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多媒体数字报

2012年10月25日 按日期查找: < 上一期 下一期 >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2年(第一期)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2012-10-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公司组织结构
公司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图

  (上接D10版)

  3、利息偿付能力:中汇集团2011年的利息保障倍数为7.37倍,利息保障倍数较高,总债务与EBITDA的比率为1.95,显示出中汇集团具有较强的利息偿付能力。

  4、资产状况:截至2012年6月30日,中汇集团资产总额1,006,308.2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44,453.49万元,占总资产的24.29%;非流动资产761,854.74万元,占总资产的75.71%,显示中汇集团的资产实力雄厚。2012年6月30日,中汇集团资产总额较2011年12月31日下降62,322.91万元,主要是2012年1月中山公用偿还了2011年1月发行的60,000.00万元1年期短期融资券所致。

  5、运营状况:中汇集团2011年及2012年上半年营业收入分别为127,523.47万元和63,098.64万元,显示担保人盈利状况良好。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逐步扩大,中汇集团整体盈利状况亦处于良好,2011年度及2012年上半年中汇集团利润总额分别为126,669.02万元和21,080.35万元,净利润分别为101,831.34万元和19,896.71万元万元,显示中汇集团利润水平较高,能为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提供足够担保。2012年上半年,中汇集团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0,919.61万元,较2011年上半年的13,118.23万元下降16.76%,主要原因是营业毛利增加1,472.94万元,财务费用减少1,279.16万元,投资收益减少4,462.43万元。剔除中山公用后,2012年上半年,中汇集团本部亏损2,708.06万元,主要原因是投资收益减少3,561.78万元,财务费用减少1,730.31万元所致。

  根据中汇集团2008年制订的十年发展战略,未来对于水务板块,中汇集团将继续大力推动水务产业集约化发展,在产业规模和管理运营上迈上新台阶;在燃气板块上,中汇集团将立足本地,落实战略布局,提升业务量,联合知名燃气企业,寻求跨区域发展;在农贸市场租赁板块上,中汇集团将加快农贸市场向现代流通业发展和超市化发展的步伐,进一步推动农贸市场的信息化建设;在金融板块上,中汇集团将深化投资体制和机制建设,把握投资时机,在金融和准金融领域两路并进。

  综上所述,中汇集团目前经营状况良好,现金流量充沛,融资渠道通畅,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随着未来业务的不断发展,在建和试运营项目陆续产生收益, 中汇集团的收入和利润有望持续增长。

  二、担保函的主要内容

  本次债券的发行总额累计不超过18亿元,分期发行,首期发行规模为10亿元。担保人为本次债券出具了担保函。担保函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被担保的债券种类、数额及期限

  本次债券为被担保债券,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本次债券分两期发行,具体发行规模、期限、品种由发行人为每一期债券发行所编制的募集说明书规定。

  (二)债券到期日

  担保函项下的债券到期日为本次债券所有品种的最后一个到期日,由发行人为每一期债券发行所编制的募集说明书具体规定。债券发行人应于本次债券的兑付期限内和付息期限内清偿本期债券的全部本金和利息。

  (三)保证方式

  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方式为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四)保证范围

  担保人保证的范围包括债券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五)保证期间

  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为本次发行的债券发行首日至债权到期之日起一年。债券持有人在此期间内未要求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担保人免除保证责任。

  (六)保证责任

  如发行人未能根据本次债券募集说明书承诺的时间和数额偿付债券的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担保人应主动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将兑付资金划入债券登记托管机构指定的账户。债券持有人可分别或联合要求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债券受托管理人有权代理债券持有人要求担保人履行保证责任。

  (七)财务信息披露

  1、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有关核准部门、债券持有人或者债券受托管理人,均有权对担保人的资信状况进行持续监督,并要求担保人定期提供会计报表等财务信息。

  2、担保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出现可能对债券持有人重大权益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时,担保人应及时通知债券受托管理人。

  (八)债券的转让或出质

  债券持有人依法将债券转让或出质给第三人的,担保人在担保函第四条规定的保证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九)主债权的变更

  经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主管部门和债券持有人会议批准,公司债券的利率、期限、还本付息方式等发生变更时,无需另行经担保人同意,担保人继续承担担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

