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2012第三季度报告 2012-10-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董事长文一波先生、总经理胡新灵先生、财务总监王志伟先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二、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以前报告期财务报表是否发生了追溯调整 □ 是 √ 否 □ 不适用 ■ 注:1、公司2011年7-9月基本每股收益为0.167元,稀释每股收益为0.167元;2011年1-9月基本每股收益为0.462元,稀释每股收益为0.462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是0.457。2012元年5月,经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实施201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以截至2011年12月31日的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的比例转增股本,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496,375,873.00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企业在派发股票股利和公积金转增时,为了保持会计指标的前后可比性,企业应按调整后的股数重新计算各列报期间的每股收益,按调整后的股本重新计算上年7-9月基本每股收益为0.139元,稀释每股收益为0.139元;上年1-9月基本每股收益为0.385元,稀释每股收益为0.385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是0.381元。 2、净资产收益率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增减(%)为两期数的差值。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 三、重要事项 (一)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会计报表中相关财务指标期末数与期初数对比、期末数与上年同期数对比有大幅变动的情况分析: 1.本报告期末,公司货币资金较期初数增长32.69%,主要原因为公司收回应收款项所致; 2.本报告期末,公司应收票据较期初数增长170.48%,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收到银行承兑汇票未到期承兑所致; 3.本报告期末,公司预付款项较期初数增长89.95%,主要原因为公司固废类业务量增加,为推进工程进度,增加预付款所致; 4.本报告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较期初数增长211.99%,主要原因为往来款增加所致; 5.本报告期末,公司存货较期初数增长57.61%,主要原因为控股子公司存货增加所致; 6.本报告期末,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较期初数增长900.00%,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公司为参股公司注资增加所致; 7.本报告期末,公司在建工程较期初数增长44.97%,主要原因为公司在建子公司投资增加所致; 8.本报告期末,公司商誉较期初数增长792.62%,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列为商誉所致; 9.本报告期末,公司应付票据较期初数增加79.66%,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银行票据融资增加所致; 10.本报告期末,公司预收款项较期初数增加125.31%,主要原因为公司固废类业务量增加,为推进工程进度,增加预收款所致。 11.本报告期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较期初数减少37.03%,主要原因为报告期末未支付职工薪酬减少所致; 12.本报告期末,公司应付利息较期初数增长43.85%,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公司借款利息增加所致; 13.本报告期末,公司应付股利较期初数增长53.62%,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公司利润分配所致; 14.本报告期末,公司未分配利润较期初数增长36.63%,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公司利润增加所致; 15.本报告期末,公司营业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增长38.17%,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公司固废处置业务增加,税金相应增加所致; 16.本报告期末,公司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42.42%,主要原因为公司固废处置业务增加,费用增加所致; 17.本报告期末,公司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61.31%,主要原因为公司报告期内公司融资费用增加所致; 18.本报告期末,公司营业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36.03%,主要原因为公司固废处置相关业务增长所致; 19.本报告期末,公司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124.84%,主要原因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收到税收返还增加所致; 20.本报告期末,公司利润总额较上年同期增长37.79%,主要原因为公司固废处置相关业务增长所致; 21.本报告期末,公司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41.24%,主要原因为公司固废处置相关业务增长所致; 22.本报告期末,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42.01%,主要原因为公司固废处置相关业务增长所致; 23.本报告期末,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期初数增长108.88%,主要原因为公司业务量增加,回款增加所致; 24.本报告期末,公司收到的税费返还较上年同期增加708.58%,主要原因为控股子公司收到税收返还增加所致; 25.本报告期末,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较上年同期增加90.07%,主要原因为公司业务量增加,回款增加所致; 26.本报告期末,公司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108.22%,主要原因为业务量增加,为推进工程进度,相应增加工程进度款、设备款及预付款所致; 27.本报告期末,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较上年同期增加77.72%,主要原因为业务量增加,为推进工程进度,相应增加工程进度款、设备款及预付款所致; 28.本报告期末,公司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64.27%,主要原因为公司收到往来减少所致; 29.本报告期末,公司投资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177.49%,主要原因为与上年同期相比公司对外投资增加所致; 30.本报告期末,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42.78%,主要原因为公司报告期内在建期间的子公司投入减少所致; 31.本报告期末,公司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64.74%,主要原因为公司实行股权激励,行权投入所致; 32.本报告期末,公司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305.99%,主要原因为公司由于主营业务所需向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33.