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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中山公用 股票代码:000685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2年(第一期)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2012-10-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发行人: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中山市兴中道18号财兴大厦北座 联席保荐人:东海证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23号 投资广场18、19号楼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187号 大都会广场43楼(4301-4316房) 签署日期:2012年10月25日
声 明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募集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募集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重大事项提示 一、本期债券信用级别为AA+;截至2012年6月30日,发行人的净资产(合并报表中的所有者权益)为59.22亿元,,发行人2009年、2010年和2011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8.59亿元(2009年、2010年和2011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截至2012年6月30日,发行人资产负债率为21.61%(合并口径),母公司资产负债率为16.83%,均不高于70%。发行人在本次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本期发行及挂牌上市安排参见发行公告。 二、本次债券发行总额为18亿元,采用分期方式发行,其中本期债券为首期发行,发行规模为10亿元,剩余8亿元自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债券发行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发行完毕。 三、水务行业属于公用事业,其定价权掌握在地方政府手上。如果未来地方政府对自来水费用及污水处理费用的定价未能及时调整或定价政策发生变化,发行人的收益可能会因此受到影响。与国内其他上市水务行业企业相比,目前发行人的水务业务规模不大,业务范围主要集中在中山地区,本地区民生的发展状况对发行人的业务具有重要影响。发行人未来如能迅速成功拓展外地市场,将会逐步降低本地水务业务对公司盈利的影响程度。 四、由于水务项目具备的公益性特征,虽然政府确定了水务市场化的战略目标,但由于行业对水务市场化方向缺乏系统研究以及城市水务的市场化政策体系不完善,造成政府在决策中具有一定的探索性,致使具有投资长期性特征的水务投资面临较大的政策风险。自来水和污水处理都受国家相关技术标准的严格控制,水务企业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技术指标。若国家上调水质、水压等标准,会促使公司加大技术改造的力度,可能导致资金投入的增加。 五、本期债券由中汇集团提供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虽然担保人目前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资产质量良好,但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担保人的盈利能力仍有可能发生不利变化。这可能会影响担保人对本期债券履行其应承担的担保责任能力。 截至2012年6月30日,中汇集团本部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56,800万元(未考虑本期债券),占其2012年6月30日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比例为14.59%;若考虑本期债券,中汇集团本部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156,800万元,占其2012年6月30日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比例为40.28%。中汇集团包括本期债券在内的累计对外担保余额占其所有者权益比例较高,可能会使本期债券面临一定的担保风险。 六、经中诚信评估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中诚信评估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将于发行主体及担保主体年度报告公布后两个月内完成该年度的定期跟踪评级,并发布定期跟踪评级结果及报告。中诚信评估的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等相关信息将通过中诚信评估网站予以公告,并同时报送发行人和相关监管部门,并由发行人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及指定媒体公告。如果未来资信评级机构调低公司主体或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本期债券的市场价格将可能发生波动从而给本期债券的投资者造成损失。 七、发行人2009年至2011年投资收益分别为7.63亿元、6.34亿元及13.38亿元,占发行人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91.24%、91.75%及99.81%。其中,来自于广发证券的投资收益分别为6.68亿元、5.53亿元及12.49亿元。2011年来自广发证券的投资收益12.49亿元中,因广发证券201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影响带来的投资收益金额为9.77亿元,因享有广发证券经营成果带来的投资收益金额为2.72亿元。由此可见,来自广发证券的投资收益变动对发行人的利润总额影响较大。由于受经营模式、业务范围和金融产品的数量等因素的制约,我国证券公司的经营状况对证券市场的行情及其走势有较强的依赖性。证券市场的行情受国民经济发展速度、宏观经济政策、利率、汇率、行业发展状况以及投资心理等诸多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因此,发行人未来的利润水平将有可能受到投资收益的变动而承受一定的风险。 八、受国家宏观经济运行状况、货币政策、国际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基于对当前国内经济政策环境的分析,未来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由于本期公司债券采用固定利率且期限相对较长,在本期公司债券存续期内,如果未来市场利率发生变化,可能会使投资者实际投资收益水平产生不确定性。 九、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本期公司债券虽具有良好的资质及信誉,但由于债券交易活跃程度受宏观经济环境和投资者意愿等不同因素影响,无法保证债券持有人随时足额交易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从而承受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十、由于公司债券的期限较长,在债券的存续期内,发行人所处的宏观环境、国家相关政策等外部环境以及发行人本身的生产经营存在着一定的不确定性,可能导致发行人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中获得足够资金按期支付本息,从而对债券持有人的利益造成一定的影响。 十一、遵照《试点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本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为维护债券持有人享有的法定权利和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权利,公司已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投资者通过认购、交易或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公司债券,即视作同意公司制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全体本期债券持有人(包括未出席会议、出席会议但明示表达不同意见或弃权以及无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具有同等的效力和约束力。 