  (十)加速到期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到期之前,担保人发生合并、分立、减资、解散、停产停业、进入破产程序以及其他足以影响债券持有人权益的重大事项时,发行人应在一定期限内提供新的担保,发行人不提供新的担保时,债券持有人有权要求发行人、担保人提前兑付债券本息。

  (十一)担保函的生效

  担保函自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后生效。

  三、评级情况

  (一)信用评级结论及标识的涵义

  中诚信评估评定中山公用2012年(第一期)公司债券的信用级别为AA+,该级别反映了本期债券信用质量很高,信用风险很低。

  中诚信评估评定中山公用主体信用级别为AA+。该级别反映了中山公用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较小,违约风险很低。中诚信评估肯定了城市供水行业和污水处理行业良好的发展前景、公司的区域垄断优势、稳定的盈利能力和获现能力等有利评级因素。同时,中诚信评估也关注到公司水务板块异地拓展能力有限、期间费用占比较高以及资本市场波动对公司投资收益影响较大等因素可能对公司经营及整体信用状况造成的影响。

  (二)有无担保的情况下评级结论的差异

  中诚信评估基于对发行人自身运营实力和担保人的综合评估,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是中诚信考虑上市公司的发展战略、股东背景、公司财务弹性等因素对公司信用状况的影响,是对公司长期信用等级的评估,可以等同于本期债券无担保情况下的信用等级。因此,本期债券在无担保的情况下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信用评级考虑了中汇集团提供的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为本期债券本息偿付所起的保障作用,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

  (三)评级报告揭示的主要观点

  1、正面

  (1)行业发展趋势向好。随着中国城市化水平的提高、人口持续增加和对环保的日益重视,国内水价形成机制和相关立法逐渐完善,水务行业发展前景向好。

  (2)区域垄断优势。公司是中山市最大的供水主体、城区唯一的污水处理企业。在中山市内,目前公司自来水供水量占比81%,污水处理量占比约30%,区位垄断优势明显。未来在中山市全力推动“供水一盘棋”和“污水一盘棋”的全市水务板块的整合中,公司和母公司将分别作为供水和污水处理板块运营主体,参与全市范围内的行业整合。

  (3)公司各业务板块盈利稳定,现金流状况较好。公司水务业务和市场租赁业务的特点决定了其市场回报较为稳定,同时具有较好的现金流获取能力。

  2、关注

  (1)公司水务板块异地扩张能力有限,与国内其他大型水务公司相比,公司水务业务规模不大,且主要集中在中山市内。随着中国水务行业的市场化程度逐步提高,项目竞争将愈加激烈,市场拓展难度加大。

  (2)较高的期间费用占比对利润水平的影响。公司期间费用占比较高,2011年三费合计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达到了26.85%,较高的三费占比对公司的经营性业务利润形成一定挤占。

  (3)公司利润状况较易受资本市场景气度影响。公司投资收益是利润的主要组成部分,由于资本市场景气度变化影响广发证券经营业绩状况,进而导致公司利润状况呈现出一定的波动性。

  (四)跟踪评级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评级行业惯例以及中诚信评估评级制度相关规定,自首次评级报告出具之日(以评级报告上注明日期为准)起,中诚信评估将在本期债券信用等级有效期内或者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持续关注本次债券发行人外部经营环境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变化以及本期债券偿债保障情况等因素,以对本期债券的信用风险进行持续跟踪。跟踪评级包括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

  在跟踪评级期限内,中诚信评估将于发行主体及担保主体年度报告公布后两个月内完成该年度的定期跟踪评级,并发布定期跟踪评级结果及报告;在此期限内,如发行主体、担保主体(如有)发生可能影响本期债券信用等级的重大事件,应及时通知中诚信评估,并提供相关资料,中诚信评估将就该事项进行调研、分析并发布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

  如发行主体、担保主体未能及时或拒绝提供相关信息,中诚信评估将根据有关情况进行分析,据此确认或调整主体、债券信用等级或公告信用等级暂时失效。中诚信评估的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等相关信息将通过中诚信评估网站(www.ccxr.com.cn)予以公告,并同时报送发行人和相关监管部门,并由发行人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及指定媒体公告。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设立及发行上市情况

