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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天宝股份 证券代码:002220 公告编号:2012-030 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2-10-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十六次会议于2012年10月24日上午9:00在大连市金州区拥政街道三里村624号工厂会议室召开,会议采取现场召开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2年10月17日以电话方式通知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黄作庆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名,达到法定人数。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黄作庆先生召集和主持,与会董事经过充分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关于《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议案. 《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关于《向中国进出口银行大连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的议案。 公司拟向中国进出口银行大连分行申请8100万人民币的农产品出口卖方信贷(本项贷款为公司2010年11月贷款,将于本月底到期,公司决定继续使用本项贷款)。 该笔贷款的担保方式为: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其位于大连市金州区拥政街道三里村624号的房产九处(即:1、位于金州区拥政街道三里村的房产二处:用地面积为14,540 平方米,房屋总建筑面积为10,209.05平方米);2、位于金州区拥政街道三里村的房产七处:用地面积为10,715 平方米,房屋总建筑面积为14,568..27平方米)作为此笔贷款的抵押担保,相关质押手续尚未办理。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关于《向中国进出口银行大连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的议案。 公司拟向中国进出口银行大连分行申请800万美元的进口信贷流动资金贷款(本项贷款为公司2010年11月贷款,将于本月底到期,公司决定继续使用本项贷款)。 该笔贷款的担保方式为: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其位于大连市金州区拥政街道三里村的房产一处(用地面积为9,427 平方米,房屋总建筑面积为14,423.74平方米)作为此笔贷款的抵押担保,相关质押手续尚未办理。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关于《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申请贸易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拟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申请贸易授信额度1000万美金,期限为一年。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真实有效。 特此公告。 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四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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