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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新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2第三季度报告 2012-10-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宋贺臣、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王志强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二、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以前报告期财务报表是否发生了追溯调整 □ 是 √ 否 □ 不适用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 公司对“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以及根据自身正常经营业务的性质和特点将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说明 ■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三、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业务回顾和展望 1.报告期内总体经营情况 2012年三季度,随着欧盟继美国之后对国内光伏产品展开“双反调查”,加上金融危机导致光伏产品应用国家削减项目资金和补贴,致使中国光伏企业面临国外市场需求严重不足的考验;国内方面,虽然光伏市场已逐步启动,但配套政策的内容及市场启动速度等方面尚未达到快速促使光伏企业发展、拉动产品需求的效果。光伏企业盈利能力大幅下滑,光伏市场低迷现象依旧延续。 2012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72,254,506.79元,比上年同期减少53.88%;实现营业利润-3,617,890.61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02.28%;实现净利润3,024,008.38元,比上年同期减少97.86%,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2,784,172,163.46元,同比增长4.02%;股东权益1,984,535,982.33元,同比增长0.64%;每股净资产5.45元,同比增长0.74%。 2012年前三季度,在公司董事会的领导下,公司经营层开展了包括业务拓展、生产建设、人力资源管理、公司治理结构优化等在内的各项经营管理活动,并积极推进募集资金项目建设。面对不利的市场环境,公司一方面重点加强市场推广的力度,调整销售策略;另一方面积极拓展公司经营范围,促进产品结构调整,通过投资电站项目布局产业链终端,拉动公司产品需求。 报告期内,公司与其他单位合作研发的硅粉提纯项目尚处于中试阶段。公司将在现有生产技术基础之上,继续加强与相关单位的技术合作,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实现研发与生产的紧密结合,从而促进公司产品技术水平的提高,提升核心竞争优势。 2.可能对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产生不利影响的所有风险因素 (1)光伏行业持续低迷的风险 由于光伏行业目前的终端市场主要在欧洲,随着欧盟继美国之后对国内光伏产品展开 “双反调查”,使得光伏主要市场受到严重影响。光伏产业目前在国内市场的发展,还依赖于政府的政策引导,因此存在不确定性。 尽管公司的客户基本上是有一定规模和实力的业内大公司,但如果其生产和销售受到光伏行业持续低迷的不利影响,将可能造成公司订单减少、回款速度减缓等状况,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直接影响。 (2)应收账款和现金流的风险 由于当前光伏行业低迷,下游硅片企业出现普遍亏损,因此,刃料生产公司在争夺有限市场的同时,需要面对下游企业对付款条件的苛刻要求。公司在市场扩张的过程中,存在着扩大销售量和信用政策稳健的矛盾。虽然公司的客户基本上是有一定规模和实力的业内大公司,信誉良好,公司也按照谨慎性原则,充分计提了坏帐准备,但应收账款相对集中,如果个别主要客户的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不利的变化,公司的应收账款可能会产生坏账风险。 3.对未来工作的展望 光伏行业面临的低迷态势迫使国内光伏行业发展进入关键时期,行业资源重新配置速度加快。未来,公司将强化内部质量管理、项目管理与成本管理,提高生产效率,降低营运风险与资金占用。公司也将进一步完善组织架构和内控体系,加强团队建设,有效提升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增强公司的综合竞争实力。 四、重要事项 (一)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及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说明:新疆年产 5 万吨碳化硅专用微粉项目,因累计投入金额中包括募集资金的利息收入导致投资进度为100.03%; 新建年处理6万吨硅片切割砂浆循环利用项目本报告期退回80万元为退回的投标保证金。 (三)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其他重大事项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于2012年9月6日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司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2012年9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2012年9月26日,公司发布《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的公告》,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涉及的资产、业务核查工作量较大,重组方案涉及的相关问题仍需要与交易对方及有关方面进行持续沟通,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延长股票停牌时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五)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 (1)利润分配政策的执行情况 2012年4月1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以公司2011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8,000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因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决定本次不派发现金红利,未用于分红的资金将留存于公司作为营运资金。2012年5月10日,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2012年5月17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刊登了《河南新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2年5月24日,2011年5月25日公司完成本次权益分派,注册资本增加至36,400万元。 (2)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的文件通知,公司对《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条款作出修改,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了进一步的细化,并经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2年5月10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2012年9月3日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对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等内容进行了修改。通过修改,公司分红标准和比例得到明确,相关决策程序和机制进一步完善,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权责明晰,明确了中小股东表达诉求的机制,有利于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的充分维护。具体内容详见2012年9月3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综上,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分红标准和比例明确、清晰,相关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独立董事尽职履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中小股东通过网络投票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维护。 (六)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实现扭亏为盈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受光伏行业持续低迷的影响,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 (七)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八)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九)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按深交所相关备忘录规定应披露的报告期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一)发行公司债券情况 是否发行公司债券 □ 是 √ 否 河南新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二年十月二十四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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