  (一)公司设立情况

  公司原名“佛山市兴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1992年11月5日经广东省企业股份制试点联审小组、广东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粤股审[1992]81号”文批准设立。公司于1992年12月26日在佛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19353726-8。

  (二)公司发行上市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字[1996]416号、[1996]417号文核准,1997年1月14日公司采用“上网定价”方式发行16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1.00 元,每股发行价6.74元,并于1997年1月2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证券简称“佛山兴华”,证券代码“000685”。

  本次发行后,公司的总股本为6,000万股,股本结构如下:

  ■

  二、公司上市以来股本变化情况

  (一)1997年7月送股后的股本变化情况

  1997年7月2日公司实施1996年度分红派息方案,以1996年末总股本6,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1.5股红股,派1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个人股东实际每10股派0.95元现金),分红前总股本为6,000 万股,分红派息后总股本增至6,900万股。

  (二)1998年5月公司送股后的股本变化情况

  1998年5月20日公司实施1997年度分红派息方案,以1997年末总股本6,9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1股红股、派1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个人股东实际每10股送1股红股并派0.7元现金),分红前总股本为6,900万股,分红派息后总股本增至7,590万股。

  (三)2000年1月公司内部职工股上市流通

  2000年1月18日,公司1,113.2万股内部职工股上市流通。

  (四)2000年4月公司公积金转股后的股本变化情况

  2000年4月17日公司实施1999年度公积金转股方案,以1999年末总股本7,59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方案实施后总股本增至13,662万股。

  (五)2002年5月公司送股以及资本公积金转增后的股本变化情况

  经200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02年5月29日公司实施2001年度分红派息及公积金转股方案,以2001年末总股本13,662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 股送红股0.5股并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同时按10:6的比例转增股本。本次分红转增前总股本为13,662万股,方案实施后总股本增至22,542.3万股。

  (六)2006年公司实施股权分置改革后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2006年1月10日,公司披露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主要内容为:方案实施股份变更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份将获得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3.2股对价股份。该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未变化,仍为225,423,000股,股本结构发生变化,其中无限售流通股为122,990,804股,有限售流通股为102,432,196股。改革方案实施后股本结构变动如下表所示:

  ■

  (七)2008年公用科技换股吸收合并公用集团暨新增股份收购供水资产后,公司总股本由225,423,000股变更598,987,089股,具体详见本节中的“三、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三、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一)2000年公司实施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2000年1月27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财管字[1999]320号文《关于转让佛山市兴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家股股权有关问题的批复》和证监会证监函[1999]303号《关于同意豁免中山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要约收购“佛山兴华”股票义务的函》,兴华集团将其所持本公司国家股2,955.04万股(占总股本的38.93%)全部转让给公用集团。兴华集团用转让所得的股权转让金中的实物资产偿还其所欠佛山兴华的债务。该交易行为完成后,公用集团的优质资产――以经营农贸、水产、百货等为主的综合市场注入到佛山兴华中,兴华集团不再持有佛山兴华的股份,公用集团成为佛山兴华的控股股东。2000年9月21日,公司名称由“佛山市兴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更改为“中山公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2008年公用科技换股吸收合并公用集团暨新增股份收购供水资产

  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07年12月24日国资产权[2007]1556号文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08年4月24日证监许可[2008]584号文批准,公司吸收合并公用集团及向五家乡镇水厂(古镇水厂、三乡水务、东凤水厂、东升供水、板芙供水)定向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新增发行438,457,067股A股,同时注销公用集团于吸收合并基准日持有的公司64,892,978股A股。公司于2008年7月14日在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取得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440000000047235,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伍亿玖仟捌佰玖拾捌万柒仟零捌拾玖元(RMB598,987,089.00元)。2008年8月6日,公司名称由“中山公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更改为“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用科技换股吸收合并公用集团暨新增股份收购供水资产后的股本变化情况如下表所示:

  ■

  四、公司股本结构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一)公司股本结构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股本结构如下表所示:

  ■

  (二)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2012年6月30日,公司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

