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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天威视讯股份有限公司2012第三季度报告 2012-10-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吕建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龙云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吕成业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二、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以前报告期财务报表是否发生了追溯调整 √ 是 □ 否 □ 不适用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 公司对“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以及根据自身正常经营业务的性质和特点将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说明 ■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 三、重要事项 (一)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同洲机顶盒 A、公司原于2011年4月25日与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高清机顶盒设备采购合同,因个别条款变更,公司于2011年8月30日与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重新签订了合同,总金额仍为897万元。根据合同的约定,该批货品按公司要求批量供货,每批货品交付验收后一个月内,公司向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支付该批货款的95%,剩余5%在交付验收一年后支付。本合同截止目前已全部交货,已支付到货货款的95%,剩余5%合同到期后支付。 B、公司原于2011年6月27日与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两个高清机顶盒设备采购合同,因个别条款变更,公司于2011年8月30日与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重新签订了合同,总金额为原两个合同的合计金额2,093万元。根据合同的约定,该批货品按公司要求批量供货,每批货品交付验收后一个月内,公司向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支付该批货款的95%,剩余5%在交付验收一年后支付。本合同截止目前已支付34,990台机顶盒的95%货款,剩余款项未支付。(余下机顶盒因缺原料终止供货,目前公司与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正在协商合同终止事宜。) C、公司于2011年10月17日与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一批高清机顶盒的设备采购合同,总金额为2,440万元。根据合同的约定,该批货品按公司要求批量供货,每批货品交付验收后一个月内,公司向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支付该批货款的95%,剩余5%在交付验收一年后支付。本合同截至目前已全部到货,已支付到货货款的95%,剩余5%合同到期后支付。 D、公司于2011年12月19日与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一批高清机顶盒的设备采购合同,总金额为4,824万元。根据合同的约定,该批货品按公司要求批量供货,每批货品交付验收后一个月内,公司向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支付该批货款的95%,剩余5%在交付验收一年后支付。本合同截至目前已全部到货,已支付到货货款的95%,剩余5%合同到期后支付。 E、公司于2012年5月8日与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一批高清机顶盒的设备采购合同,总金额为2,161.60万元。根据合同的约定,该批货品按公司要求批量供货,每批货品交付验收后一个月内,公司向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支付该批货款的95%,剩余5%在交付验收一年后支付。本合同截至目前已支付到货货款的95%,剩余5%合同到期后支付。 F、公司于2012年9月3日与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一批高清机顶盒的设备采购合同,总金额为1,544万元。根据合同的约定,该批货品按公司要求批量供货,每批货品交付验收后一个月内,公司向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支付该批货款的95%,剩余5%在交付验收一年后支付。本合同截至目前尚未支付货款。 (2)茁壮数字机顶盒中间件系统合同 公司于2005年2月5日与深圳市茁壮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签订了数字电视信息广播软件许可合同,因涉及机顶盒实际使用数量不确定的问题,本合同没有设定合同总价。到目前为止,公司实际机顶盒采购量已经超过100万台,公司已向深圳茁壮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支付了20,039,592.22元。 (3)CDN交换网络设备 公司于2009年1月22日向深圳市康帕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采购了一批CDN交换网络设备,合同总价为670.09万元人名币,截至目前已支付95%货款。 (4)MOTO CMTS设备 公司于2010年8月17日与中国普天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一批CMTS设备采购合同,合同总价为599.34万元,截至目前已支付92%货款。 (5)MOTO GX2设备 公司于2011年5月19日与中国普天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一批GX2设备采购合同,合同总价为5,787,350.00元,截至目前已全部到货,已支付到货款的95%。 (6)思科CMTS设备 公司于2011年6月7日与新奥特硅谷视频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一批CMTS设备采购合同,合同总价为1,136万元,截至目前已支付65%货款。 (7)思科CMTS设备 公司于2011年6月24日与新奥特硅谷视频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一批CMTS设备采购合同,合同总价为1,029.50万元,截至目前已支付95%货款。 (8)多业务融合系统开发合同 公司于2012年4月27日与深圳市龙视传媒有限公司签订了多业务融合系统开发合同,合同总价为625万元,截至目前已支付30%货款。 (9)NSP系统及CDN设备 公司于2012年9月5日与新奥特硅谷视频技术有限公司签订了NSP系统及CDN设备合同,合同总价为9,188,352元,截至目前尚未支付货款。 (10)华为高清机顶盒 公司于2012年9月7日与华为终端有限公司签订了一批高清机顶盒的设备采购合同,总金额为763.20万元。根据合同的约定,该批货品按公司要求批量供货,每批货品交付验收后一个月内,公司向华为终端有限公司支付该批货款的95%,剩余5%在交付验收一年后支付。本合同截至目前尚未支付货款。 4、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2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2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5、发行公司债券情况 是否发行公司债券 □ 是 √ 否 深圳市天威视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吕建杰 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六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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