88.99%,主要原因是公司发放委托贷款、预付货款增加,以及广东明珠珍珠红酒业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后,其资产负债表不再纳入合并范围所致; (2)应收票据较上年度末增加121.32%,主要原因是按照合同约定收到客户以商业汇票方式支付的货款增加所致; (3)预付款项较上年度末增加185.84%,主要原因是公司按照合同约定预付贸易货款及子公司购置物业款增加所致; (4)其他应收款较上年度末减少30.17%,主要是按约定收回已出售的原子公司往来欠款所致; (5)存货较上年度末减少81.30%,主要原因是子公司广东明珠珍珠红酒业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后,其资产负债表不纳入合并范围所致; (6)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较上年度期末增加71.43%,主要原因是根据合同约定由长期应收款转入所致; (7)发放委托贷款及垫款较上年度末增加100%,主要原因是按照股东大会决议精神向参股公司广东大顶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发放委托贷款所致; (8)长期应收款较上年度末减少69.23%,主要原因是根据合同约定转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所致; (9)短期借款较上年度末增加30.00%,主要是公司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10)应付账款比年初增加73.66%,主要原因是合同约定期限内应付货款增加所致; (11)预收款项较上年度末增加115.33%,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预收方式结算的销售业务增加所致; (12)应付职工薪酬较上年度末减少83.74%,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内发放上年度末预提职工薪酬所致; (13)应交税费较上年度末增加2,116.66%,主要是本期利润总额增加导致应交的企业所得税增加所致; (14)长期借款较上年度末减少100%,主要原因是归还长期借款所致。 3.1.2 报告期内,利润表项目大幅度变动原因分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1)、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分别增加73.57%和73.07%,主要是公司贸易类收入、成本增加所致; (2)、营业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增加182.08%,主要是本期公司之子公司计缴的营业税增加所致; (3)、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60.92%,主要原因是子公司广东明珠珍珠红酒业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后,其在2012年6月份后利润表不再纳入合并范围所致; (4)、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4886.44%,主要是本期公司子公司收到合作项目固定回报所致; (5)、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32.01%,主要是本报告期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比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6)、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82.24%,主要是本期公司收到政府补助及处置固定资产收入较上年减少所致; (7)、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减少99.51%,主要是本期公司未发生对外捐赠事项所致; (8)、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973.75%,主要是本期公司应纳税所得额增加所致; (9)、利润总额、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分别增加40.44%和30.77%,主要是本报告期子公司收到合作项目固定回报所致。 3.1.3报告期内,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度变动原因分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增加49.21%,主要是本报告期营业收入增加,收到的货款比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2)、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增加57.32%,主要是广东明珠珍珠红酒业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后,公司仅合并其2012年1-5月份现金流量表,其于2012年5月份收到的公司其他子公司支付的往来款所致,该款项已于2012年6月份归还; (3)、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增加222.60%,主要是本期营业成本增加,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贸易类货款增加所致; (4)、支付的各项税费比上年同期减少42.00%,主要是本期缴交的所得税减少及增值税留抵增加所致; (5)、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增加130.12%,主要是广东明珠珍珠红酒业有限公司于2012年5月份支付的投资项目诚意金所致; (6)、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增加123.95%,主要是收到参股公司以现金分配的红利比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7)、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回的现金净额比上年同期增加103,306.75%,主要是公司之子公司广东明珠集团广州阀门有限公司按合同约定收回部分与兴宁市联康房地产有限公司共同投资房地产开发项目的长期应收款所致; (8)、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比上年同期减少100%,主要是本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处置子公司事项,没有需收回的该项目款项; (9)、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增加2077.60%,主要是本期广东明珠珍珠红酒业有限公司支付异地改造项目建设工程款项及购买设备等资金投入比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10)、投资所支付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减少94.22%,主要是本报告期的投资项目、投资金额比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11)、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增加100%,主要是本期公司向参股公司广东大顶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发放委托贷款所致; (12)、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减少100%,主要是上年同期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增资,而本期未发生所致; (13)、取得借款所收到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增加100%,主要是本报告期增加银行借款所致; (14)、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增加145.24%,主要是本期归还银行借款比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15)、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减少100%,主要是本期未发生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业务所致。 3.2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1)公司于2012年5月30日召开了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公司参股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并形成相应决议,按照决议精神,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向参股公司广东大顶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发放委托贷款余额人民币32500万元。 (2)公司于2012年8月20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2012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子公司广东明珠集团广州阀门有限公司向广州市黄埔区土地开发中心移交土地并签订相关协议等的议案》并形成相应决议。按照决议精神,广东明珠集团广州阀门有限公司拟对该公司所拥有的土地(面积为49380.7706平方米)实施“三旧”改造,并与广州市黄埔区土地开发中心签订了《收回广东明珠集团广州阀门有限公司国有土地补偿协议》。截止本报告期末,“三旧”改造项目土地收储手续已办妥,地块出让的相关工作正在办理中。 3.3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进行现金分红。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文东 2012年10月23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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