  五、公司权益投资情况和组织结构

  (一)公司组织结构

  公司建立了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独立运行,设置了与公司生产经营相适应的组织职能机构,制定了一系列的制度规定等,使法人治理的框架更趋合理和完善,决策机制更加公开、透明、高效,保障了公司的日常运营。

  截至2012年6月30日,本公司的组织结构如图所示:

  ■

  (二)公司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1、公司直接、间接控股、参股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2012年6月30日,公司直接、间接控股、参股企业的基本情况如下:

  ■

  ■

  注1:公司2012年第1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国耀农业的议案》和《关于注销中联建工程的议案》,同意注销中山市国耀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山市中联建工程管理发展有限公司,目前正在办理相关的清算注销手续。注2:2012年5月15日,中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中裕置业的公司名称由“中山中裕房地产置业有限公司”变更为“中山中裕市场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六、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一)控股股东情况

  截至2012年6月30日,中汇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共计372,831,944股,占股份总数的62.24%,为本公司控股股东。

  1、中汇集团概况

  名称:中山中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股权结构:国有独资

  股东:中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法人代表:陈爱学

  注册资本:人民币8.6亿元

  成立日期:2007年8月24日

  经营范围:对直接持有产权和授权持有产权以及委托管理的企业经营管理,对外投资。

  2、主要业务及子公司情况

  中汇集团是中山市政府为保持中山市公用事业产业的资源优势,实现公用事业产业优质资产证券化,配合原公用集团实施重大资产重组、整体上市而组建成的国有独资企业集团。

  中汇集团作为中山市公用事业产业的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者,其下属子公司的业务涉及供水、污水处理、农贸市场租赁、金融投资、燃气、环卫、管网安装等多个领域。截至2012年6月30日,除本公司外,中汇集团还持有中山公用燃气有限公司、中山环保水务投资有限公司、中山市名城环境服务有限公司、中山市金叶贸易有限公司、中山公用工程有限公司等全资、控股子公司的股权。

  3、最近一年经审计控股股东母公司的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11年12月31日,中汇集团母公司总资产为33.55亿元,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10.80亿元,2011年度中汇集团母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734.03万元,实现净利润-72.53万元。

  4、所持公司股份质押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中汇集团所持公司股份未质押。

  (二)实际控制人情况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是中山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中汇集团100%股权。

  (三)公司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图

  ■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

  注1:独立董事凤良志主动放弃其董事津贴;注2: 张磊于2011年3月28日起在公司领取薪酬;注3:王明华于2011年11月1日起在公司领取薪酬。

  截至2012年6月30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及债券。

  八、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及主要产品用途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范围

  发行人主营业务范围包括:公用事业的投资及管理,市场的经营及管理,投资及投资策划、咨询和管理等业务。

  (二)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吸收合并公司原控股股东中山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后,目前主要从事水务业务(供水及污水处理)、市场租赁业务及股权投资三大主营业务。

  供水业务方面,公司是中山市最大的自来水供水公司,公司供水业务由全资子公司中山供水负责运营。2007年10月,中山供水与中山市建设局签订了《中山市城市供水特许经营协议书》,获得在中山市除黄圃镇、小榄镇和坦洲镇之外的其他中山市行政区域内三十年供水特许经营权。截至2011年末,公司日供水能力约为183.5万吨/天,供水覆盖面积约1,500平方公里,服务人口超过200万人。

  污水处理业务方面,2007年10月,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山污水与中山市建设局签订了为期三十年的《中山市城区污水处理服务合同》,是中山市城区唯一的污水处理企业。截至2010年末,公司污水处理能力为20万吨/天。2011年4月,中山污水向中汇集团收购了珍家山污水100%股权。本次股权收购完成后,中山污水的污水处理能力将达到30万吨/天。

  市场租赁业务方面,公司目前在中山市拥有32个市场,托管3个市场,经营面积约22.13万平方米其中果蔬、禽蛋等农副产品年交易额超过20亿元。公司的市场租赁业务在中山市拥有较为明显的区域垄断优势,市场分布于中山市城区繁华路段及各主要乡镇,在中山市农副产品的销售中占有较大的比重。