本报告期末,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83.34%,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公司归还银行借款及支付利息增加所致; 34.本报告期末,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较上年同期增加11954.64%,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公司业务量增加,应收款项回笼增加所致。 (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2010年12月24日,公司接控股股东桑德集团通知,桑德集团于2010年12月24日与湖南省湘潭市人民政府签署了《湖南静脉园项目投资合作协议书》,协议书所述项目为总投资约50亿元,建设占地约3,000亩的环保产业园,桑德集团向公司发出邀请共同参与“湖南静脉园项目”的投资、建设、开发与运营。 该事项在本报告期内进展情况:由于该项投资项目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有利于公司拓展资源综合利用等环保业务市场规模,公司接受了桑德集团关于与其共同作为项目合作方从事“湖南静脉园项目”的投资、建设及运营邀请(公司2010-69号公告)。2011年1月,公司召开第六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北京桑德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在湖南省湘潭市注册成立控股子公司——湖南桑德静脉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的议案,该公司注册资本为8,000万元人民币整,其中:公司出资5,400万元人民币,占该公司注册资本的67.50%;桑德集团出资2,600万元人民币,占该公司注册资本的32.50%。成立该公司主要目的为作为负责公司在湖南省开展湖南静脉产业园的统筹规划、项目投资及相关生产和生活设施建设及相关管理事宜。 2012年4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合加环境设备有限公司拟收购桑德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湖南桑德静脉产业发展有限公司32.50%的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公司于2012年5月10日在湘潭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完成了股权变更登记事项。截止报告期末,湖南桑德静脉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所投资建设的“湖南静脉园”的具体项目尚在筹建中,公司将依据项目的进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2010年12月28日,公司与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在重庆市南川区签署了《重庆市南川区生活垃圾处理特许经营协议》,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确定桑德环境为南川区生活垃圾处理项目的投资、建设及经营主体,授予桑德环境在南川区成立的项目公司具体从事生活垃圾处理相关特许经营许可。 公司于2011年1月7日召开第六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湖北合加环境设备有限公司共同投资成立重庆渝清绿色电力有限公司的议案。2011年1月18日,经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该控股子公司的企业名称核准为“重庆邦雅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并于2011年3月1日登记注册完毕,重庆邦雅环保电力有限公司的股份结构为:桑德环境以现金方式出资5,600万元人民币,占该公司注册资本的80%;湖北合加环境设备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1,400万元人民币,占该公司注册资本的20%。 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邦雅环保电力有限公司于2011年3月1日登记注册完毕,截止报告期末,该协议所涉及重庆南川区生活垃圾处理项目尚在项目筹建期。 3、2011年9月25日,公司与山东省临朐县人民政府在山东省临朐县签署了《临朐县生活垃圾处理特许经营协议》,临朐县人民政府确定桑德环境为临朐县生活垃圾处理项目的投资、建设及经营主体,授予桑德环境在临朐县成立的项目公司具体从事生活垃圾处理相关特许经营许可。 公司于2011年10月21日召开第六届二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北京合加环保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共同投资成立临朐邑清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的议案,该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000万元整,其中: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7,200万元人民币,占该公司注册资本的90%;北京合加环保有限责任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800万元人民币,占该公司注册资本的10%。公司成立该控股子公司主要目的为以项目公司为主体在山东省临朐县开展生活垃圾处理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及相关业务。截止报告期末,该协议所涉及临朐县生活垃圾处理项目处在项目建设期内。 4、2012年5月14日,公司与重庆市开县人民政府在重庆市开县签署了《开县生活垃圾处理特许经营协议》,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开县政府授予桑德环境特许经营权,在特许经营期内桑德环境独家拥有开县生活垃圾处理项目的投融资、设计、建设、拥有、运营和维护的权利,独家处理开县境内的生活垃圾,收取开县支付的生活垃圾处理补贴费,特许经营期限为30年。公司于2012年6月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湖北合加环境设备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重庆绿能新能源有限公司的议案》,并以该控股子公司作为实施开县生活垃圾处理项目的主体,该公司于2012年6月26日登记注册成立。截止报告期末,该协议所涉及开县生活垃圾处理项目尚在项目筹建期。 5、2012年7月26日,公司与黑龙江省双城市人民政府签署了《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特许经营协议》,双城市人民政府确定桑德环境为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投融资、设计、采购、建设、拥有、运营和维护的承担人,授予桑德环境在双城市成立的项目公司具体从事生活垃圾处理相关特许经营许可业务。公司于2012年8月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本次会议的第三项议案为“关于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湖北合加环境设备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控股子公司双城绿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的议案”,该控股子公司已于2012年9月4日登记注册完毕,该控股子公司经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核准企业名称为“双城市格瑞电力有限公司”,截止报告期末,该协议所涉及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项目尚在项目筹建期。 4、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2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5、发行公司债券情况 是否发行公司债券 □ 是 √ 否 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文一波 二零一二年十月二十六日 本版导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