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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百川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2第三季度报告 2012-10-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郑铁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曹彩娥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林志强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二、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以前报告期财务报表是否发生了追溯调整 □ 是 √ 否 □ 不适用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 ■ 公司对“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以及根据自身正常经营业务的性质和特点将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说明 ■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 三、重要事项 (一)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1)应收账款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增加42.5%,主要因子公司开始正式运营以及公司为拓展市场给予部分客户一定的货款账期。 (2)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增加131.3%,主要因保证金增加。 (3)固定资产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增加94.9%,主要因子公司部分在建工程完工转入固定资产。 (4)在建工程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减少47.35%,主要因子公司部分在建工程完工转入固定资产。 (5)短期借款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增加49.47%,主要因公司规模扩大,资金需求增加。 (6)应付票据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增加166.76%,主要因公司增加了银行票据结算。 (7)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减少76.24%,主要因公司当期发放职工薪酬增加。 (8)应交税费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减少52.87%,主要因子公司物资采购,增值税进项税额增加。 2、合并本报告期利润表 (1)财务费用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增加141.8%,主要因银行借款增加,利息支出增加,同时利息收入减少。 (2)资产减值损失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增加201.58%,主要因公司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增加。 (3)营业利润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减少45.87%,主要因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增加。 (4)营业外收入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减少87.24%,主要因上年科技专项资金比较集中在第三季度发放。 (5)营业外支出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减少46.61%,主要因当期捐赠支出减少。 (6)净利润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减少58.86%,主要因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增加。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1)管理费用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增加97.99%,主要因公司研发费用增加。 (2)财务费用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增加625.08%,主要因银行借款增加,利息支出增加,同时利息收入减少。 (3)资产减值损失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增加302.86%,主要因公司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增加。 4、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1)收到的税费返还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增加55.71%,主要因公司收到出口退税增加。 (2)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增加93.48%,主要因科技专项资金增加。 (3)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增加72.32%,主要因本报告期员工数量增加及薪酬上涨。 (4)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增加102.12,主要因费用增加。 (5)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减少119.4%,主要因公司为拓展市场给予部分客户一定的货款账期,公司增加了票据结算,且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增加。 (6)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增加126.52%,主要因偿还短期借款所支付的现金增加。 (7)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增加232.47%,主要因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增加。 (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 (四)对2012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2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5、发行公司债券情况 是否发行公司债券 □ 是 √ 否 证券代码:002455 证券简称:百川股份 公告编号:2012—023 无锡百川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股东、关联方以及公司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无锡百川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劵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江苏监管局关于对上市公司的股东、关联方以及上市公司履行承诺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苏证监公司字[2012] 477号)文件精神,对公司股东、关联方以及公司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情况进行专项披露如下: 一、承诺事项 公司股东郑铁江、惠宁、郑江、王亚娟、徐卫、程国良、刘炎明、朱宇琴、翁建飞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二、承诺期限:2010年8月3日至2013年8月2日。 三、承诺履行情况:截止2012年10月24日,承诺人严格履行了承诺。 特此公告。 无锡百川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10月24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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