  股权投资业务是公司水务、市场租赁等经营性业务的重要补充。公司目前对外投资主要分为公用事业和金融投资两块。在公用事业板块,公司对外投资的主要有中海广东天然气、济宁水务、重庆一卡通等。在金融投资领域,公司持有广发证券11.60%的股权,持有中山银达43.83%的股权。2009年,公司还参与了广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改制,截至2012年6月30日,公司持有改制后的广州农商行0.06%的股权。截至2012年6月30日,公司对外参股公司的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

  公司2011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7.95亿元,较上年增长-6.93%,实现利润总额13.41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0.94亿元。

  第四节 公司资信情况

  一、获得主要贷款银行的授信情况

  截至2012年6月30日,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等银行共给予公司18.30亿元的贷款授信总额度,其中已使用授信额度3.30亿元,尚未使用授信额度为15亿元。

  二、与主要客户往来情况

  公司近三年来与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均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提供相关产品和服务,未发生违约行为。公司客户资信较好,均能按时支付相应款项。

  三、近三年债券的发行及偿还情况

  2010年1月公司公开发行了总额为人民币7亿元的短期融资券,已于2011年1月按时足额偿还本息。2011年1月公司公开发行了总额为人民币6亿元的短期融资券。已于2012年1月按时足额偿还本息。2011年12月公司公开发行了总额为人民币7亿元的短期融资券,到期日为2012年12月7日,本期短期融资券到期一次还本,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近三年,公司并未发行公司债券或企业债券。

  四、本次发行后累计债券余额

  本次债券发行总额为18亿元,采用分期方式发行,首期债券发行规模为10亿元,首期债券全部发行完毕后,公司的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不含短期融资券)为10亿元,占公司截至2012年6月30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16.89%,未超过公司净资产的40%;第二期债券发行规模为8亿元,完毕后,公司的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不含短期融资券)为18亿元,占公司截至2012年6月30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30.40%,未超过公司净资产的40%。

  五、公司最近三年一期合并报表口径下的主要财务指标

  ■

  注:(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4)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费用)/利息费用

  (5)贷款偿还率=实际贷款偿还额/应偿还贷款额

  (6)利息偿付率=实际支付利息/应付利息

  第五节 财务会计信息

  一、合并报表主要财务指标

  ■

  二、母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

  注: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方法如下:

  ①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②速动比率=速动资产/流动负债

  ③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④每股净资产=期末净资产/期末股本总额

  ⑤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⑥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⑦每股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总额

  ⑧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增加额/期末股本总额

  三、合并报表每股收益与净资产收益率的情况

  单位:元

  ■

  第六节 本次募集资金的运用

  一、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数额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及未来资金需求状况,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的公司债券,其中本期发行10亿元。

  二、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向

  本期债券发行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0亿元,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其中8亿元用于偿还银行借款、调整债务结构,剩余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三、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对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后,可以有效地缓解公司的流动资金压力,为公司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保证经营活动顺利进行,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综合性效益明显。发行公司债券具体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优化公司债务结构,提高负债管理水平

  截至2012年6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流动负债占公司负债总额的74.18%。本期公司债券发行后,通过发行中长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替换短期债务,可适度增加长期负债而减少流动负债,改善公司的债务结构,优化资产负债结构。同时,考虑到本公司建设项目工期较长的特点,发行中长期公司债券能够使资金在使用与偿还方面互相匹配,保证业务的长期稳健发展。

  (二)锁定财务成本、避免贷款利率波动风险

  自2004年以来,人民币贷款利率基准利率走势波动较大,经历了多次加息及降息周期。其中五年期以上长期贷款基准利率在加降息周期间的最高利差达到207BP,最少利差亦到达了189BP。本次加息周期自2010年10月20日开始,经过五次利率调整,于2012年6月8日开始进入降息周期。截至2012年6月30日五年期以上贷款利率为6.80%。未来受国际经济环境、国家宏观经济运行状况、货币政策等因素的影响,贷款基准利率仍存在一定的波动性。因此发行固定利率的公司债券,将有利于公司锁定财务成本、避免贷款利率波动风险。

  (三)拓宽公司融资渠道,降低对银行贷款的依赖

  本期债券的发行将进一步拓宽公司在资本市场融资的渠道,增加新的融资方式,降低对传统融资方式的依赖,分散融资渠道单一所带来的财务风险。

  综上所述,本期债券的发行将有效地调整本公司的债务结构及锁定本公司资金成本,可以为公司业务发展提供中长期流动资金支持,保持主营业务持续稳定增长,并进一步扩大公司业务规模,提高公司盈利能力。

