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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第三季度报告 2012-10-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林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郑萍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郑萍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二、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以前报告期财务报表是否发生了追溯调整 □ 是 √ 否 □ 不适用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 公司对“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以及根据自身正常经营业务的性质和特点将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说明 ■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 三、重要事项 (一)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末资产负债表项目: 1、货币资金较期初减少16416.10万元,下降32.06%,主要系报告期公司募集资金项目投资以及对子公司江西水晶光电有限公司投资增加所致。 2、应收票据较期初增加359.90万元,增长100.36%,主要系报告期公司收到客户的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3、应收账款较期初增加5788.21万元,增长72.91%,主要系公司销售增加相应导致应收款项增加所致。 4、应收利息较期初增加30.62万元,增长66.06%,主要系应收银行存款利息增加所致。 5、固定资产较期初增加16586.44万元,增长59.95%,主要系报告期公司募集资金项目投资增加所致。 6、长期待摊费用较期初增加198.06万元,增长216.83%,主要系公司租赁厂房装修工程完工增加长期待摊费用所致。 7、短期借款较期初增加360万元,增长100%,主要系控股子公司浙江台佳电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本报告期向银行借款所致。 8、应付账款较期初增加4663.56万元,增长88.51%,主要系公司结算期内的应付采购款和长期资产购置款增加所致。 9、预收账款较期初增加34.30万元,增长153.53%,主要系公司预收销货款增加所致。 10、应付职工薪酬较期初减少428.42万元,下降46.18%,主要系公司支付上年度计提的员工年度绩效所致。 11、应交税费较期初减少547.60万元,下降76.34%,主要系公司本报告期设备投资增值税进项税金增加相应的应交税金减少所致。 12、其他应付账款较期初增加90.05万元,增长94.34%,主要系报告期增加应付限制性股权激励对象分红款所致。 13、股本较期初增加124.78万元,增长99.94%,主要系公司本报告期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10股,增加股本所致。 报告期利润表项目: 1、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30.97%,主要系公司精密薄膜光学等相关产品销售增加所致。 2、报告期内,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长51.18%,主要系公司经营规模扩大,人工成本增加、固定资产投资增加导致营业成本相应增加所致。 3、报告期内,营业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下降40.75%,主要系公司应交流转税减少所致。 4、报告期内,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62.98%,主要系公司研发投入、核心人才引进的工资以及江西子公司成立的管理费用等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5、报告期内,财务费用为-748.31万元,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774.29万元,主要系本期银行利息收入和汇兑收益增加所致。 6、报告期内,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525.23万元,增长235.15%,主要系公司收益性的政府补助资金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7、报告期内,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增加18.39万元,增长46.24%,主要系本期营业收入增加计提的水利基金增加所致。 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项目: 1、收到的税费返还较上年同期增加2489.14万元,增长58615.15%,主要系出口退税收入增加所致。 2、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1235.44万元,增长115.13%,主要系报告期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贴资金收入以及银行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3、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1750.66万元,增长30.65%,主要系公司经营规模扩大人工成本增加以及核心人员引进所支付的工资增加所致。 4、支付的各项税费较上年同期增加765.52万元,增长39.96%,主要系公司支付上年度计提的企业所得税金增加所致。 5、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566.89万元,增长43.82%,主要系公司厂房租赁费和加工贸易外发加工支付海关保证金增加所致。 6、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375.00万元,下降88.24%,主要系公司报告期收到资本性的政府补贴资金减少所致。 7、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12081.06万元,增长123.30%,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内募投项目投资增加以及新厂区土地款已支付所致。 8、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360万元,增长100%,主要系控股子公司向银行借款所致。 9、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6236.68万元,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实施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现金分红支出增加所致。 10、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67.20万元,增长100%,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回购限制性股权激励对象股份所致。 (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1、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2012年5月3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离职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原激励对象黄宇因为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将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原授予股份数量为37,500股,后因公司实施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第一期解除限售,现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权激励股份75,000股。依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二次修订稿》中对回购价格的约定,回购注销价格调整为8.96元/股。该事项已经公司2012年7月5日召开的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2年10月11日,公司完成了对上述原激励对象黄宇已获授的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75,000股的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249,631,000元人民币。本次回购注销不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 2、对外担保情况 公司于二季度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同意为控股子公司浙江台佳电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形成的债权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担保的债权最高余额为人民币550万元;截止2012年9月30日,该《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60万元。 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55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12年半年度)未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0.57%;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对外担保总额为360万元,全部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2012年半年度)未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0.38%。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2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2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5、发行公司债券情况 是否发行公司债券 □ 是 √ 否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林敏 2012年10月25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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