为明确约定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及债券受托管理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公司聘任了东海证券担任本期公司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并订立了《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投资者认购、交易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债券视作同意公司制定的《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十二、公司所属的公用事业行业与普通的生产型企业有所不同,日常经营不存在因采购原材料或保持一定规模的存货而需要较大比重的营运资金。公司主营的供水、污水处理以及市场租赁等业务均具有固定资产投入规模较大,日常所需营运资金较小的特点,因此公司流动资产比重较小,非流动资产比重较大,而且公司负债水平尽管总体规模较小,但主要以短期借款为主,导致公司的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相对较小。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0.49、0.41、0.57和0.49,速动比率分别为0.44、0.39、0.56和0.46。公司面临一定的短期偿债压力。从经营情况而言,公司从事的公用事业相对稳定,现金流状况良好,而且获得各家银行的大量授信支持,使公司的短期的偿债能力得到有力的保障。 十三、发行人已于2012年8月28日公布了公司2012年半年度报告,发行人公布2012年半年度报告后,本期公司债券仍符合发行条件。 第一节 发行概况 一、公司简介
二、公司债券发行批准情况 (一)2011年4月1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11年5月13日,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向股东配售安排、债券品种及期限、债券利率、募集资金用途、决议的有效期、拟上市交易所等事项。 (三)2011年7月2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1年第6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债券发行方式的议案》。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债券采用分期发行的发行方式以及债券期限等事项。根据该董事会决议,本次债券发行总额为18亿元,其中首期发行10亿元,剩余8亿元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发行完毕。 董事会决议公告和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分别刊登在2011年4月19日、2011年5月14日和2011年7月27日的《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 三、公司债券发行核准情况 2012年7月31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1007”号文核准,本公司获准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含18亿元)公司债券。公司将综合市场等各方面情况确定各期债券的发行时间、发行规模及发行条款。本期债券为本次债券的首期发行,发行规模为10亿元。 四、本期公司债券发行的基本情况及发行条款 (一)本期公司债券的名称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期)公司债券 (二)本期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 本期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为人民币10亿元。 (三)本期公司债券的票面金额 本期公司债券每一张票面金额为100元。 (四)发行价格 本期公司债券按面值发行。 (五)债券期限 本期公司债券的期限为7年(附第5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六)公司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 公司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公司债券存续期限的第5年末上调本期公司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上调幅度为1至100个基点(含本数),其中一个基点为0.01%。 (七)公司上调票面利率公告日期 公司将于本期公司债券第5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前的第30个工作日刊登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 (八)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公司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公司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公司债券第5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将其持有的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含当期利息)回售给公司。本期公司债券第5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九)投资者回售申报日 公司刊登是否上调本期公司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公告后,行使回售权的本期公司债券的债券持有人应在回售申报日,即本期公司债券第5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之前的第10至第5个交易日,通过指定的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本期公司债券的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日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接受有关安排。 (十)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 本期公司债券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5.40%-5.80%,最终票面年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发行人与联席保荐人和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并经监管部门备案后在上述利率询价区间内确定,在债券存续期限前5年保持不变;如公司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存续期限后2年的票面年利率为债券存续期限前5年票面年利率加上调基点,在债券存续期限后2年固定不变。本期公司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十一)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期公司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本期公司债券的起息日为公司债券的发行首日,即2012年10月29日。公司债券的利息自起息日起每年支付一次,2013年至2019年间每年的10月29日为上一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3年至2017年的10月29日(遇节假日顺延至其后第一个工作日,下同)。本期公司债券到期日为2019年10月29日,到期支付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到期日为2017年10月29日。公司债券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1交易日,到期本息的债权登记日为到期日前6个工作日。在债权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公司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上一计息年度的债券利息或本金。