  第七节 备查文件

  募集说明书的备查文件如下:

  (一)公司2009、2010、2011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以及2012年未经审计的上半年财务报告;

  (二)保荐机构出具的发行保荐书;

  (三)法律意见书;

  (四)资信评级报告;

  (五)担保函;

  (六)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投资者可以在本期债券发行期限内到下列地点或互联网网址查阅募集说明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

  一、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东省中山市兴中道18号财兴大厦北座

  联系人:刘晓可

  电话:0760-88380018

  传真:0760-88380000

  邮政编码:528403

  互联网网址:http://www.zpug.net

  二、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世纪大道1589号长泰国际金融大厦11楼

  联系人:廖小嵩、汪琦

  电话:021-50586660

  传真:021-58201342

  邮政编码:200122

  互联网网址:http://www.longone.com.cn

  三、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187号大都会广场19楼

  联系人:但超、刘建

  电话:020-87555888

  传真:020-87554711

  互联网网址:http://www.gf.com.cn

  投资者若对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第A001版:头 版(今日256版)
   第A002版:要 闻
   第A003版:评 论
   第A004版:环 球
   第A005版:深 港
   第A006版:机 构
   第A007版:机 构
   第A008版:基 金
   第A009版:信息披露
   第A010版:信息披露
   第A011版:信息披露
   第A012版:信息披露
   第B001版:B叠头版:公 司
   第B002版:公 司
   第B003版:信息披露
   第B004版:综 合
   第C001版:C叠头版:市 场
   第C002版:动 向
   第C003版:期 货
   第C004版:个 股
   第C005版:行 情
   第C006版:行 情
   第C007版:数 据
   第C008版:信息披露
   第D001版:D叠头版:信息披露
   第D002版:信息披露
   第D003版:信息披露
   第D004版:信息披露
   第D005版:信息披露
   第D006版:信息披露
   第D007版:信息披露
   第D008版:信息披露
   第D009版:信息披露
   第D010版:信息披露
   第D011版:信息披露
   第D012版:信息披露
   第D013版:信息披露
   第D014版:信息披露
   第D015版:信息披露
   第D016版:信息披露
   第D017版:信息披露
   第D018版:信息披露
   第D019版:信息披露
   第D020版:信息披露
   第D021版:信息披露
   第D022版:信息披露
   第D023版:信息披露
   第D024版:信息披露
   第D025版:信息披露
   第D026版:信息披露
   第D027版:信息披露
   第D028版:信息披露
   第D029版:信息披露
   第D030版:信息披露
   第D031版:信息披露
   第D032版:信息披露
   第D033版:信息披露
   第D034版:信息披露
   第D035版:信息披露
   第D036版:信息披露
   第D037版:信息披露
   第D038版:信息披露
   第D039版:信息披露
   第D040版:信息披露
   第D041版:信息披露
   第D042版:信息披露
   第D043版:信息披露
   第D044版:信息披露
   第D045版:信息披露
   第D046版:信息披露
   第D047版:信息披露
   第D048版:信息披露
   第D049版:信息披露
   第D050版:信息披露
   第D051版:信息披露
   第D052版:信息披露
   第D053版:信息披露
   第D054版:信息披露
   第D055版:信息披露
   第D056版:信息披露
   第D057版:信息披露
   第D058版:信息披露
   第D059版:信息披露
   第D060版:信息披露
   第D061版:信息披露
   第D062版:信息披露
   第D063版:信息披露
   第D064版:信息披露
   第D065版:信息披露
   第D066版:信息披露
   第D067版:信息披露
   第D068版:信息披露
   第D069版:信息披露
   第D070版:信息披露
   第D071版:信息披露
   第D072版:信息披露
   第D073版:信息披露
   第D074版:信息披露
   第D075版:信息披露
   第D076版:信息披露
   第D077版:信息披露
   第D078版:信息披露
