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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坚瑞消防股份有限公司2012第三季度报告 2012-10-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郭鸿宝、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凤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张建阁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二、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以前报告期财务报表是否发生了追溯调整 □ 是 √ 否 □ 不适用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 公司对“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以及根据自身正常经营业务的性质和特点将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说明 ■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三、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货币资金余额较年初减少23.20%,主要系公司募投项目和超募项目投入建设或实施支付款型所致; 2、应收票据余额较年初减少100%,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内收到应收票据背书转让所致; 3、应收账款余额较年初增加49.11%,主要系公司销售业务及消防工程业务大幅增加所致; 4、应收利息余额较年初增加55.85%,主要系公司预提募集资金的两年定期存款利息所致; 5、其他应收款余额较年初增加428.31%,主要系支付的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大幅增加所致; 6、存货较余额较年初增加25.23%,主要系公司为四季度备货及消防工程材料采购所致; 7、长期股权投资较年初增加500.00%,主要原因系增加北京坚瑞富立消防科计有限公司的股权投资所致; 8、其他非流动资产较年初减少47.26%%,主要系公司pct专利项目相继完成所致; 9、短期借款较年初增加76.74%,主要系公司新增民生银行2000万贷款所致; 10、应付账款余额较年初增长39.83%,主要系公司销售业务及消防工程增加导致相应的材料款和工程款增加所致; 11、预收账款余额较年初增加83.28%,主要系公司本期收到的预付款尚未发货所致; 12、一年能到期的其他非流动负债余额较年初减少81.87%,主要系一年内到期的递延收益减少所致; 13、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了49.54%,主要系新产品销售业务及消防工程业务大幅增加所致; 14、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加了76.52%,主要系销售业务及消防工程增加所致; 15、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了59.11%,主要系销售网络扩充、销售人员增加所致; 16、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了84.53%,主要系管理人员增加、专利投入增大所致; 17、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下降67.35%,主要系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减少及贷款利息增加所致; 18、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76.83%,主要系报告期内收到的政府补助有所增加; 19、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增加398.72%,主要系公司处理闲置材料所致; 20、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56.75%,主要系购买商品、接收劳务支付的现金、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和支付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较去年大幅增加所致; 21、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53.36%,主要系公司本期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支出较多所致; 2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增长142.22%,主要系公司银行借款较去年增加453.85%所致。 (二)业务回顾和展望 1、业务回顾: 2012年7月-9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036.11万元,较上年同期2964.68万元,增长了69.87%,实现净利润8.39万元,较上年同期455.19万元,减少了98.16%。 2012年1月-9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539.93万元,较上年同期7048.29万元,增长了49.54%,实现净利润-815.42万元,较上年同期1012.93万元,减少了180.50%。 公司利润下降的主要原因是:(1)公司的业务规模扩大、人员工资增加;(2)产品种类增多,研发费用增加;(3)公司销售渠道和业务拓展,使得公司销售费用增加。 报告期内,为便于公司在消防产业链上的延伸,扩展公司业务,降低成本,公司使用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4100万元投资火灾报警系统项目,目前该项目已进入实施阶段。为加快公司“消防工程”业务模式的建设,发展新业务,拓展新市场和新渠道,公司使用自有资金766.7万元收购武汉华盛电子有限责任公司65%的股权,公司可通过华盛电子打开武汉乃至华中地区的消防工程市场,为公司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 2、未来展望: 针对公司前三季度亏损的严峻形势,公司全力争取四季度全年扭亏,积极拓展多种业务模式,扩大公司产品的销售,同时紧抓各类产品线的建设和产品认证工作。 (1)积极追讨应收账款,防范应收款变为呆账、死账; (2)全力扩大公司气溶胶灭火产品的市场份额。针对行业竞争激烈的态势,积极应对行业价格战,继续扩大销售网络和渠道,保持行业内市场份额的领先地位; (3)抓紧新型组合式产品的认证工作,同步展开市场推广,力争早日形成新的利润增长点; (4)利用公司日益全面覆盖的销售网络,继续扩大七氟丙烷产品的销售,以量取胜; (5)加速进行使用部分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投资消防火灾报警系统项目的各项工作,产品尽快面市,进行销售; (6)坚持开展产品的国外认证,开发蓝海市场; (7)扩大已经初步显现效果的消防工程业务,搭建平台、扩建平台,推动产品销售。 四、重要事项 (一)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及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三)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其他重大事项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012年9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收购武汉华盛电子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公司使用自有资金766.7万元收购武汉华盛电子有限责任公司65%的股权,公司可通过华盛电子打开武汉乃至华中地区的消防工程市场,为公司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 (五)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及陕西省证监局《印发<关于上市公司完善现金分红政策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陕证监发[2012]45号)相关文件的要求,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利润分配政策及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和《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并经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 1、公司应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努力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利润分配原则主要包括: (1)公司可以采用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 (2)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公司应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 (3)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4)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5)公司依照同股同利的原则,按各股东所持股份数分配股利。 2、现金分红的比例和时间(1)在符合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配。(2)在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任意三个连续会计年度内,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3、公司实施现金分红时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公司该年度末资产负债率(或净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2)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 (3)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4)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 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且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5)当年经营活动所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正,且公司现金流能够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需要。 4、非经常性损益形成的利润,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资本公积和未分配利润不得用于现金分红。 5、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方案、利润分配政策时,应当履行以下决策程序:(1)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由董事会提出分红议案,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及时予以披露,并提交股东大会进行表决。(2)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政策,由董事会拟定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及时予以披露,并提交股东大会进行表决。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邮件、公司网站、互动平台等途径)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3)公司应当严格执行《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以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因国家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颁布新的规定或公司外部经营环境、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确有必要对《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者变更的,应当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4)公司当年盈利,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未分红的原因及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六)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实现扭亏为盈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前三季度气溶胶产品价格因素,导致销售毛利同比减少,销售人员和管理人员薪酬增加,导致管理费用和销售费用增加,新产品的利润增加有可能不能弥补费用的增加,可能将影响至下一个报告期末业绩亏损。 由于公司产品销售采用“即销即产”的模式,消防工程业务收入的确认与客户工程进度相关联,因此公司目前无法准确预测年初至下一个报告期末的业绩亏损金额或者区间。如果达到可以进行预测的条件,公司将第一时间进行测算和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留意。 2、应收账款减值准备情况 截至2012年9月30日,公司应收账款143,623,280.19,已计提729万元坏账准备;如果年底应收账款没有任何回收,预计截止至2012年12月31日,还需计提639万元。坏账准备增长的原因是:部分应收账款账龄增加,依据公司相对严谨的坏账准备计提政策,造成坏账准备大幅增加。公司截至目前,还没有坏账的发生。 (七)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八)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九)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按深交所相关备忘录规定应披露的报告期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一)发行公司债券情况 是否发行公司债券 □ 是 √ 否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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