本期公司债券的付息和本金兑付工作按照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办理。 (十二)担保人及担保方式 中汇集团为本期债券提供全额无条件的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范围包括本期债券的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及其他应支付的费用。 (十三)募集资金用途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0亿元,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其中8亿元用于偿还银行借款、调整债务结构,剩余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十四)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 经中诚信评估综合评定,中山公用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公司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 (十五)联席保荐人 本期公司债券的联席保荐人为东海证券和广发证券。 (十六)债券受托管理人 本期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为东海证券。 (十七)发行对象 (1)网上发行:在登记机构开立A 股证券账户的社会公众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2)网下发行:在登记机构开立A 股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十八)发行方式 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上面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和网下面向机构投资者询价配售相结合的方式。网上认购按“时间优先”的原则实时成交,网下认购由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情况进行配售。本期债券网上、网下预设的发行数量分别为0.1亿元和9.9亿元。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发行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如网上发行数量获得全额认购,则不进行回拨;如网上发行数量认购不足,则将剩余部分全部回拨至网下发行;如网下最终认购不足,则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购入。本次债券采取单向回拨,不进行网下向网上回拨。网上和网下投资者认购不足10亿的部分由保荐人(主承销商)组建的承销团实行余额包销。 (十九)承销方式 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负责组建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网上和网下投资者认购不足10亿的部分由保荐人(主承销商)组建的承销团实行余额包销。 (二十)发行费用 本期公司债券发行总计费用(包括承销和保荐费用、受托管理费用、律师费、审计费、资信评级费用、发行手续费等)预计不超过募集资金总额的1.2%。 五、本期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安排 本期公司债券上市前的重要日期安排如下:
公司将在本期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上市申请,办理有关上市手续,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六、本次发行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 名称: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中山市兴中道18号财兴大厦北座 法定代表人:陈爱学 联系人:刘晓可 联系地址:广东省中山市兴中道18号财兴大厦北座 电话:0760-88380018 传真:0760-88380000 邮政编码:528403 (二)联席保荐人 1、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19号楼 法定代表人:朱科敏 项目主办人:廖小嵩、汪琦 项目组成员:刘婷婷、马可 联系地址:上海市世纪大道1589号长泰国际金融大厦11楼 电话:021-50586660 传真:021-58201342 邮政编码:200122 2、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187号大都会广场43楼(4301-4316房)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项目主办人:但超、刘建 项目组成员:武彩玉、周熙亮、李咏涛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187号大都会广场19楼 电话:020- 87555888 传真:020-87557566 邮政编码:510075 (三)主承销商及其他承销机构 1、主承销商 名称: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187号大都会广场43楼(4301-4316房)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项目主办人:但超、刘建 项目组成员:武彩玉、周熙亮、李咏涛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187号大都会广场19楼 电话:020- 87555888 传真:020-87557566 邮政编码:510075 2、副主承销商 名称: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19号楼 法定代表人:朱科敏 联系人:廖小嵩、汪琦、刘婷婷、马可 联系地址:上海市世纪大道1589号长泰国际金融大厦11楼 电话:021-50586660 传真:021-58201342 邮政编码:200122 3、分销商 (1)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法定代表人:万建华 联系人:刘颉、聂聪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8号盈泰中心2号楼9层 电话:010-59312915、59312831 传真:010-59312892 邮政编码: 100032 (2)名称: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至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联系人:张华、肖陈楠、王雨泽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9号金融街中心7层 电话:010-57601917、57601915、57601911 传真:010-57601990 邮政编码: 100041 (3)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南宝路36号证券大厦4楼 法定代表人:陆涛 联系人:李喜 联系电话:010-83958706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8号盈泰中心2号楼16层 邮编:100032 (四)律师事务所 名称: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路101号兴业银行大厦13楼 负责人:林泰松 联系人:郑海珠、胡轶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路101号兴业银行大厦13楼 电话:020-38219668 传真:020-38219766 邮政编码:510620 (五)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1001-1008室 法定代表人:蒋洪峰 联系人:陈昭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10楼 电话:020-83859808 传真:020-83800977 邮政编码:510050 (六)担保人 名称:中山中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中山市兴中道18号财兴大厦 法定代表人:陈爱学 联系人:巢辉 联系地址:广东省中山市兴中道18号财兴大厦 电话:0760-88668686 