   第D079版:信息披露
   第D080版:信息披露
   第D081版:信息披露
   第D082版:信息披露
   第D083版:信息披露
   第D084版:信息披露
   第D085版:信息披露
   第D086版:信息披露
   第D087版:信息披露
   第D088版:信息披露
   第D089版:信息披露
   第D090版:信息披露
   第D091版:信息披露
   第D092版:信息披露
   第D093版:信息披露
   第D094版:信息披露
   第D095版:信息披露
   第D096版:信息披露
   第D097版:信息披露
   第D098版:信息披露
   第D099版:信息披露
   第D100版:信息披露
   第D101版:信息披露
   第D102版:信息披露
   第D103版:信息披露
   第D104版:信息披露
   第D105版:信息披露
   第D106版:信息披露
   第D107版:信息披露
   第D108版:信息披露
   第D109版:信息披露
   第D110版:信息披露
   第D111版:信息披露
   第D112版:信息披露
   第D113版:信息披露
   第D114版:信息披露
   第D115版:信息披露
   第D116版:信息披露
   第D117版:信息披露
   第D118版:信息披露
   第D119版:信息披露
   第D120版:信息披露
   第D121版:信息披露
   第D122版:信息披露
   第D123版:信息披露
   第D124版:信息披露
   第D125版:信息披露
   第D126版:信息披露
   第D127版:信息披露
   第D128版:信息披露
   第D129版:信息披露
   第D130版:信息披露
   第D131版:信息披露
   第D132版:信息披露
   第D133版:信息披露
   第D134版:信息披露
   第D135版:信息披露
   第D136版:信息披露
   第D137版:信息披露
   第D138版:信息披露
   第D139版:信息披露
   第D140版:信息披露
   第D141版:信息披露
   第D142版:信息披露
   第D143版:信息披露
   第D144版:信息披露
   第D145版:信息披露
   第D146版:信息披露
   第D147版:信息披露
   第D148版:信息披露
   第D149版:信息披露
   第D150版:信息披露
   第D151版:信息披露
   第D152版:信息披露
   第D153版:信息披露
   第D154版:信息披露
   第D155版:信息披露
   第D156版:信息披露
   第D157版:信息披露
   第D158版:信息披露
   第D159版:信息披露
   第D160版:信息披露
   第D161版:信息披露
   第D162版:信息披露
   第D163版:信息披露
   第D164版:信息披露
   第D165版:信息披露
   第D166版:信息披露
   第D167版:信息披露
   第D168版:信息披露
   第D169版:信息披露
   第D170版:信息披露
   第D171版:信息披露
   第D172版:信息披露
   第D173版:信息披露
   第D174版:信息披露
   第D175版:信息披露
   第D176版:信息披露
   第D177版:信息披露
   第D178版:信息披露
   第D179版:信息披露
   第D180版:信息披露
   第D181版:信息披露
   第D182版:信息披露
   第D183版:信息披露
   第D184版:信息披露
   第D185版:信息披露
   第D186版:信息披露
   第D187版:信息披露
   第D188版:信息披露
   第D189版:信息披露
   第D190版:信息披露
   第D191版:信息披露
   第D192版:信息披露
   第D193版:信息披露
   第D194版:信息披露
   第D195版:信息披露
   第D196版:信息披露
   第D197版:信息披露
   第D198版:信息披露
   第D199版:信息披露
   第D200版:信息披露
   第D201版:信息披露
   第D202版:信息披露
   第D203版:信息披露
   第D204版:信息披露
   第D205版:信息披露
   第D206版:信息披露
   第D207版:信息披露
   第D208版:信息披露
   第D209版:信息披露
   第D210版:信息披露
   第D211版:信息披露
   第D212版:信息披露
   第D213版:信息披露
   第D214版:信息披露
   第D215版:信息披露
   第D216版:信息披露
   第D217版:信息披露
   第D218版:信息披露
   第D219版:信息披露
   第D220版:信息披露
   第D221版:信息披露
   第D222版:信息披露
   第D223版:信息披露
   第D224版:信息披露
   第D225版:信息披露
   第D226版:信息披露
   第D227版:信息披露
   第D228版:信息披露
   第D229版:信息披露
   第D230版:信息披露
   第D231版:信息披露
   第D232版:信息披露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2年(第一期)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