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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万力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2第三季度报告 2012-10-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所有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庞江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姜景国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万灿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二、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以前报告期财务报表是否发生了追溯调整 □ 是 √ 否 □ 不适用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 公司对“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以及根据自身正常经营业务的性质和特点将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说明 ■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 三、重要事项 (一)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2012年7月5日,公司与山西潞安郭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签订165万元合同,截止报告期,合同履行完毕。 (2)2012年8月6日,公司与襄阳龙蟒钛业有限公司签订183.5万元合同,截止报告期,合同履行中。 (3)2012年8月13日,公司与河南省全顺铜业有限公司签订158万元合同,截止报告期,合同履行中。 (4)2012年8月31日,公司与中山市明阳电器有限公司签订158万元合同,截止报告期,合同履行中。 4、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2011年3月28日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签订关于以公司自有的位于珠海市香洲唐家湾镇科技一路粤房地产证第:C2824690号、C2824689号、C2824691号作为抵押担保的事项,报告期内,房产抵押已解除。 2、2012年8月29日,公司控股子公司珠海万力达投资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北京中拓百川投资有限公司12.90%的股权转让给珠海力合环保有限公司,此次转让后,珠海万力达投资有限公司尚持有中拓百川7.1%股权。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2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2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 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 2008年6月17日公司召开200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子公司进行投资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证券投资的议案,2012年上半年,母公司以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了理财产品,子公司未参与证券投资,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投资理财产品为交行理财产品,投资成本为4000万。 报告期内,公司切实执行相关管理制度,严格控制投资风险,未有违规操作和违反相关法规制度情形。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5、发行公司债券情况 是否发行公司债券 □ 是 √ 否 法定代表人:庞江华 珠海万力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二0一二年十月二十三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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