传真:0760-88380099 邮政编码:528403 (七)资信评级机构 名称: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青浦区新业路599号1幢968室 法定代表人:关敬如 联系人:邵津宏、宋诚、王维 联系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760号安基大厦8楼 电话:021-51019090 传真:021-51019030 邮政编码:200011 (八)债券受托管理人 名称: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19号楼 法定代表人:朱科敏 联系人:廖小嵩、汪琦 联系地址:上海市世纪大道1589号长泰国际金融大厦11楼 电话:021-50586660 传真:021-58201342 邮政编码:200122 (九)收款银行 户 名: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行广州市第一支行 账 号:3602000129200191192 票据交换号:0012-001-7 人行系统交换号:102581000013 联行行号:25873005 (十)本期债券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名称:深圳证券交易所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5号 法定代表人:宋丽萍 电话:0755-82083333 传真:0755-82083667 邮政编码:518010 (十一)公司债券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地址:深圳市深南中路1093号中信大厦18楼 法定代表人:戴文华 电话:0755-25938000 传真:0755-25988122 七、认购人承诺 购买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下同)被视为作出以下承诺: (一)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二)本期债券的发行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接受该等变更; (三)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期债券在深交所上市交易,并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中山公用直接持有本期债券的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广发证券11.60%的股权,中山公用委托粤财信托持有广发证券0.61%的股权。2011年3月2日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董事长陈爱学先生任广发证券董事。除此之外,公司与本期公司债券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第二节 担保事项和评级情况 本期债券由中汇集团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中汇集团本次担保已获得中汇集团2011年4月28日召开的董事会同意,并获得中山市国资委批复(中府国资[2011]60号)。 一、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介绍 中汇集团成立于2007年8月,是中山市政府为保持中山市公用事业产业的资源优势,实现公用事业产业优质资产证券化,配合原中山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整体上市而组建成的国有独资企业集团。中汇集团作为中山市公用事业产业的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者,其成员单位业务涵盖供水、污水处理、农贸市场租赁、燃气、金融投资、环卫、管网安装等多个重点民生领域。 法定代表人:陈爱学 公司住所:广东省中山市东区兴中道18号财兴大厦 注册资本:8.6亿元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442000000025926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对直接持有产权和授权持有产权以及委托管理的企业进行经营管理,对外投资 (二)担保人最近一年及一期经合并报表主要财务指标 中汇集团2011年合并报表(广会所审字[2012]第12000950010号)及2012年1-6月合并报表(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如下: 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2、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注:1、中汇集团2012年1-6月净资产收益率已经过年化处理; 2、上述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1)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2)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总额÷流动负债总额; (3)速动比率=(流动资产总额-存货)÷流动负债总额; (4)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2÷(期末所有者权益+期初所有者权益)。 3、发行人在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中所占的比重
(三)资信状况 中汇集团资信状况良好,与国内主要银行保持着长期合作伙伴关系,报告期内在偿还银行债务方面未发生违约行为。截至2012年6月30日,中汇集团合并的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81,326.15万元,,现金较为充沛。中诚信评估认为,中汇集团整体经营状况良好,资本结构较为稳健、偿债能力较强,盈利相对稳定。同时,作为中山市国资委全资企业和政府公用事业运营平台,能够获得较强的政府支持。 (四)累计对外担保情况及资产抵押情况 截至2012年6月30日,中汇集团本部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56,800万元(未考虑本期债券),占其2012年6月30日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比例为14.59%;若考虑本期债券(10亿元),中汇集团本部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156,800万元,占其2012年6月30日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比例为40.28%;若考虑本次债券(18亿元),中汇集团本部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236,800万元,占其2012年6月30日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比例为60.83%。目前全部担保项目均未逾期,担保合同执行正常。 截至2012年6月30日,中汇集团本部不存在资产抵押的情况。 (五)偿债能力分析 中汇集团的偿债能力较好,资产负债结构较为稳健。截至2012年6月30日,中汇集团未经审计合并报表总资产为1,006,308.2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为389,302.47万元;2011年度中汇集团实现营业收入127,523.4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59,590.11万元。中汇集团偿债能力具体分析如下: 1、短期偿债能力:中汇集团2011年12月31日及2012年6月30日的流动比率分别为1.40和1.21,速动比率分别为1.37和1.16,短期偿债能力保持稳定水平。2012年6月末中汇集团负债总额379,329.21万元,其中流动负债202,734.52万元,占负债总额的53.45%。 2、长期偿债能力:中汇集团2011年12月31日及2012年6月30日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42.36%和37.70%,资产负债率较低。截至2012年6月30日,中汇集团非流动负债余额176,594.68万元,占总负债的46.55%。随着中汇集团及其子公司未来增加长期债务融资,中汇集团的负债结构将得到改善。 (下转D11版)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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