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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10-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169 证券简称:智光电气 公告编号:2012039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10月13日以书面、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于2012年10月24(星期三)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芮冬阳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201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4,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于2012年10月24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保荐人出具的保荐意见书、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的明确同意意见详见同日的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12年11月9日召开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2年10月24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fo.com.cn的《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002169 证券简称:智光电气 公告编号:2012042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10月13日以书面、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于2012年10月24日(星期三)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金鑫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将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供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4,000万元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公司负责将该部分资金足额返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该决定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公司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另外根据募集资金项目现有的实际进度,此举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该决定经过了必要的批准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此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2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002169 证券简称:智光电气 公告编号:2012040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司于2012年11月9日召开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现场会议地点:广州市黄埔区埔南路51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11月9日14:30起;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2年11月8日下午15:00至2012年11月9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2年11月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4.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方式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5.股权登记日:2012年11月5日 6. 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2年11月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保荐机构代表。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所有提案内容刊登于2012年10月24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第七次会议决议》。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2年11月6日下午4时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12年11月6日 (上午9时至11时,下午2时至4时)。 3.登记地点: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工业区埔南路51号,公司总裁办。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1.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2年11月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2169;投票简称:智光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①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②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申报。 ■ ③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④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⑤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2.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后,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后,次日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11月8日15:00至2012年11月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其他 1.联系方式 联系人:曹承锋 胡 珺 联系电话:020-32113300 联系传真:020-32113456-3300 邮编:510760 2.其他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与会股东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0月24日 附件一: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参加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我单位(本人)以下意愿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对下列议案表决如下(在议案表决栏中用“√”表示审议结果): ■ 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 持股数: 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附件二:公司地址线路图 ■
证券代码:002169 证券简称:智光电气 公告编号:2012041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257号”文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了1,185.625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8,970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1,505万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17,465万元。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出具了广会所验字[2010]第09005180058号《验资报告》。 201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拟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注:根据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以及正中珠江出具的《2010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鉴证报告》(广会所专字[2011]第09006150023号)、公司审计部出具的《2011年2月份募集资金使用专项报告》,截至2011年2月28日,“扩建企业技术中心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为4,371.54万元,变更投入到控股子公司广州智光节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光节能”)“智光节能工业电气节能增效综合技术研究试验室”项目,项目实施主体变更为智光节能。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上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2年5月9日,经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使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4,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于2012年10月19日将4,000万元资金全部归还并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募集资金使用余额情况 截止2012年9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合计116,814,221.22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57,835,778.78元,公司2012年9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62,685,928.37元,与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差异为:利息收入1,800,149.59元。 3、本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鉴于公司生产规模不断扩大的原因,对流动资金的需求量进一步提高,结合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公司预计有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的募集资金闲置,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本着股东利润最大化的原则,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前提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不超过4,000万元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本次利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预计将为公司节省112万元的财务费用。 三、公司承诺 公司承诺当募集资金项目需要时,公司将及时用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保证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款项到期后,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公司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期间: 1、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2、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3、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 4、在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阮永平、李业、战颖发表以下独立意见:结合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公司将产生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本次拟使用4,000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公司负责将该部分资金足额返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度而做出的决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董事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五、公司保荐人意见 根据《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同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根据本公司对智光电气拟投资项目的了解,及对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对该事项表示无异议的意见,主要依据如下: 1、根据智光电气的实际经营情况,随着生产规模的扩大,对流动资金的需求相对较大。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经营成本,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该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2、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数额和时间符合有关规定。 因此,本公司认为,智光电气本次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行为是必要和合规的。 六、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就该事项发表如下意见:公司拟使用不超过4,000万元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公司负责将该部分资金足额返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该决定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公司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另外根据募集资金项目现有的实际进度,此举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该决定经过了必要的批准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10月24日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充流动资金的意见; 4.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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